婆婆喜歡退款,我把這個家也退了_第6章 6開庭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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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那天,婆婆和王明科都來了。
婆婆穿了一件新衣服,頭上還別了朵花,大概是想在氣勢上壓過我。
王明科一臉憔悴,大概是這幾天沒睡好。
我的律師拿出了所有證據,一條一條,清清楚楚。
王明科的律師還在狡辯,說那些轉賬是“子女對父母的正常贍養”,說那些金首飾是“贈與”,說退藥是“老人不懂事,不是故意的”。
可在事實證據面前,不堪一擊。
法官當庭宣判,准予離婚。
女兒撫養權歸我,錢在規定期內必須償還。
房子、車子均為我婚前個人財產,歸我所有。
婆婆當場就癱了。
“憑什麼!”她尖叫著,“那是我兒子給我的!憑什麼要我還!我不服!我要上訴!”
法官冷冷地說:“不服可以在十五日內上訴。但我提醒你,這些轉賬和購買記錄都發生在婚姻存續期間,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被告未經原告同意擅自處分,原告有權要求返還。這是法律規定。”
婆婆還想鬧,被法警請了出去。
王明科坐在被告席上,面如死灰。
走出法院的時候,王明科叫住了我。
“鄭方晚,”他聲音沙啞,“我們真的......沒有可能了嗎?”
我看著他,想起五年前他向我求婚的時候。
那時候他說:“晚晚,我這輩子都會對你好,不會讓你受一點委屈。”
可後來呢?
他讓我受了五年的委屈。
“王明科,”我說,“你知道我最失望的是什麼嗎?不是你媽退我的東西,也不是你轉移財產。是球球差點成植物人的時候,你跟我說'媽也不是故意的'。”
“一個連自己女兒都不心疼的男人,我要你幹什麼?”
說完我轉身走了。
他在身後喊:“球球!讓我看看球球!”
這個時候想起女兒了,想都別想裝深情。
離婚後的第一個週末,我帶球球去了遊樂園。
她玩了旋轉木馬、過山車、碰碰車,笑得嗓子都啞了。
中午吃飯的時候,她忽然問我:“媽媽,奶奶以後還會來我們家嗎?”
我摸了摸她的頭:“不會了,球球。以後就我們兩個人,好不好?”
球球用力點頭:“好!只要跟媽媽在一起,就好!”
她頓了頓,又說:“媽媽,那我以後可以買點讀筆了嗎?”
我笑了:“當然可以。別說點讀筆,你想要什麼,媽媽都給你買。”
“真的嗎?”球球眼睛亮晶晶的,“那我要那個三百九十九的!老師說學英語要用的!”
“買。”
吃完飯,我帶她去了書店,買了那支點讀筆。
還買了英語繪本、單詞卡片、聽力耳機,全套配齊。
球球抱著點讀筆,笑得合不攏嘴。
回家的路上,我接到了我媽的電話。
“晚晚,你爸說王明科他媽昨天回村了,”我媽說,“聽說那些錢被法院收走了,還給了王明科一巴掌,說他沒用。現在村裡人都在背後笑話她呢。”
我淡淡“嗯”了一聲。
“你爸還說,王明科最近到處借錢,好像是欠了信用卡。”我媽嘆了口氣,“造孽啊。”
我沒說話,那是他們的事了,跟我沒關係。
掛了電話,球球靠在我懷裡,小聲說:“媽媽,我今天好開心。”
我抱緊她,看著窗外的夕陽。
“以後每天都這麼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