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女問我要房要車,拿出收養證後她悔瘋了_第6章 一個月後
第6章
一個月後,周妍找到了親生父母。
他們住在鄰市下轄的小縣城。
父親在建材市場打零工,母親常年沒有固定收入,家裡還有兩個兒子。
她被遺棄那年,他們已經有了一個三歲的男孩。
因為她是女孩,又被查出心臟有問題,他們把她帶到汽車站,放進紙箱後離開。
這些資訊,是她親生母親自己說的。
對方見她穿著不錯,很熱情地留她吃飯。
第二天,親生父親就提出要求。
“大兒子做生意虧了二十萬,小兒子準備結婚,也缺一套房。”
“你現在條件好,幫幫親兄弟。”
周妍問:“你們當年為什麼不回去找我?”
她的親生母親回答得很直接。
“你不是被好人收養了嗎?”
“她有錢,又沒有自己的孩子,肯定比我們養得好。”
“我們把你送出去,也算替你找了條好出路。”
周妍又問:“如果我沒有被救呢?”
飯桌上沒人說話。
當天晚上,他們便催她聯絡我。
“養了你這麼多年,那女人肯定捨不得。”
“你回去哭一哭,多喊幾聲媽,她還能真不要你?”
“等你繼承了酒店,拿兩三百萬幫家裡,不算過分。”
周妍聽著這些話,像聽見了一個月前的自己。
她沒有留下過夜。
親生母親追到車站,還在問她要兩千元路費和誤工費。
周妍只剩幾百元,根本給不出來。
對方的臉立刻垮了。
“沒錢回來認什麼親?”
“我們可養不起一個欠債的女兒。”
那天深夜,周妍來到我家樓下。
她沒有鑰匙,只能在門口等。
我下班回來時,她已經坐了兩個小時。
她瘦了許多,手邊放著那本泡壞的相簿,以及修好的針線盒。
“對不起。”
這是衝突發生後,她第一次認真道歉。
“我以前總覺得,你為我做什麼都應該。”
“找到他們後我才知道,沒有誰理所當然要救我、養我、愛我。”
我開啟門,卻沒有讓她進屋。
“你來,是想撤銷解除登記?”
她沉默片刻,點頭。
“我不想要你的房子和股份。”
“我只想重新做你的女兒。”
“關係不是一張紙,說撕毀就撕毀,說恢復就恢復。”
她眼淚落下來。
“我知道錯了。”
“知道錯,只是第一步。你欠的貸款、損壞公寓的賠償,還有你對我造成的傷害,都要自己承擔。”
“道歉不能替你還債,也不能把發生過的事抹掉。”
她沒有再求,只把修好的針線盒遞給我。
“我找師傅修了很久。相簿救不回來了,我把還能辨認的照片重新洗了一份。”
我接過盒子。
“你親生父母那邊呢?”
“不聯絡了。”
“他們說血緣最重要,開口卻只問我要錢。”
她低著頭。
“媽......周阿姨,我現在才明白,你從來沒拿血緣要求過我。是我先拿它傷你的。”
我沒有心軟,也沒有趕她走。
“回去吧。”
“先把自己的生活過明白。”
她走出幾步,又回頭問我:
“當年你為什麼救我?”
我看著針線盒上修補過的裂紋。
“因為那天所有人都從你身邊經過。”
“只有我停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