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親現場,我親手揭穿了失蹤十五年的親生女兒_第3章 3我拿着短信去了刑警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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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拿著簡訊去了刑警隊。
劉警官看完,第一反應不是立案,而是問我:
“能確定是趙海生本人發的嗎?”
“號碼用了十五年。”
“號碼沒換,不代表拿手機的人沒換。”
他聯絡當地派出所上門核實。
結果趙海生不在家。
鄰居說,他晚上被一個戴帽子的男人接走了。
小區監控正好壞了。
劉警官皺著眉,終於不再勸我看心理醫生。
“你判斷那個女孩是假的,到底還有沒有別的依據?”
“有。”
我讓他把女孩帶進詢問室,又讓同事去樓下餐館買了一份水煮魚。
女孩進門時,第一眼就看見了我。
“媽媽,你終於肯見我了?”
我把魚推到她面前。
“吃。”
她愣住了。
“你小時候最愛吃我做的魚。”
“想讓我認你,就吃乾淨。”
女孩低頭聞了聞,先把上面的香菜一點點挑出來。
劉警官看著我。
“鑑定資料裡寫過,她從小不吃香菜。”
“所以這一步,她記得很清楚。”
我拿起筷子,夾了一塊裹滿花椒的魚肉,放進她碗裡。
女孩沒猶豫,一口吃了下去。
十秒。
半分鐘。
一分鐘。
她除了被辣得眼睛發紅,沒有任何反應。
我盯著劉警官。
“月月對花椒嚴重過敏。”
“五歲那年,她誤吃一口花椒油,喉頭水腫,差點死在醫院。”
“這件事沒寫進任何病歷,因為送她去的是私人診所,後來診所倒閉了。”
女孩的臉色變了。
她放下筷子,嘴唇輕輕發抖。
“媽媽,我在外面這麼多年,體質可能變了。”
“過敏不是挑食。”
我逼近她。
“他們教了你月月不吃香菜,卻沒教你不能碰花椒,對嗎?”
女孩突然掀翻桌子。
滾燙的魚湯潑了一地。
“我就是周月!”
“DNA都證明了,你憑什麼不認我?”
劉警官讓人把她帶出去。
可走到門口,她忽然回頭。
“媽媽,你非要逼死我才滿意嗎?”
“像十五年前那樣?”
房門關上後,劉警官立刻申請調查她過去十五年的生活軌跡。
檔案顯示,她被一個流浪漢送到外省福利院,當時受到嚴重刺激,記不起姓名。
十三歲時,她自己想起“周月”這個名字。
警方透過失蹤人口庫進行比對,這才找到了我們。
表面看,鏈條很完整。
可劉警官查遍福利院檔案,只找到她十三歲以後的照片。
十三歲以前,她沒有入院記錄,沒有疫苗登記,沒有上學資訊。
甚至沒人能說清是誰把她送來的。
福利院老院長卻一口咬定:
“我從小看著她長大,不會弄錯。”
劉警官讓他找出小時候的合影。
老院長翻了半天,突然愣住。
福利院每一年的集體照裡,都沒有那個女孩。
她就像在十三歲那年憑空冒出來,然後被所有人同時記住了。
劉警官盯著空白的電腦螢幕,臉色越來越難看。
“這不可能。”
我看向審訊室裡的女孩。
她正隔著玻璃對我微笑。
然後,她緩緩抬起手,在玻璃上寫了三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