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萬存款,憑什麼歸弟弟_第6章 你凍結林浩的工資
“你凍結林浩的工資,我們一家怎麼生活?”
“他有正常收入,你也有工作。你們只是不能繼續超出收入消費。”
“你非要把親弟弟逼成這樣?”
“他借錢不還,後果不是我造成的。”
“你就一點親情都不講?”
“我講過八年。現在我講協議。”
她結束通話電話。
我媽也接到了林浩的電話。
他要求她勸我撤回執行申請。
我媽開著擴音。
“錢是你借的,判決是法院作出的,我勸不了。”
“您現在只認女兒,不認兒子?”
“我認你,所以你結婚、買房、買車,我都幫過。可我沒地方住的時候,你讓我自己賣房。”
“那都過去了。”
“事情過去了,欠款沒過去。”
林浩罵了幾句,結束通話電話。
我媽放下手機,問我:
“你以前是不是也這樣等過他很多次?”
“每次都是。”
“為什麼不早告訴我?”
“告訴過。您每次都讓我體諒他。”
她沉默了很久。
這一次,她沒有再讓我撤回執行。
14
半年後,我媽在家裡摔了一跤。
她先給林浩打電話。
三個電話,他一個都沒接。
鄰居聯絡我後,我和周凱趕過去,把她送進醫院。
檢查結果是手腕骨折,需要手術。
住院押金兩萬元。
我把繳費單發給林浩。
“按照贍養義務,一人一萬。下午六點前直接交到醫院賬戶。”
他回覆:“我的工資被凍結了,沒錢。”
“李倩的工資沒有凍結。”
“她的錢憑什麼給我媽看病?”
我儲存了這條訊息。
“你拒絕支付,我會先墊付,再依法追償。”
下午五點四十分,李倩把一萬元交進醫院賬戶。
她隨後打來電話。
“錢我們出了,照顧就由你負責。我還要帶兩個孩子。”
“住院六天。
我負責前三天,林浩負責後三天。”
“他要上班。”
“我也要上班。”
“你是女兒,照顧得細。”
“他是兒子。”
第四天早上,林浩來到醫院。
我媽沒有像過去那樣先問他吃沒吃飯,而是把費用清單遞給他。
“後面的複查和換藥,你承擔一半。”
林浩不耐煩地說:“我都來了,您怎麼還只認錢?”
“醫院收費,我不談錢談什麼?”
“我姐有存款,讓她多出一點不行嗎?”
我媽指著病房門口。
“你不願意照顧就走。我請護工,費用照樣找你要。”
林浩沒有走。
我媽出院後,主動提出把養老問題寫清楚。
她每個月有三千二百元退休金,日常生活由自己承擔。遇到大額醫療和護理費用,我和林浩各出一半,照顧時間也一人一半。
協議簽完,林浩問:“房子以後怎麼分?”
我媽回答:“我活著的時候,房子只保障我的生活。以後需要請護工,我會先出租或者出售。最後剩多少、留給誰,以後再說。”
“您以前明明答應給我。”
“你以前也答應給我養老。”
林浩不再說話。
15
兩年後,那筆六十萬元定期存款到期。
我和周凱留下十五萬元作為應急資金,其餘的錢加上新攢下的積蓄,在安安學校附近付了一套房子的首付。
從新家走到學校,只需要十分鐘。
籤合同時,產權人寫了我和周凱兩個人的名字。
辦完手續,他把合同遞給我。
“這次不會有人突然把首付款借走了吧?”
我知道他在開玩笑,還是認真回答:
“不會。”
“你媽生病呢?”
“該我承擔的,我會承擔。”
“林浩再遇到困難呢?”
“讓他自己解決。”
周凱點點頭。
搬進新房後,他不再每天晚上跑車,只在週末偶爾接單。
安安有了自己的房間和書桌。
我媽來過一次,給她買了一套新文具。
她沒有再說女孩子遲早要嫁人,也沒有問這套房將來留給誰。
林浩欠我的二十八萬元,也透過主動還款和法院執行全部結清。
最後一筆錢到賬時,他發來訊息:
“錢已經還清。以後我們兩家各過各的,別再提以前。”
我回復:
“可以。媽的費用繼續按照協議承擔。”
他沒有再回。
後來逢年過節,我們仍會在我媽家吃飯。
林浩想買車,自己申請貸款。
孩子報早教班,他和李倩自己交錢。
我媽生病,我們兩家平攤費用,輪流陪她去醫院。
沒有人再從我這裡拿到一筆用途不明的錢。
有一次吃飯,我媽提起那輛七座車。
“開了三個月,虧了六萬多,還差點把房子搭進去。現在想想,根本沒必要買。”
林浩低頭吃飯,沒有接話。
我也沒有諷刺他。
回家路上,安安問我:
“媽媽,姥姥以前為什麼想把我們的錢給舅舅?”
“因為她以前覺得,兒子的需要比女兒重要。”
“現在呢?”
“現在她知道,每個人都要先為自己的選擇負責。”
安安點點頭,牽住我的手。
到家後,她揹著書包跑進自己的房間。
那六十萬元沒有替林浩償還車貸,也沒有變成他的購房款。
它按照我和周凱最初的計劃,用在了我們自己的家庭裡。
我仍然是女兒,也是姐姐。
但我不再用丈夫和孩子的生活,為孃家的任何決定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