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女問我要房要車,拿出收養證後她悔瘋了_第7章 半年後
第7章
半年後,賀明哲職務侵佔的案子有了結果。
他退回全部款項,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
趙桂芬經營的佳宴商貿補繳稅款,也賠償了悅庭的損失。
那場沒辦完的婚禮,成了賀家人最不願提起的醜事。
周妍沒有再找他們。
她賣掉名牌包和首飾,償還了一部分消費貸,隨後進入一家連鎖超市做招商主管。
從前,她嫌基礎工作辛苦。
如今每天早上八點到崗,晚上還要核對合同。
第一個月,她給我轉了一千一百一十二元。
備註寫著:
【公寓賠償,第一期。】
我收下了。
承擔責任,本來就是她該學會的事。
此後每個月,她都會按時轉賬。
偶爾,她也會發來一張工作餐照片,或是問我天冷有沒有添衣。
我很少回覆。
她不再追問,也不再用眼淚逼我表態。
大哥幾次勸我。
“小妍已經知道錯了,你何必一直不認她?”
我回答:
“我沒有報復她,也沒有阻止她重新生活。”
“可原諒是我的權利,不是她認錯後的獎勵。”
那套被佔用過的公寓,我重新裝修後租了出去。
租金一部分用於我的養老賬戶,另一部分設成悅庭員工子女助學金。
有人問我,為什麼不把錢留給周妍。
我只說了一句:
“她有手有腳,應該靠自己生活。”
一年後的除夕,周妍又來了。
這次她沒有堵在門口,也沒有帶貴重禮物。
她只拿著一盒自己包的餃子。
“我在附近租了房子。”
“今天輪休,一個人吃不完。你要是不方便,我放下就走。”
我看著那盒大小不一的餃子,側身讓開門。
“進來坐十分鐘吧。”
她怔了怔,手忙腳亂地換鞋。
客廳裡那張碎過的全家福,已經重新裝進相框。
裂痕仍在。
我沒有換掉。
有些東西能修補,卻不可能恢復成最初的樣子。
周妍坐得很拘謹。
她沒有叫我媽媽,只問:
“周阿姨,餃子要現在煮嗎?”
“放著吧,我剛吃過。”
“好。”
十分鐘到了,她主動站起來。
臨走前,她把一張還款明細放在桌上。
公寓損失已經還清。
消費貸也只剩最後兩期。
“我以前以為,有個有錢的母親,就能少奮鬥很多年。”
“現在才知道,伸手拿來的東西,也會讓我忘記自己該怎麼站著。”
我沒說話。
她走到門口,停了一下。
“我以後還能來看你嗎?”
“提前聯絡。”
“好。”
“不要帶東西。”
“好。”
她點點頭,眼裡有一點亮光,卻沒有得寸進尺地抱我。
門關上前,她輕聲問:
“我還有機會從頭學著做女兒嗎?”
我看著她,平靜回答:
“先學會為自己的人生負責。”
“至於以後,交給時間。”
她離開後,手機收到一條轉賬。
金額仍是一千一百一十二元。
備註卻變了。
【不是買原諒。】
【是謝謝你當年停下來。】
我沒有退回。
也沒有馬上回復。
窗外菸花升起時,我把那盒餃子放進冰箱。
愛可以有第二次機會。
前提是它不再以犧牲誰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