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推電動車上樓充電,我連夜搬家_第十二章 12我翻着這些消息
第十二章
12
我翻著這些訊息,心裡五味雜陳。
然後我打開了我的手機備忘錄,算了一筆賬。
我的損失是多少呢?
搬走之前沒來得及拿的一些雜物,一箇舊檯燈,兩床被子,還有一些廚房裡的鍋碗瓢盆。
加起來,撐死了不到五百塊錢。
五百塊。
對比其他鄰居幾十上百萬的損失。
我這點錢連零頭都算不上。
但如果不是因為我提前一天搬走了呢?
那我現在會是什麼樣子?
我把備忘錄關了。
開啟業主群,發了一條訊息。
“各位鄰居,火災之前我在群裡說過什麼,你們現在可以翻回去看。我當時說,十五樓那戶在家裡給電動車充電,電池已經鼓包了,隨時會爆燃,整層樓都得跟著遭殃。你們三百多個人,四十分鐘,沒有一個人回覆我。物業跟我說讓我別多管閒事,還說鄰里之間以和為貴。”
我頓了一下,繼續打字。
“我那天晚上怕得睡不著覺,第二天一早就搬走了。我一個租房子的,搬家很容易。你們有房子的搬不走,所以我提醒你們。但你們所有人都選擇了沉默。現在你們遭受的每一分損失,當然主要是張東昇造成的,但你們自己真的就一點責任都沒有嗎?”
發完之後,群裡有人跟我說對不起。
更多的人是沉默。
我把手機扔到一邊,躺在床上,盯著天花板。
腦子裡反覆回想著整件事的經過。
然後我做了一個決定。
我要起訴張東昇。
不是為了我那五百塊錢的損失。
是為了讓他明白,他對我做過的事,不是道個歉就能翻篇的。
第二天的下午,我去了趟法院,提交了訴訟材料。
訴狀是周先生幫我找的律師寫的。
律師看到我的聊天記錄和截圖證據的時候,搖了好幾次頭。
“這些證據足夠告他侵犯名譽權、威脅人身安全了。如果再加上他在網上掛你個人資訊這件事,已經涉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這是刑事犯罪。”
“刑事犯罪?”
“對。他公開了你的真實姓名和微訊號,導致你被大量陌生人新增好友辱罵,這個情節已經達到了立案標準。你可以選擇追究他的刑事責任。”
我想了想,點了一下頭。
“追究。”
律師看了我一眼。
“你確定?刑事立案的話,他可能會坐牢。”
“我很確定。”
律師沒再說什麼,幫我把訴狀遞交了上去。
從法院出來的時候,天空很藍,陽光亮得晃眼。
我站在法院門口的臺階上,眯著眼睛看了一會兒太陽。
手機響了。
是張東昇的老婆打來的。
我猶豫了一下,接了起來。
“梅小姐,求求你別告了。老張要是坐牢了,我們這個家就真的完了。”
她的聲音帶著濃重的哭腔。
“我聽說你告他刑事了,要坐牢的,你行行好,撤銷了好不好?我們賠你錢,你的損失我們雙倍賠。”
“阿姨,我給過你們機會,很多次。”
我的聲音很平靜。
電話那頭哭得更大聲了。
“可你也沒損失多少啊!你的東西不才值幾百塊錢嗎!你至於這樣嗎!”
“不至於嗎?”
我反問了一句。
“你老公差點害死一棟樓的人。他騙了所有人。他把我的個人資訊掛到網上。他威脅要來找我麻煩。這一樁樁一件件,在你眼裡都是小事?”
“那你到底想怎麼樣?”
“我不想怎麼樣。我只是想讓做錯事的人,承擔他該承擔的後果。就這麼簡單。”
說完我掛了電話。
她的號碼又閃了好幾次,我沒再接。
又過了一個月。
這天早上,周先生在維權群裡發了一條訊息。
“判決結果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