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失十八年的女兒歸來_第2章 客廳里靜得能聽見鐘擺聲
第2章
客廳裡靜得能聽見鐘擺聲。
女孩臉上的血色一瞬間褪盡。
吳秀蘭手裡的佛珠啪嗒掉在地上。
沈亦崢站起來:“你們是不是搞錯了?”
馮主任聲音很穩:“樣本編號、封存記錄、現場錄影完整。排除母女關係的結論很明確。”
韓序問:“女孩與沈先生的父女鑑定呢?”
馮主任頓了頓:“沈先生提供的報告,我們已核驗機構真偽。報告真實。也就是說,該女孩與沈先生存在父女關係。”
我看向沈亦崢:“解釋。”
他喉結滾動:“晚宜,你聽我說。”
女孩突然哭喊:“我不知道!爸爸說我就是沈予寧!我真的不知道自己不是你女兒!”
爸爸。
她終於喊錯了。
我笑了:“原來她知道你是她爸。只是剛才演給我看。”
沈亦崢臉色鐵青:“她從小沒有完整家庭。我只是想給她一個名分。沈晚宜,她也是我的孩子。”
我聽著他那句“也是”,胃裡一陣翻騰:“所以呢?你的孩子,就可以冒充我的女兒?你的舊情人沒名分,就來偷我女兒的位置?”
吳秀蘭哭著撲過來:“晚宜,媽求你。念恩不是壞孩子。她這些年也苦。反正寧寧這麼多年沒回來,你就當多一個女兒不行嗎?”
我終於忍不住站起身:“她叫什麼?”
吳秀蘭僵住。我看向女孩:“你本名叫什麼?”
女孩咬著唇,半天才吐出三個字:“紀念恩。”
紀。
紀南枝的紀。
我閉了閉眼。
這時,韓序的手機又響了。
來電顯示:雲城公證處。
他接通,聽了幾句,臉色突然變得很冷。
“請您重複一遍。”那邊說完,他看向我。
“沈女士,公證處今早收到一套預約提交材料。材料裡有一份親屬身份確認書,簽名是您的名字。”
我皺眉:“我沒有籤。”
韓序繼續說:“還有一份母女親子鑑定報告。報告顯示,紀念恩與‘沈晚宜’存在母女關係。同時附有紀念恩將股權收益、管理權和表決權委託給沈亦崢先生代管的協議。”
沈亦崢臉色刷地白了。
我慢慢轉頭看他:“沈亦崢。誰替我籤的字?”
上午九點,我坐在公證處接待室。
韓序在我左邊。
公證員把那套材料列印件放到桌上。
我沒碰。
只讓韓序翻。
親屬身份確認書上,“沈晚宜”三個字寫得很像我的筆跡。
筆鋒、停頓、連最後一筆的習慣都模仿了。
可假的就是假的。
我籤“宜”字時,最後一點會往內收。
那上面沒有。
公證員說:“材料是昨天傍晚線上預約,今早由跑腿送達。預約賬號繫結的是沈先生助理的手機號。”
沈亦崢坐在對面,臉色灰敗:“我不知道。助理可能弄錯了。”
我看著他:“助理還能替我做母女鑑定?”
韓序翻到報告頁:“這份報告出具機構沒有司法資質。取樣記錄裡,母親樣本身份寫的是沈晚宜,但沒有現場照片,也沒有公證取樣。身份證影印件倒是很清楚。”
公證員補充:“我們核驗時發現異常,所以才打電話給韓律師。如果沈女士昨晚簽了身份確認,我們可能會先進入補充審查程式。後續責任,會落在簽署人身上。”
我笑了一聲。
原來他們連退路都替我鋪好了。
我昨晚簽了,就是我確認孩子身份。
我昨晚不籤,他們就交偽造簽名。
一旦事情爆出來,沈亦崢只要說:“是沈晚宜太想找回女兒。是她主動認的。是她牽頭讓孩子進股權。”我就會從受害者,變成騙取遺產的第一責任人。
預警聲飄過:
【看見了嗎。】
【他們給你的不是女兒,是一張套在脖子上的紙。】
【你一簽,就收緊。】
我把目光移到最後一份代管協議。
紀念恩簽得很爽快。
受益權代收。
表決權委託。
股權相關會議代理出席。
期限十年。
代理人:沈亦崢。
我問他:“剛認回來的女兒,為什麼急著把權利交給你?”
