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說撈女後,我再也不AA了_第4章 4出發那天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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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發那天早上,我拖著行李箱出門。
父親站在門口:“真不再想想?”
“不想了。”
我下樓,叫了車去車站。
路上手機一直在震。
都是陸知舟打來的。
我沒接。
到了車站,辦完託運,我在候車廳坐下。
開啟手機,把這四年的共同支出整理出來。
房租、水電、外出吃飯、旅行、日常開銷。
每一筆我都記著。
四年下來,我付了二十八萬六千四百二十元。
陸知舟付了十一萬九千一百八十元。
按AA算,他欠我八萬三千六百二十元。
我把賬單發給他。
附了一句話:“月底前結清。”
電話立刻打過來。
我接了。
“你瘋了?連談戀愛的錢都要算?”
陸知舟的聲音很冷。
“我們已經分手了。”
“你就是想逼我追到車站去求你。”
旁邊傳來沈棠的笑聲。
“知舟,別上當,她就是在演。”
我的手指收緊。
“陸知舟,沈棠也在?”
他沒說話。
我聽到沈棠在旁邊說:“蘇晚,你省省吧,這招我們都看透了。”
廣播響起,開始檢票。
我站起來,拖著行李往前走。
“蘇晚,你現在回來,我可以立刻給房產加名。”
陸知舟的聲音傳過來。
我停住腳步。
“陸知舟,那套房的首付,大部分本來就是我出的。”
說完我掛了電話。
排隊透過檢票口,找到座位坐下。
車窗外,月臺上沒有人。
列車緩緩開動。
我看著窗外的城市一點點遠去。
手機震了一下。
到賬提醒。
八萬三千六百二十元。
備註是:“錢還你,別再拿這個當分手理由。”
我盯著那行備註。
指尖發涼。
他以為還了錢,我就會回去。
就像所有人都以為,媽記賬,是為了要錢。
可媽只是想證明,她沒欠這個家的。
我也一樣。
我確認收款,回了一句:“這是你欠我的,不是你買我回去的錢。”
傳送成功後,我開啟通訊錄。
找到陸知舟的名字。
手指在刪除鍵上停了幾秒。
最後按了下去。
又找到沈棠,也刪掉了。
我靠在座位上,閉上眼睛。
陸知舟,此後再也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