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後親妹要五千萬認親費,我嫌她要少了_第9章 江紹榮拒不承認十八年前的拐賣
第9章
江紹榮拒不承認十八年前的拐賣。
可警方從他的舊賬戶中查到匯款。
劉桂芬的銀鐲、周成海的口供和倉庫錄音,也形成了完整證據鏈。
最關鍵的證據來自老爺子的遺囑。
遺囑寫得清楚,江家孫輩平分老爺子名下股份。
江燦活著,三個孫輩各得三分之一。
江燦死了,江紹榮的兒子就能得到一半。
他不是為了江家。
他只想讓自己的兒子多拿一份。
案件被正式移送後,江紹榮要求見我爸。
隔著玻璃,他冷笑。
“大哥,我做這些還不是為了江家?”
“你知道報告有問題,為什麼沒查到底?”
“因為你也捨不得上市。”
“現在裝什麼好父親?”
我爸臉色慘白。
十八年前的罪屬於江紹榮。
四年前的選擇,卻屬於他自己。
走出警局後,我爸向董事會提交辭呈。
他辭去基金會職務,也退出江氏董事會。
“我拿失蹤兒童做慈善,卻在親生女兒出現時選擇沉默。”
“我沒資格再管基金會。”
他還公佈了四年前的內部會議記錄,接受調查。
江氏股價連續下跌,海外專案也被叫停。
這是他第一次真正承擔選擇的代價。
我媽每天都去早餐鋪。
她不再叫江燦回家,也不送禮服和珠寶。
她只在角落吃一碗餛飩,付錢離開。
有一次店裡太忙,她主動留下洗碗。
江燦把圍裙扔給她。
“洗不乾淨要扣工資。”
我媽紅著眼笑。
“好。”
江燦依舊沒有叫她媽媽。
但第二天,店裡多了一張椅子。
江書寧歸還了珠寶和贓款,卻仍要為盜竊、偽造證據和非法使用電子章承擔責任。
判決前,她申請見江燦。
江書寧隔著玻璃問:
“你來看我笑話?”
“我來拿回一樣東西。”
“什麼?”
“四年前本該屬於我的機會。”
江燦把一份宣告推過去。
“公開承認你藏起報告,承認假債務和偷錢栽贓都是你做的。”
“不是替江家洗白。”
“是把我的名字洗乾淨。”
“如果我不籤呢?”
“那就不籤。”
江燦站起來。
“我不需要靠你證明我是好人。”
“可你欠我的,得寫進賬裡。”
江書寧最終簽了。
不是因為悔悟,而是律師告訴她,主動澄清能體現認罪態度。
走出警局,我問:
“解氣嗎?”
“一般。”
“她沒真心道歉。”
“道歉值幾個錢?”
她在賬本上寫下:
欠真相一次,已歸還。
欠四年人生,無法折現。
半年後,江燦用老街鋪面的收益成立免費法律援助中心,專門幫助被遺棄和遭受家庭侵害的孩子。
我爸提出出資,被她拒絕。
“想做好事,自己去做。”
“別把錢給我,讓我替你贖罪。”
後來,他以個人名義設立失蹤兒童援助專案,賬目由第三方監管。
專案成立那天,他只發來一條簡訊。
第一名孩子已經回家。
江燦看了很久,回覆:
收到。
當天晚上,她在賬本上添了一行。
江紹庭,做對一件事。
暫不抵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