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親現場,我親手揭穿了失蹤十五年的親生女兒_第4章 4警方連夜趕往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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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連夜趕往福利院。
天亮前,他們找到了被藏在倉庫裡的舊檔案。
所謂的入院記錄是後來補的。
紙張做過舊,印章是真的,簽字也出自已經去世的老職工。
有人花了很長時間,給女孩造出了一段不存在的童年。
可她身上的疤、血型和DNA又都是真的。
劉警官把一杯熱水推給我。
“有沒有可能,你當年生的是雙胞胎?”
“不可能。”
“產檢和分娩記錄呢?”
“醫院都留著。”
劉警官調來記錄。
檔案上清清楚楚寫著單胎,出生女嬰一名。
接生醫生已經去世,護士退休後移居國外。
當年的嬰兒腳印卡卻不見了。
唯一留存的,是周明川親手簽字的出生證明。
中午,丈夫帶著律師趕到刑警隊。
他要求警方立刻放人。
“我女兒失蹤十五年,你們不去抓綁匪,反倒把她當犯人審?”
“她身上有很多問題需要核實。”
“DNA就是最硬的證據!”
丈夫拍著桌子,眼睛通紅。
“你們不能因為沈嵐發瘋,就跟著她一起發瘋!”
女孩坐在旁邊,安靜得反常。
我拿出紙和筆,推到她面前。
“你說你記得六歲以前的家。”
“把家裡的佈局畫出來。”
丈夫冷笑。
“畫對了你就認?”
“畫。”
女孩只用了十分鐘。
客廳、臥室、廚房、陽臺,連儲物櫃的位置都沒錯。
她甚至畫出了兒童房衣櫃後面的暗格。
當年綁架案發生後,我們才發現那個暗格被人開啟過。
警方從沒對外公佈。
劉警官的臉色微微變了。
“你怎麼知道這裡有暗格?”
女孩抬頭看我。
“我小時候經常躲在裡面,等媽媽來找我。”
這又是一句只有月月才說得出來的話。
丈夫把畫甩到我面前。
“還有什麼好說的?”
我沒有回答。
我盯著兒童房的鏡子。
女孩把鏡子畫在了書桌右邊。
可真正的鏡子,一直在左邊。
我問她:
“鏡子什麼時候換過位置?”
“沒有,一直在那裡。”
“你確定?”
“我在那間屋裡住了六年,當然確定。”
劉警官立刻讓技術人員調出十五年前的現場勘查照片。
照片上的鏡子,確實在左邊。
女孩畫錯了。
可這點錯誤太小,證明不了什麼。
直到技術人員放大鏡面,我看見鏡框底部有一個米粒大小的黑點。
劉警官翻查物證記錄。
綁架案發生後,警方拆開鏡框,在裡面找到過一枚微型攝像頭。
那臺攝像頭早已損壞,沒有提取出任何影像,所以連我都不知道它存在。
那具屍體、消失的紙條、完全吻合的DNA,還有趙海生突然改口的警告,在這一刻連成了一條線。
我終於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