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女問我要房要車,拿出收養證後她悔瘋了_第7章 半年後

養女問我要房要車,拿出收養證後她悔瘋了發布時間:2026-08-12作者:伊熙

第7章

半年後,賀明哲職務侵佔的案子有了結果。

他退回全部款項,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

趙桂芬經營的佳宴商貿補繳稅款,也賠償了悅庭的損失。

那場沒辦完的婚禮,成了賀家人最不願提起的醜事。

周妍沒有再找他們。

她賣掉名牌包和首飾,償還了一部分消費貸,隨後進入一家連鎖超市做招商主管。

從前,她嫌基礎工作辛苦。

如今每天早上八點到崗,晚上還要核對合同。

第一個月,她給我轉了一千一百一十二元。

備註寫著:

【公寓賠償,第一期。】

我收下了。

承擔責任,本來就是她該學會的事。

此後每個月,她都會按時轉賬。

偶爾,她也會發來一張工作餐照片,或是問我天冷有沒有添衣。

我很少回覆。

她不再追問,也不再用眼淚逼我表態。

大哥幾次勸我。

“小妍已經知道錯了,你何必一直不認她?”

我回答:

“我沒有報復她,也沒有阻止她重新生活。”

“可原諒是我的權利,不是她認錯後的獎勵。”

那套被佔用過的公寓,我重新裝修後租了出去。

租金一部分用於我的養老賬戶,另一部分設成悅庭員工子女助學金。

有人問我,為什麼不把錢留給周妍。

我只說了一句:

“她有手有腳,應該靠自己生活。”

一年後的除夕,周妍又來了。

這次她沒有堵在門口,也沒有帶貴重禮物。

她只拿著一盒自己包的餃子。

“我在附近租了房子。”

“今天輪休,一個人吃不完。你要是不方便,我放下就走。”

我看著那盒大小不一的餃子,側身讓開門。

“進來坐十分鐘吧。”

她怔了怔,手忙腳亂地換鞋。

客廳裡那張碎過的全家福,已經重新裝進相框。

裂痕仍在。

我沒有換掉。

有些東西能修補,卻不可能恢復成最初的樣子。

周妍坐得很拘謹。

她沒有叫我媽媽,只問:

“周阿姨,餃子要現在煮嗎?”

“放著吧,我剛吃過。”

“好。”

十分鐘到了,她主動站起來。

臨走前,她把一張還款明細放在桌上。

公寓損失已經還清。

消費貸也只剩最後兩期。

“我以前以為,有個有錢的母親,就能少奮鬥很多年。”

“現在才知道,伸手拿來的東西,也會讓我忘記自己該怎麼站著。”

我沒說話。

她走到門口,停了一下。

“我以後還能來看你嗎?”

“提前聯絡。”

“好。”

“不要帶東西。”

“好。”

她點點頭,眼裡有一點亮光,卻沒有得寸進尺地抱我。

門關上前,她輕聲問:

“我還有機會從頭學著做女兒嗎?”

我看著她,平靜回答:

“先學會為自己的人生負責。”

“至於以後,交給時間。”

她離開後,手機收到一條轉賬。

金額仍是一千一百一十二元。

備註卻變了。

【不是買原諒。】

【是謝謝你當年停下來。】

我沒有退回。

也沒有馬上回復。

窗外菸花升起時,我把那盒餃子放進冰箱。

愛可以有第二次機會。

前提是它不再以犧牲誰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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