沈亦崢嘴唇發乾:“她年輕,不懂這些。我替她管,有什麼問題?”
韓序冷聲:“問題是,她不是沈予寧。她沒有資格接觸沈老先生設立的股權。”
沈亦崢突然抬頭:“可她是我的親生女兒!沈晚宜,我陪你找了十八年孩子。我沒有功勞也有苦勞。你爸留下那麼多東西,分一點給我的女兒怎麼了?”
這句話出來,接待室裡所有人都安靜了。
我看著這個和我同床共枕二十多年的男人。
忽然覺得陌生得可怕。
“分一點?我女兒失蹤後,你在外面有了另一個女兒。現在你讓她冒名頂替。這叫分一點?”
他咬牙:“你別說得那麼難聽。念恩也是無辜的。她沒有選擇出生。”
我說:“她沒法選擇出生。但她可以選擇不拿我女兒的名字。可以選擇不喊我媽媽。可以選擇不籤代管協議。”
沈亦崢說不出話。
韓序當場要求公證處凍結該預約材料,並向警方移交偽造簽名、虛假鑑定和疑似詐騙線索。公證員同意。
我也報了案。
離開公證處時,沈亦崢追上來。
他聲音低得像求我:“晚宜,我們回家談。別把事情鬧到外面。”
我停下腳步:“昨晚你們把一個假女兒帶回我家時,想過給我留臉嗎?”
他眼底閃過一絲惱羞:“你非要毀了這個家?”
我看著他:“這個家不是我毀的。是你們把我女兒的位置拿去做交易時,就已經沒了。”
調查推進得比我想象中快。
紀南枝當天傍晚被警方找到。
這些年,她一直住在沈亦崢名下的一套江景公寓裡。
紀念恩的出生證明也被調出來了。
出生日期只比我女兒晚兩個月。
父親欄空著。
但醫院繳費記錄裡,刷的是沈亦崢的副卡。
更可笑的是,那張副卡開通時間,正是我坐月子的第十九天。
我看著資料,手指一點點發涼。
鄭警官告訴我:“紀念恩承認,認親細節是沈亦崢和吳秀蘭提前教的。長命鎖由吳秀蘭提供。胎毛冊、舊照片,也是在吳秀蘭老宅拿的。她們還準備了你女兒小時候的病歷影印件。”
我問:“當年失蹤的事,能不能重新查?”
鄭警官看了我一眼:“可以。吳秀蘭已經承認,孩子失蹤當天,她不是一直在花園。她中途回房接了電話,又睡了十幾分鍾。醒來後孩子不見,她怕擔責,就說自己一直在現場。”
我握緊杯子:“那枚鎖呢?”
“她說在花圃邊撿到的。沒有交給警方。她怕你們知道孩子可能不是自己跑出去,而是在她離開看護時被人帶走。”
我閉上眼。
十八年。
就因為她怕。
她把我女兒最後的線索藏了十八年。
吳秀蘭被帶走協助調查那天,還在罵我:“沈晚宜,你沒有良心!我好歹是亦崢的媽!我只是想讓我們沈家的血脈過好一點!”
我看著她:“我女兒呢?”
她噎住:“你女兒丟了,能怪我一輩子嗎?”
我說:“能。”
她臉色扭曲:“你爸的錢反正那麼多,給誰不是給?”
