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海難後,低配得感真千金她不活辣_第9章 9我的葬禮定在七天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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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葬禮定在七天後。
媽媽不肯把我火化。
她總覺得,只要身體還在,我就還有可能醒過來。
她讓人把家裡溫度調到最低,又在我原本不肯住的房間裡放了一張冰床。
我穿著那條沒來得及弄髒的白裙子,安靜地躺在上面。
媽媽每天早上替我梳頭。
中午給我擺一桌清淡的飯菜。
晚上,她就抱著那雙紅手套坐在床邊,一遍遍跟我說話。
“知意,房間一直給你留著。”
“明珠的東西都搬走了。”
“以後沒人跟你搶。”
她擦掉我睫毛上的冰霜,聲音輕得像怕吵醒我。
“你睜開眼看一看。”
“這次,真的是你的了。”
可死人不需要房間。
也不需要那些遲來的好東西。
爸爸停了公司所有工作。
他讓人重新調查我被抱錯後的十八年。
調查結果送來那天,他只看了兩頁,就吐出一口血。
當年抱錯我的保姆,並不是無意。
她發現自己女兒患有先天性心臟病,害怕承擔治療費用,故意把兩個孩子調換。
後來我被送進孤兒院,也是因為她丈夫嫌我吃得多,把五歲的我扔在了火車站。
十二歲那年,我被一對夫妻領養。
他們領養我,不是因為喜歡。
是因為家裡開小餐館,缺一個不要工資的幫工。
我每天凌晨四點起床洗菜。
被打翻一隻碗,就要跪在後廚撿碎片。
有一次養妹偷吃了客人的肉,養母把我鎖進冰櫃,說偷東西的人不配吃飯。
那次,我差點凍死。
爸爸看著調查報告上的照片,手抖得厲害。
照片裡的我蹲在後巷,正在撿垃圾桶裡的菜葉。
而拍攝時間,是三年前。
那天,他正在給沈明珠辦盛大的十五歲生日宴。
一條裙子花了七位數。
滿城煙花放了整整一個小時。
爸爸忽然抬手,狠狠抽了自己一巴掌。
“我的親生女兒在撿垃圾。”
“我卻拿著她該有的人生,養別人的孩子。”
他打得越來越重。
直到嘴角滲血,媽媽也沒有阻止。
哥哥則把自己關進了游泳館。
他脫掉救生衣,一次次跳進最深的水池。
不許任何人救他。
窒息到失去意識,再被教練強行拖上岸。
醒來以後,他第一句話永遠是:
“她當時是不是比這更疼?”
沒人能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