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借走我家青銅劍,給男明星直播炫耀_第八章 8當天晚上
第八章
8
當天晚上,我整理了全部證據。
一,青銅劍權屬和來源證明。
祖父留下的舊照片。
父親遺囑公證。
保險登記。
我歷年參與民間收藏登記和展陳專案時,對青銅劍所做的備案資料。
二,借用過程證明。
陸清妍簽字的借用協議。
交接影片。
我多次強調不得佩掛、不得出鞘、不得拍攝、不得直播的聊天記錄。
三,侵權事實。
直播錄屏。
周景川“我女朋友家的藏品”原聲片段。
陸氏宣告。
周景川轉發內容。
酒店走廊監控截圖。
助理隱匿青銅劍時的錄音。
四,損害證明。
修復評估。
損傷對比照片。
假血和不明油脂殘留檢測。
陳師傅的專業說明。
五,商業獲利。
直播後臺熱度截圖。
劇組宣傳資料。
周景川直播後新增商務報價。
粉絲後援會把“豪門古劍”“陸家準女婿”當作營銷點製作的資料包。
我聯絡律師。
律師看完,只說:“可以打。”
我問:“打誰?”
他說:“一個都別放過。”
於是我正式起訴。
被告包括陸清妍、陸氏影視、《山河策》劇組出品方、周景川及其經紀公司。
訴求很清楚。
停止侵權。
公開道歉。
刪除全部相關宣傳物料。
賠償修復費、鑑定費、維權成本及未經授權商業使用造成的損失。
同時,我向平臺投訴周景川直播虛假宣傳,向文旅部門舉報劇組未經授權使用民間收藏進行商業展示,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陸氏宣告誤導公眾。
起訴的訊息傳出去後,輿論再次炸開。
最開始,周景川粉絲還在罵我。
“素人想紅想瘋了。”
“蹭劇熱度。”
“陸總借的東西,關哥哥什麼事?”
“哥哥只是佩了一下,又不是偷。”
直到我公佈第一段音訊。
直播中,主持人問青銅劍來源。
周景川說:“是我女朋友家的藏品。”
然後我貼出借用協議。
協議上白紙黑字寫著:
不得佩掛。
不得出鞘。
不得拍攝。
不得直播展示。
不得轉借第三人。
陸清妍的簽名清清楚楚。
評論區開始反轉。
【這還怎麼洗?】
【協議寫得這麼明白,還敢拿去直播?】
【父親遺物啊,太噁心了。】
【周景川不是不知道吧?他還故意說女朋友家的。】
緊接著,劇組工作人員匿名爆料。
“當時兵器指導不同意用真古劍,覺得風險太大。周景川自己堅持,說陸總已經點頭。”
“直播前有人提醒他不要拔劍,更不要說來源。他說越貴越有話題。”
“劍磕到以後,他第一反應不是檢查和道歉,而是讓助理把箱子藏起來。”
這些爆料,我沒有急著轉發。
我只讓律師統一儲存。
周景川的經紀公司急了,給我發律師函,說我侵犯藝人名譽權。
我轉手也發了一份律師函。
要求周景川及其團隊停止造謠、公開道歉,並在三日內說明青銅劍直播期間的完整保管鏈條。
陸清妍終於再次來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