親戚群裡也熱鬧了。昨天還罵我冷血的人,一個接一個私聊。
二嬸發:【晚宜,昨天我不知道內幕,說話重了,你別放心上。】
三叔發:【大家都是為你好,誰能想到亦崢這麼糊塗。】
表妹更直接:【姐,能不能別把錄音交出去?我媽單位有人看見了,她現在很難做人。】
我看了很久,回她:【她說話的時候,我也很難做人。】
然後退出家族群。
沈亦崢也來找我。
他沒再裝深情。
一進門就把一份協議放在茶几上:“離婚可以。我淨身出戶。但你出具諒解書,證明念恩不知道完整計劃。”
我沒看協議:“她知道自己不是沈予寧。她知道就夠了。”
沈亦崢壓著火:“她才十八歲。她只是聽大人的話。”
我說:“十八歲,可以籤十年股權代管協議。怎麼輪到承擔責任,就變成孩子?”
他盯著我:“沈晚宜,你別逼我。”
我抬手,把手機螢幕轉向他。錄音中。他的表情僵住。
預警聲輕輕飄過:
【別收協議。】
【紙也是陷阱。】
【他們遞來的每一張,都想讓你替他們翻篇。】
我把協議推回去:“檔案我不籤。錢我不收。人,我也不諒解。”
半個月後,我回老宅整理父親的遺物。
客廳裡曾經擺著那摞讓我簽字的檔案。
現在只剩一張法院凍結通知。
沈予寧名下預留的股權份額,繼續封存。
任何人不得以“疑似身份”申請受益權。
韓序把長命鎖還給我。它被裝在透明證物袋裡。
我隔著袋子看了很久。那枚鎖很小。
當年戴在寧寧胖乎乎的手腕上,總晃來晃去。
她嫌重,鬧著要摘。
我哄她:“這是外公給寧寧的護身符。不能丟。”
可它還是丟了。
丟在我看不見的十八年裡。
門口傳來吵鬧聲。
紀念恩和紀南枝來了。
保安攔著她們。
紀南枝比照片上憔悴很多。
但仍舊漂亮。
那種漂亮帶著很重的算計感。
她一看見我,就紅了眼:“沈小姐,我知道我沒有資格求你。可念恩真的要撐不住了。”
紀念恩站在她身邊,低著頭:“她已經被學校停課。朋友都知道了。她每天吃不下,睡不著。她只是想認爸爸,不該被毀掉一輩子。”
我看向紀念恩:“你來幹什麼?”
紀念恩抬起頭。
她眼睛腫著:“對不起。”
我問:“為什麼道歉?”
她咬唇:“我不該騙你。”
“騙我什麼?”
她沉默。
紀南枝立刻接話:“她不該聽沈亦崢安排。”
我沒看紀南枝:“讓她自己說。”
紀念恩被逼得發抖。
過了很久,她突然崩潰:“你到底想聽什麼?我已經這樣了!我爸不要我,我學校也回不去,網上都在罵我。你為什麼還要揪著不放?”
我平靜地說:“我揪著你了嗎?”
她愣住。
“移交材料的是公證處。做鑑定的是司法機構。查偽造檔案的是警方。承認冒名的是你自己。”我停了停,“不是我把你推到這一步。是你穿著我女兒的名字,走進來的。”
紀念恩眼底的委屈慢慢變成怨毒:“可你已經有那麼多了。房子,公司,股權。我從小什麼都沒有。你分我一點,怎麼了?”
紀南枝臉色大變:“念恩!”
我卻笑了。
原來不是不知道。
只是覺得自己也苦,所以別人的人生可以拿來補。
我看著她:“你想要爸爸,去找沈亦崢。你想要錢,去找紀南枝和沈家。你想要補償,去找欠你的人。別來找我女兒。”
紀念恩盯著我:“她都丟了十八年了。她也許早就死了。你守著她的位置,有什麼用?”
我走近一步。
紀南枝下意識把她拉到身後。
我沒有動手。
只是把證物袋裡的長命鎖舉起來:“她回來,這就是她的。她不回來,也還是她的。輪不到你。”
紀念恩臉色慘白。
紀南枝哭著說:“沈小姐,你也是母親,你就不能體諒我嗎?”
