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刮樂決定生活費?我直接斷親_第4章 周五回家
第4章
週五回家,爸爸正在廚房做飯。
弟弟的新手機放在餐桌上,粉色外殼鑲著一圈亮晶晶的裝飾。
媽媽看見我,指了指沙發。
“坐下,談談。”
我沒有坐。
爸爸端著菜出來,臉色很不好看。
“你在學校跟老師胡說什麼了?班主任打電話問我,是不是不給你飯吃。”
“我說的是事實。”
“什麼事實?我們每週沒給你生活費嗎?”
媽媽提高聲音。
“錢多有錢多的活法,錢少有錢少的活法。我們是在訓練你應對意外的能力。”
“那弟弟為什麼沒有意外?”
媽媽噎了一下。
爸爸把盤子放得砰一聲響。
“你弟弟從小身體弱,心思也敏感。要是連續沒刮到錢,他會難過。你抗壓能力比他強,多吃點苦有什麼不好?”
我笑了。
“所以你們知道沒錢會難過。”
“你們只是捨不得他難過。”
爸爸臉上的肌肉抽動了一下。
“少在這裡咬文嚼字。今天老師打電話,害得我被說了一頓,你必須給我道歉。”
“我不道歉。”
“陳峻!”
媽媽一巴掌拍在沙發扶手上。
我肩膀顫了一下,卻沒有像以前那樣低頭。
櫃子裡的兩摞假票,已經把我對這個家的最後一層幻想撕開了。
“你們說規則公平,我信了兩年。”
“每次刮不到錢,我都怪自己運氣差。我不敢買文具,不敢參加同學聚會,餓得難受了也覺得是我不會規劃。”
我看向爸爸。
“你明明可以直接說不想給我錢,為什麼非要讓我以為,是我自己不好?”
爸爸別開臉。
“說到底,你不就是嫌錢少嗎?”
他從圍裙口袋裡摸出手機,給我轉了一百元。
“拿去。省得你再跑到老師面前賣慘。”
轉賬提示跳出來。
我沒有收。
片刻後,紅包自動停在聊天框裡。
“我不要補償,我只想以後每週有固定的飯錢。”
“那不可能。”
爸爸回答得毫不猶豫。
“家裡的教育方式,不能因為你鬧一次就改。”
“你有手有腳,還能把自己餓死?”
這句話提醒了我。
我確實有手有腳。
從下週開始,我替同學整理錯題冊。
一科二十,五科八十。
我的字寫得整齊,歸納知識點也清楚,很快有其他班的同學來找我。
晚自習後,我還幫低年級學生修改作文。
三十一篇。
第一個星期,我賺了二百六十元。
錢到賬的晚上,我盯著餘額看了很久。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不依賴家裡的票,我也能吃上一頓完整的飯。
我去食堂點了一份十六元的雞腿套餐。
阿姨把熱騰騰的米飯遞給我時,我的手心都在出汗。
雞腿很香。
我吃得很慢,連湯汁也沒有剩下。
林致遠坐在我對面,笑著問:
“好吃嗎?”
我用力點頭。
“好吃。”
這頓飯不是我刮來的。
是我自己掙來的。
接下來一個月,我沒再向家裡要過額外的錢。
他們給十五,我就拿十五。
他們給三十,我也不再爭辯。
我把掙來的錢分成三份。
一份吃飯,一份買資料,剩下的存進新辦的銀行卡。
卡的密碼只有我自己知道。
月末,我攢到了兩千三百元。
可週五回家時,媽媽忽然叫住我。
“聽說你在學校做生意?”
我心裡一沉。
弟弟坐在旁邊,小聲解釋。
“哥,我不是故意告訴爸媽的。爸爸問我你最近為什麼總去食堂二樓,我才說你賺錢了。”
爸爸伸出手。
“銀行卡拿來。”
“這是我自己賺的錢。”
“你吃家裡的,住家裡的,還有資格分你的我的?”
他盯著我。
“既然你已經能賺錢了,下個月開始,生活費刮刮樂取消。”
我剛鬆了一口氣。
爸爸接著說:
“以後你每個月交八百塊住宿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