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萬存款,憑什麼歸弟弟_第4章 我把購車照片
我把購車照片、抵押合同和銀行記錄發給他。
隨後,我將同樣的材料發進家族群。
“這筆貸款不是我媽治病欠下的。三個月前,她抵押唯一住房,貸出三十萬元給林浩買車。林浩又以公司週轉為由,從我這裡借走五萬元。兩筆錢加起來,他全款買了新車。”
我又發出債務確認協議。
“過去幾年,他累計向我借款二十八萬元,昨天已經親筆確認。”
小姨也發出林浩的朋友圈截圖。
“林浩提車時說是全款,還特意把林悅遮蔽了。”
親戚開始追問:
“為什麼不賣車?”
“房子是老人的,車是你們的,哪有讓老人背貸款的道理?”
“林悅已經出了這麼多錢,不能總讓她一個人承擔。”
林浩撤回了影片。
舅舅回覆:“是你先讓大家評理。現在事實說清楚,你撤回有什麼用?”
李倩退出了群。
林浩隨後也退了。
我媽沒有退。
過了半個小時,她私下問我:
“你把這些東西發出去,親戚以後怎麼看你弟?”
“影片是他先發的。”
“他只是著急。”
“我也只是把事實說清楚。”
“你弟如果因為這件事和李倩離婚,你負責嗎?”
“他們的婚姻不歸我負責。”
她沒有再回復。
下午,她把我移出了家族群。
9
貸款到期前一週,舅舅組織了一次家庭調解。
我和周凱一起去了。
舅舅開門見山。
“車賣掉,先把房子的貸款還了。”
李倩立即反對。
“這輛車現在最多賣二十九萬。三個月虧六七萬,誰承擔?”
舅舅問:“房子出了問題,誰承擔?”
“姐有錢。只要她肯借,誰都不會有損失。”
我看著她。
“我為什麼要替你們承擔?”
“因為媽沒有能力還款。
”
“她沒有能力,你們為什麼讓她貸款?”
李倩不說話了。
林浩拿出一張紙。
“房子以後是我的,我當然不會不管。”
我接過那張紙。
上面寫著,我媽去世後,這套房由林浩一人繼承。
落款日期是三年前。
我媽曾經親口告訴我,她不會偏心,房子將來由我們姐弟平分。
原來那也是假的。
周凱看向她。
“既然房子全部留給林浩,為什麼讓林悅拿錢還貸款?”
我媽回答:“她是姐姐,幫弟弟有什麼問題?”
“她出三十萬,林浩拿房,這叫幫忙?”
“她自己有房,又不缺住的地方。”
周凱拿出六十萬元的存款證明。
“這裡有四十二萬元來自我的工資和跑車收入。您一直說我是外姓人,那您更沒有資格安排我的錢。”
我媽盯著上面的數字,說不出話。
她一直以為,這六十萬元都是我的個人積蓄。
林浩卻仍不肯賣車。
“除了賣車,就沒有別的辦法了嗎?”
“有。”
我說,“你自己貸款,把三十萬還給媽。”
“我名下有房貸,借不到。”
“那是你的問題。”
我媽突然說道:“我把房子賣了。還完貸款,剩下的錢給林浩,讓他給我養老。”
客廳裡沒人說話。
我問:“您住哪裡?”
“住你弟家。”
林浩的臉色立刻變了。
“媽,我們家沒房間。”
“你們三室一廳,怎麼會沒房間?”
“一個房間我們住,一個給大寶,一個留給二寶。您來了睡哪兒?”
“我跟大寶住。”
李倩直接拒絕。
“孩子需要獨立房間。您偶爾住幾天可以,長期住不方便。”
我媽看著林浩。
“你也是這麼想的?”
他沒有替她說話。
“您賣完房,可以在我們小區買個小公寓。住得近,也方便照應。
”
“那我為什麼要把剩下的錢給你?”
“您以前答應過。”
“你也答應給我養老。”
“我又沒說不管您,只是家裡住不下。”
我媽終於明白,林浩口中的養老,是她自己出錢、自己買房、自己生活。
他的責任,只剩一句“住得近方便照應”。
10
調解結束後,我媽拉著行李箱去了我家。
我讓她住進書房。
“只能暫住一個月。一個月內,您必須決定是讓林浩還款,還是賣房還款。”
“我是你媽,住自己女兒家還要規定期限?”
“安安需要自己的房間,我們家沒有多餘臥室。您可以暫住,但不能一直拖下去。”
她很不高興。
周凱沒有反對,也沒有像以前那樣主動給她錢。
住到第三天,她給林浩打電話。
“貸款還有幾天到期,你準備怎麼辦?”
“我沒錢。”
“那就賣車。”
“李倩不同意。”
“車寫的是你的名字。”
“媽,您別逼我。她懷著孕,不能生氣。”
“那我的房子怎麼辦?”
“延期,或者賣掉。您現在住我姐家,又不是沒地方住。”
“我以後一直住她家?”
“以後再說。”
“你答應給我養老。”
林浩不耐煩了。
“等孩子大一點,家裡有空房間再接您。”
“要等幾年?”
“我在上班,晚上再說。”
電話被結束通話。
客廳裡很安靜。
我媽坐了一會兒,問我:
“如果貸款還不上,對方真的能處置房子?”
“不會第二天就處置,但會產生高額罰息。拖下去,對方可以起訴。”
“你真的一分錢都不肯出?”
“我可以負責您的生活費和醫療費,但不會替林浩買車。”
第二天,我陪她去了融資公司。
工作人員告訴她,借款可以延期,但需要重新交服務費,利息也會上漲。
從公司出來後,她第一次主動問我:
“如果我讓林浩還錢,能要回來嗎?”
“看有沒有證據。”
回到家,她把手機交給我。
“你幫我找找聊天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