我看著她:“正因為我是母親。所以我不會讓另一個母親帶著女兒,來偷我女兒的東西。”
保安把她們請出去。
紀念恩臨走前回頭,眼神里沒有悔意。
只有輸不起的恨。
我把長命鎖放進保險櫃。
鎖門那一刻,心裡反而安靜了。
那不是我找回女兒的證據。
但它提醒我:我還得找。繼續找。
不能讓任何假貨,佔住她回家的門。
沈亦崢最後還是被立案調查。
偽造簽名。
提交虛假材料。
企圖透過冒名身份侵佔股權權益。
紀南枝參與偽造取樣資料。
紀念恩作為成年人,配合冒名認親並簽署代管協議,也無法完全摘清。
吳秀蘭的問題更復雜。
警方重啟了十八年前沈予寧失蹤案。
當年被忽略的保姆線索、老宅附近的監控存檔、吳秀蘭隱瞞長命鎖的事實,全部重新納入調查。
我沒有再去見沈亦崢。
他給我寫過很多信。
說他只是一時糊塗。
說紀南枝母女逼他,他夾在中間也痛苦。
最後一封,他寫:【晚宜,如果當晚你先關起門來跟我談,而不是叫律師和鑑定機構,這件事不會變成今天這樣。】
我把信交給韓序歸檔。
然後讓律師回了一句話:“不是我讓騙局變大,是你們把騙局做完整了。”
離婚開庭那天,沈亦崢瘦了一圈。他在走廊攔住我:“二十多年夫妻,你真一點情面都不留?”
我說:“你把別人的女兒塞到我懷裡時,留了嗎?”
他眼眶發紅:“念恩也是我的骨肉。我只是想她過得好。”
“那就用你的東西養她。別拿我父親給我女兒留的東西。”
沈亦崢忽然笑了,笑得很難看:“沈晚宜,你太冷了。難怪寧寧找不回來。”
我抬手給了他一巴掌。
很響。
走廊裡的人都看過來。
我手心發麻。
他捂著臉,難以置信地看我。
我說:“你可以罵我。別碰我女兒。”
那一刻,我終於不再怕別人說我狠。
如果溫柔要我吞下背叛。
如果體面要我替騙子遮醜。
那我寧願不溫柔,也不體面。
半年後,沈家股權修改了尋親流程。
不是修改遺囑。
而是增加所有認親資料的核驗標準。
任何聲稱沈予寧身份的人,必須同時滿足:公安尋親庫比對。司法機構現場取樣。戶籍與成長軌跡核查。公證處獨立見證。無任何私人代管協議。
韓序把新版流程給我看:“沈老先生當年已經考慮得很周全。這次之後,沒人能再鑽空子。”
我點頭:“謝謝。”
他停了停:“你還會繼續找嗎?”
我看向窗外。
春天快到了。
老宅院子裡的玉蘭樹抽了新芽。
十八年前,寧寧就是在那棵樹下丟的。
“會。只要我還活著,就找。”
第二年冬天,我再次走進市公安局尋親中心。
鄭警官給我打電話,說外省有一條疑似線索。
一個二十一歲的女孩,出生資訊缺失,幼年被轉賣過,DNA與我資料庫樣本存在親緣接近。不是確認。
只是接近。
放在從前,我可能已經一路哭著衝過去。可現在,我先問:
“是否完成復採?”
“樣本鏈有沒有封存?”
“對方戶籍資料能不能調?”
“是否需要我本人現場取樣?”
