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司霸凌我妹,我讓她後悔莫及_第十一章 11第二天

上司霸凌我妹,我讓她後悔莫及發布時間:2026-08-18作者:海棠

第十一章

11

第二天,趙眀淑被停職了。

訊息是晚棠告訴我的。

她公司群裡有人發了通知,說趙眀淑因個人原因暫停工作,接受公司內部調查。

“哥,是你做的嗎?”晚棠在電話裡問。

“我只是讓劉總知道了你是誰。”

我微微一笑,“剩下的,是她自己作的。”

同一天下午,趙律師打來電話,說派出所的鑑定結果出來了。

“林總,車輛資訊完全吻合。行車證、購車合同、付款憑證、車輛識別代號,所有證據都對得上。”

“警方已經認定,這輛車歸林晚棠所有。”

“趙眀淑那邊怎麼說?”

“她說她不知情,是張宇軒擅自開的。張宇軒說是趙眀淑給他的,兩個人在派出所裡互相推諉,場面挺難看。”

“那車輛佔用兩個月的事呢?”

“警方調取了兩個月的行車記錄,加上劉警官提供的軌跡分析,足以證明趙眀淑長期非法佔用該車輛。”

“現在警方初步認定,趙眀淑的行為已經涉嫌侵佔罪。”

我深吸一口氣。

“趙律師,接下來怎麼走?”

“下一步,警方會正式立案偵查。”

“如果證據確鑿,會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侵佔罪的數額分界是兩萬元,這輛車三十五萬二,已經遠超標準。”

“趙眀淑最高可能面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年。

我沉默了一會兒。

“張宇軒呢?”

“他屬於明知是他人財物仍然佔有使用,如果警方認定他是共犯,也會被追責。”

掛了電話,我走出房間,發現晚棠正坐在客廳沙發上,手裡拿著手機,眼眶紅紅的。

“怎麼了?”我走過去。

她把手機遞給我。

螢幕上是她和趙眀淑的聊天記錄。

最新的一條,是趙眀淑發的。

“林晚棠,我現在被停職了,你滿意了?”

“我告訴你,你在這一行別想混了。”

“我已經跟好幾個同行打過招呼,你走到哪我跟到哪。”

“你給我等著!”

這條訊息下面,晚棠沒有回覆。

但再往下翻,我看到晚棠之前發的一段話。

“趙經理,車是我哥給我買的。”

“我只是不好意思拒絕您,才把車借給您開兩天。”

“您說借,我就信了,可是您開了兩個月,我說不出口要回來。”

“我哥問我,我說是借給同事了,我怕您不高興,怕轉正出問題。”

“可是您把我的沉默當成了軟弱,把我的客氣當成了理所應當。”

“我現在才知道,有些人的胃口,是喂不飽的。”

這段話,晚棠寫了又刪,刪了又寫,最後還是沒有發出去。

“為什麼不發?”我問。

晚棠低下頭:“發了也沒用,她不會懂的。”

我把手機還給她,在她旁邊坐下。

“你說得對,她不懂。”

“但沒關係,她不需要懂,她只需要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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