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借走我家青銅劍,給男明星直播炫耀_第八章 8當天晚上

女友借走我家青銅劍,給男明星直播炫耀發布時間:2026-09-16作者:麻醬小王

第八章

8

當天晚上,我整理了全部證據。

一,青銅劍權屬和來源證明。

祖父留下的舊照片。

父親遺囑公證。

保險登記。

我歷年參與民間收藏登記和展陳專案時,對青銅劍所做的備案資料。

二,借用過程證明。

陸清妍簽字的借用協議。

交接影片。

我多次強調不得佩掛、不得出鞘、不得拍攝、不得直播的聊天記錄。

三,侵權事實。

直播錄屏。

周景川“我女朋友家的藏品”原聲片段。

陸氏宣告。

周景川轉發內容。

酒店走廊監控截圖。

助理隱匿青銅劍時的錄音。

四,損害證明。

修復評估。

損傷對比照片。

假血和不明油脂殘留檢測。

陳師傅的專業說明。

五,商業獲利。

直播後臺熱度截圖。

劇組宣傳資料。

周景川直播後新增商務報價。

粉絲後援會把“豪門古劍”“陸家準女婿”當作營銷點製作的資料包。

我聯絡律師。

律師看完,只說:“可以打。”

我問:“打誰?”

他說:“一個都別放過。”

於是我正式起訴。

被告包括陸清妍、陸氏影視、《山河策》劇組出品方、周景川及其經紀公司。

訴求很清楚。

停止侵權。

公開道歉。

刪除全部相關宣傳物料。

賠償修復費、鑑定費、維權成本及未經授權商業使用造成的損失。

同時,我向平臺投訴周景川直播虛假宣傳,向文旅部門舉報劇組未經授權使用民間收藏進行商業展示,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陸氏宣告誤導公眾。

起訴的訊息傳出去後,輿論再次炸開。

最開始,周景川粉絲還在罵我。

“素人想紅想瘋了。”

“蹭劇熱度。”

“陸總借的東西,關哥哥什麼事?”

“哥哥只是佩了一下,又不是偷。”

直到我公佈第一段音訊。

直播中,主持人問青銅劍來源。

周景川說:“是我女朋友家的藏品。”

然後我貼出借用協議。

協議上白紙黑字寫著:

不得佩掛。

不得出鞘。

不得拍攝。

不得直播展示。

不得轉借第三人。

陸清妍的簽名清清楚楚。

評論區開始反轉。

【這還怎麼洗?】

【協議寫得這麼明白,還敢拿去直播?】

【父親遺物啊,太噁心了。】

【周景川不是不知道吧?他還故意說女朋友家的。】

緊接著,劇組工作人員匿名爆料。

“當時兵器指導不同意用真古劍,覺得風險太大。周景川自己堅持,說陸總已經點頭。”

“直播前有人提醒他不要拔劍,更不要說來源。他說越貴越有話題。”

“劍磕到以後,他第一反應不是檢查和道歉,而是讓助理把箱子藏起來。”

這些爆料,我沒有急著轉發。

我只讓律師統一儲存。

周景川的經紀公司急了,給我發律師函,說我侵犯藝人名譽權。

我轉手也發了一份律師函。

要求周景川及其團隊停止造謠、公開道歉,並在三日內說明青銅劍直播期間的完整保管鏈條。

陸清妍終於再次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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