鄭警官笑了:“沈女士,你比我們還熟流程。”
我也笑了下:“吃過虧。”
DNA比對結果在第七天下午出來的。
鄭警官給我打電話時,聲音比往常慢了一拍:“沈女士,初步比對結論是——支援。”
我捏著手機,站在辦公室窗前,窗外那片玉蘭樹的葉子已經落盡了,光禿禿的枝丫伸向灰白色的天空。
“確認嗎?”我問。
“確認。樣本鏈完整,雙方取樣資訊無爭議,實驗室做了三輪複核。”
鄭警官頓了頓,
“女孩現在的戶籍在皖北一個縣城,叫“林小雨”。養父母說她是1998年秋天經人介紹抱養的,花了五千塊錢。”
1998年。
我女兒是1998年春天丟的。
“她的左腳腳踝,有沒有一顆痣?”我的聲音好像不是自己的。
鄭警官翻了一下材料:“身體特徵記錄裡沒有寫。但養父母說她小時候左腳踝有一小塊深色印記,後來不知道什麼時候淡了,現在幾乎看不出。”
我閉上眼。
一顆痣會淡。
可骨頭裡的血緣不會。
“什麼時候能安排見面?”
“對方養父母不太配合。他們知道DNA比對上了,當天就把女孩鎖在家裡,不讓出門。”
鄭警官的措辭很謹慎,
“當地派出所已經介入,但對方情緒很激動,說養了二十一年,不能說帶走就帶走。”
養了二十一年。
我心裡微微一刺。
她在外面的時間,比在我身邊長了太多。
那個會抱著我脖子喊媽媽的小女孩,早就在別人家裡長大了。
她會喊別人媽媽嗎?
會叫別人爸爸嗎?
別人家裡,有沒有她喜歡的飯菜,有沒有她害怕的雷雨天?
“我需要做什麼?”我問。
“目前先由警方溝通。你暫時不要直接過去,對方養父母情緒不穩定,怕衝突升級。等我們做好前期工作,再安排你參與。”
“好。”
掛了電話,我在窗前站了很久。
預警聲沒有響。
腦海裡安安靜靜的。
這一年多來,我漸漸發現,那些聲音並不總是出現。
它更像一個突然亮起的警報器,只在危險逼近時才啟動。
而此刻,沒有危險。
只有一根繃了二十二年的弦,忽然被人輕輕撥了一下。
韓序敲門進來,看見我站在窗前,微微愣了一下:“怎麼了?”
“比對上了。”我轉身看著他,“鄭警官說,有一個女孩,DNA支援我和她的親緣關係。”
韓序快步走過來,把手裡的檔案放在桌上:“什麼時候確認的?”
“剛才。”
“對方情況呢?”
“養父母不太願意放人。”
韓序沉默了片刻:“意料之中。養了二十一年,不放手是人之常情。”
“我知道。”我坐下來,指尖碰到包裡的長命鎖盒,“但我也等了二十一年。”
韓序看了我一眼:“你打算怎麼辦?”
“等警方協調。如果他們始終不配合,就走司法程式。”
“這條路很長。”
“再長也走過了。”
那天晚上,我破例給沈亦崢寫了一封信。
信很短:DNA比對上了一位女孩。
在皖北。
我會把她接回來。
你的孩子,自己去認。
把信投進郵筒的時候,我想起一年前他給我寫的那些信。
他說他夾在中間也痛苦,說他只是一時糊塗,說如果我當晚先關起門來跟他談,事情不會變成今天這樣。
我不需要他後悔。
我也不需要他道歉。
他認不認錯,跟我找女兒沒有關係。
街燈把影子拉得很長。我往停車場走的時候,手機響了。
陌生號碼,歸屬地顯示皖北。
我接起來,一個女人的聲音劈頭蓋臉砸過來:“你是不是沈晚宜?你是不是要把小雨帶走?”
“你是林小雨的養母?”
“我養了她二十一年!她三歲高燒到四十度,是我揹著她走了十里地去醫院!她上學的學費,是我不吃不喝攢出來的!你有什麼資格來找她?你當年把她弄丟了,現在憑什麼說帶走就帶走?”
