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後我成了家族最嫌棄的那個,卻讓他們後悔到發瘋_第2章
第2章
?城郊的民房區,空氣裡飄著散不掉的黴味和下水道腥氣。
?我租下了整座城市最偏遠的一間地下室。
牆皮大塊大塊地剝落,靠牆的木床稍微一動就會發出吱呀的聲音。
?打從搬進來的第一天起,我就沒打算隱瞞自己的行蹤。
?第二天中午,我就去了一家林峰經常光顧的低端餐館打零工。
我穿上洗得發白的洗碗工圍裙,拎著冰水桶在油膩的桌椅間穿梭。
?果不其然,第三天下午,林嬌就帶著她的閨蜜“偶遇”了我。
?當時我正端著一盤吃剩的殘渣往垃圾桶裡倒。
林嬌穿著昂貴的高跟鞋,高傲地站在餐館門口,用手帕捂著鼻子,眼裡的嘲諷幾乎要溢位來。
?“哎呀,這不是咱們林家的大小姐嗎?”
林嬌拿出手機,對著我狼狽的模樣拍了好幾張照片。
“怎麼混到這種地方洗碗了?爸媽要是知道你這麼丟人,估計得氣得再把你趕遠點。”
?我趕忙低下頭,慌亂地用溼漉重重的雙手擦拭著圍裙。
我把頭埋得極低,語氣帶著幾分顫抖和哀求:
“姐......求求你別告訴爸媽,我只想賺點飯錢......”
?林嬌發出刺耳的笑聲,連看都沒再多看我一眼,扭頭就走。
?不到半個小時,林家那個沒有我的“相親相愛一家人”群裡,我的落魄照片就被張貼得到處都是。
?林峰在群裡肆無忌憚地嘲笑:
“看她那爛泥扶不上牆的樣!離了林家,她連狗都不如!”
?母親回了一句:
“別提她了,晦氣。明天帶林峰去買新車,別被這種下賤人影響了心情。”
?父親從頭到尾沒有發過一個字。
對他來說,一個失去利用價值又毫無威脅的棄子,連被提及的資格都沒有。
?他們徹底對我放下了戒心。
在他們眼裡,我已經徹底淪為這個城市最底層的螻蟻,一輩子翻不了身。
?這正是我要的結果。
?唯獨小寶。
?深夜,我的破舊手機亮了一下。
那是小寶用母親淘汰的舊手機給我發來的微信。
?“姐,你吃飯了嗎?我偷偷存了十塊錢,怎麼給你呀?”
?字還沒看全,螢幕閃了一下,那條訊息立刻被撤回了。
?緊接著又是一條:
“姐,對不起,媽媽剛才進來了,我怕被看到......我把聊天記錄刪了。”
?我看著那行字,眼眶一陣發酸。
小寶太害怕了,他在那個窒息的家裡如履薄冰,連給親姐姐發一句關心,都要承受巨大的恐懼。
?我緊緊握著手機,沒有回覆。
現在的我,不能表現出對小寶的任何依賴,那隻會害了他。
?深夜十二點,地下室裡安靜得只能聽到水管滴答滴答的聲音。
?我拉開冰冷的燈線,昏黃的燈光照亮了那張破舊的木桌。
?我拿出那本舊相簿,一頁一頁地翻開。
?指尖撫過那些泛黃的照片,前世那些被我刻意忽略的痛苦記憶,像毒蛇一樣重新纏上心臟。
?五歲那年,林峰把我推下樓梯,母親跑過來第一時間檢查林峰的手有沒有磕破,而我躺在血泊裡哭喊,只換來父親一句“大驚小怪,煩不煩”。
?十五歲那年,林嬌偷了家裡的金條嫁禍給我,我被父親用藤條打得背部皮開肉綻,在禁閉室關了三天三夜。後來林嬌拿著金條買了奢侈品包,母親知道了,卻只是笑著罵她“小淘氣”。
?十八歲那年,我考上了頂尖大學,林峰卻連專科都掛科。父親當著所有親戚的面,親手撕毀了我的錄取通知書,逼我去給林峰的公司做免費的打雜文員。
?前世我以為是自己不夠好,所以我拼命討好,拼命付出。
直到被送上沈家婚車的那一刻,我才明白——
在他們眼裡,我根本不是女兒,不是妹妹。
我只是一個可以隨時割肉餵養長子、隨時拋棄換取利益的牲口。
?“父母要的是面子和絕對掌控,長子要的是無盡的資源,長女要的是高人一等的虛榮。”
我拿出一張紙,用筆尖狠狠地在上面劃下一個個名字。
?林家的每一個人,都有他們最致命的軟肋。
前世他們用這些東西折磨我,這一世,我要用這些軟肋,把他們一個個推進無底深淵。
?就在我將相簿合上的瞬間——
?“扣、扣、扣。”
?極輕卻極有節奏的敲門聲,打破了地下室深夜的死寂。
?在這個連老鼠都不願光顧的廢棄地下室,不可能有熟人知道我住在這裡。
?我渾身肌肉瞬間緊崩,順手抽出了桌上的水果刀,緩緩走到門邊。
?透過的門縫看出去。
?昏暗潮溼的走廊裡,站著一個身材高大的男人。
他穿著剪裁極為考究的黑色西裝,與這破敗骯髒的環境格格不入。
?藉著聲控燈微弱的光線,我看清了那張臉。
?沈衍。
?前世那個把我逼入絕境、性格陰鷙暴戾的聯姻物件的親弟弟。
也是前世沈家最讓人聞風喪膽的瘋子。
?可此刻的他,雙眼通紅,呼吸急促。
那雙看著門縫的眼睛裡,沒有前世的厭惡與冰冷,反而透著一股近乎絕望的顫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