我站在路燈下,風灌進領口。
“我不帶她走。”我說。
對方愣住了。
“我不帶她走。”我重複了一遍,“她二十一歲了,不是三歲。她想留在你們身邊,我不會攔。她如果想見我,我就見她。她如果不想認我,我也不逼她。”
電話那頭沉默了很久。
女人的聲音忽然帶了哭腔:“你騙人。你們城裡人最會騙人。你肯定想把她哄回去,然後就不讓我們見了。”
“我沒有哄她回去的必要。”我攥緊手機,“她是一個人。她有自己的選擇。我只是想把二十二年前丟掉的聯絡接上。接不接得上,看她自己。”
又是一陣沉默。
然後電話被結束通話了。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
凌晨三點,我開啟老宅的相簿,翻到寧寧三歲那年的照片。
她穿著紅色小棉襖,站在玉蘭樹下,手裡攥著長命鎖,笑出一排小米牙。
旁邊是我父親。
他蹲在她身邊,手指著鏡頭,臉上的皺紋都是笑的形狀。
我父親走的時候,囑咐我說:“那個位置留給寧寧。她回來,就是她的。她不回來,也給她留著。旁的人,一個都別動。”
他是不是早就知道,會有人來搶這個位置?
我合上相簿。
又給鄭警官發了一條訊息:養父母情緒穩定後,麻煩告訴我一聲。
我去皖北。
不見面。
只是先看看她生活的地方。
鄭警官回:好。有進展我通知你。
一週後,鄭警官說養父母同意在派出所見一面,但提了三個條件。
第一,不能提“接走”兩個字。
第二,不能在女孩面前說“親生母親”。
第三,見面時間不超過半小時。
韓序看完條件,皺了皺眉:“幾乎把你當外人防。”
“我本來就是外人。”我把條件收起來,“在她養父母眼裡,我就是個來搶孩子的陌生人。”
“你打算怎麼跟她說?”
“先問好。”我說,“她如果願意回答,我就再問一句。她如果不想說話,我就坐著。”
韓序看著我:“你比去年平靜多了。”
“因為結果已經不重要了。”我站起身,“找到她,是我的心願。但認不認我,是她的自由。”
去皖北那天是週三。
天陰,路上飄著細碎雨絲。
車子開進縣城時,路兩邊是兩三層高的舊樓,一樓門面開著五金店、小賣部和一家包子鋪。包子鋪門口冒著白氣,有人排隊。
鄭警官在派出所門口等我。
他換了便裝,臉色比電話裡輕鬆些:“養父母昨天態度好了一點。女方叫劉秀英,男方叫林大強。他們在縣城做小生意,女兒在省城讀大專,學護理,明年畢業。”
護理。
我女兒想當護士。
“她在裡面?”
“在。養父母陪著。”鄭警官壓低了聲音,“女孩的狀態還行。養父母提前跟她說了情況,她沒鬧,也沒哭。”
我站在派出所門口,手心出了層薄汗。
“進去吧。”鄭警官推開門。
派出所的接待室不大,一張長桌,幾把塑膠椅。
劉秀英坐在左邊,林大強站在她身後。
女孩坐在中間,穿著白色羽絨服,頭髮紮成馬尾,臉色有些白,但表情很平靜。
我進門的時候,劉秀英立刻站起來,像只護崽的母雞。
林大強按住她的肩膀:“坐下。”
我看向女孩。
她也看著我。
二十一歲。
比我記憶裡那個三歲的小女孩高了太多,瘦了太多。
眉眼之間有我的影子,但更多是陌生的、在別人家長大的痕跡。
“你好。”我說。
她愣了一下:“你好。”
我沒有坐下。
站在離桌子兩步遠的地方:“我叫沈晚宜。你可能已經知道了。”
她點點頭。劉秀英立刻插嘴:“小雨,不用怕。她待一會兒就走。”
女孩看了養母一眼:“媽,你坐著吧。”
劉秀英嘴唇動了動,到底沒再說什麼。
女孩看向我:“你......想問我什麼嗎?”
我想問她這二十一年過得好不好。
想問她記不記得三歲以前的事情。
想問她左腳踝那顆痣什麼時候淡掉的。
想問她有沒有在雷雨夜害怕過。
想問她有沒有在某個瞬間,覺得自己不屬於那個家。
但最後我只問了一句:“你生活得好嗎?”
她眨了眨眼。然後很輕地笑了一下:“挺好的。我媽對我很好。我爸也是。雖然家裡不富裕,但沒讓我缺過什麼。”
劉秀英在旁邊嗚咽了一聲。
“那就好。”我說。
女孩看著我:“你......你還會來嗎?”
“如果你願意,我會來。”
她低下頭,手指絞著羽絨服拉鍊頭。
過了好一會兒,才說:“我想想。”
“好。你慢慢想。”
半小時很快到了。
我起身告辭的時候,劉秀英忽然從後面喊了一聲:“那個......你等一下。”
我回頭。
劉秀英走到我面前,眼眶紅著,聲音硬邦邦的:“我養了她二十一年。我沒有虧待過她一天。你要是把她帶走,我就跟你拼命。”
“我知道你沒虧待她。”我說,“謝謝你。”
劉秀英愣住。
她大概沒料到我會說謝謝。
僵了幾秒,她別過臉去:“不用你謝。我養她,不是替你養的。”
“我知道。”
走出派出所的時候,雨停了。
天邊露出一線淡金色陽光。
鄭警官跟在我旁邊:“怎麼樣?”
“挺好的。”我抬頭看了看天,“她長得很健康。說話聲音也穩。養母雖然兇,但看得出來是真疼她。”
“那你以後打算怎麼辦?”
“等她想好。”我拉開車門,“她如果想見我,我就來。她如果不想,我就不打擾。”
鄭警官看了我一眼:“你變了。”
“人總要變。”我坐進車裡,“被騙過一次,總得長點記性。”
回程的路上,手機收到一條簡訊。
陌生號碼,歸屬地皖北。
【我是林小雨。我剛才說的是真話。我媽對我很好。但我也想見你。下次來,能不能帶上那張長命鎖的照片?我想看看。】
我盯著螢幕看了很久。
然後把手機扣在膝蓋上,輕輕撥出一口氣。
窗外田野向後退去。
遠處的村莊升起炊煙。
那些煙嫋嫋的,細細的,像一條線,牽著離家的路。
我給韓序發了條訊息:尋親基金的第一批DNA補錄名單,給我留一個名額。皖北那邊,後續我來跟。
韓序回:好。對了,沈亦崢那邊有新情況。他名下一套房產被法院查封,是紀南枝母女住的那套江景公寓。另案處理,跟你這邊沒有直接關係。
我沒回。
也沒問。
沈亦崢的事情,已經跟我沒有關係了。
車子開上高速的時候,遠處掠過一塊廣告牌。
上面寫著:無論你在哪裡,家永遠等你。
我閉上眼。
寧寧。
不管你在哪裡,媽媽都在等你。
三個月後,我又去了皖北。
這次沒有透過派出所。
林小雨給我發了地址,約在縣城那家包子鋪見面。
她說她放寒假回來,想跟我吃個早飯。
我到的時候是早上六點半。
包子鋪門口熱氣騰騰,劉秀英站在櫃檯後面揉麵,看見我進來,臉一垮:“你來幹什麼?”
“小雨約我吃早飯。”
劉秀英“哼”了一聲,但沒趕我走。
她掀開蒸籠,夾了三個肉包子放進盤子裡,往桌上一頓:“吃吧。吃完就走。”
我坐下來。林小雨從裡間跑出來,換了一件淡藍色棉服,頭髮散著,比上次看起來放鬆了不少。
“你來了。”她在我對面坐下,把一杯豆漿推過來,“我請客。”
“好。”
我們面對面吃包子。
外面街上漸漸熱鬧起來,有學生騎著腳踏車過去,鈴聲叮叮噹噹。
包子鋪裡熱氣蒸騰,把玻璃窗蒙上一層白霧。
林小雨忽然說:“我查了很多資料。”
“什麼資料?”
“你當年找我。尋親網站、公安庫、報紙——我全都搜了一遍。”她咬了一口包子,腮幫子鼓鼓的,“你找了我十八年。”
“嗯。”
“我記得一些事。”她慢慢嚼完,放下筷子,“我記得有個大院子,院子裡有棵樹。我記得有個老頭總笑,牙是白的,頭髮是灰的。我記得一個人抱著我唱歌,在陽臺上,晚上,外面有燈。”
我的心口像被人攥了一下。
“還記不記得唱的是什麼?”
她想了想:“好像是“小燕子,穿花衣”。”
我閉上眼。
是的。
就是那首。
我抱著她站在二樓陽臺上,樓下是父親養的幾盆茉莉花,遠處是城市的萬家燈火。
“那首歌,我聽別人唱過。”林小雨說,聲音低了些,“在電視上。但我聽到的時候,覺得我聽過。不是電視上的那種聽法,是有人在我耳邊唱過。”
“是我唱的。”
她點點頭:“我想應該是你。”
劉秀英在櫃檯後面重重摔了一下擀麵杖。
林小雨回頭喊了一聲:“媽!”
劉秀英沒說話,背過身去揉另一團面。
林小雨轉回來,看著我的眼睛:“我想問你一個問題。”
“你問。”
“你......有沒有恨過我養母?”
沉默了片刻。
我說:“恨過。一開始知道她花錢買你的時候,恨過。後來見著她,聽她說揹你去醫院、供你讀書,又恨不起來了。”
“為什麼?”
“因為她替你扛了我沒扛的苦。”我喝了一口豆漿,“她罵我沒資格的時候,其實是怕你走。她怕你走了,她這二十一年就空了。”
林小雨眼圈忽然紅了。
她低下頭,用筷子戳著盤子裡的包子:“她其實......知道你會來。DNA結果出來那晚,她一宿沒睡,坐在我床邊哭。她說小雨,你親媽來找你了,你要跟她走嗎?我說我不知道。她就哭得更厲害了。”
“你怎麼跟她說的?”
“我說我不走。我說我就算認了你,我也不走。她還是哭。”
我放下杯子。心裡那根弦又顫了一下。
“你不用做選擇。”我說。
林小雨抬頭看我。
“你不用在養母和我之間二選一。”我看著她,“你二十一歲了。你可以在皖北叫她媽,在雲城叫我阿姨。你不用把任何一個人推開。你也沒有虧欠誰。”
她的眼淚終於掉下來。
順著臉頰滑到下巴,滴在桌面上。
劉秀英在櫃檯後面猛地轉過來,看見她哭了,頓時慌了:“小雨!你哭什麼?是不是她說你了?”
“媽,你別吵!”林小雨用手背擦臉,聲音帶著哭腔,“她沒有說我。她什麼都沒說。”
劉秀英站在原地,看看她,又看看我。
那張佈滿皺紋的臉上,擠出一句硬邦邦的話:“......那就吃包子。涼了就不好吃了。”
我笑了。
林小雨也笑了,眼淚還掛著,嘴角已經翹起來。
那天早上我們吃了很久。
包子添了兩籠。
豆漿喝了三碗。
劉秀英嘴上兇,臨走前卻往我包裡塞了一袋自己醃的鹹菜:“城裡吃不到這個。”
我拎著鹹菜走出包子鋪的時候,陽光已經暖了。
街上的人多了起來,有個小孩舉著風車跑過去,風車呼啦啦轉。
林小雨送我到路口。
她站定了,忽然說:“下次來,能不能帶那張長命鎖?”
“你不是說看照片嗎?”
“我想看看真的。”她說,“我想看看三歲的我戴過的東西。”
“好。”
我轉身走了幾步,她又喊了一聲:“沈——”
我回頭。
她抿了抿嘴:“下次見。”
“下次見。”
回雲城的車上,我把那袋鹹菜放在膝蓋上。
陽光透過車窗照進來,塑膠袋上還沾著麵粉。
我伸手摸了摸袋口,想起劉秀英那張兇巴巴的臉。
她嘴上說著“吃完就走”,可那袋鹹菜的分量,夠我吃半年。
韓序打電話來問情況。
“挺好的。”我說,“包子很好吃。”
“見面順利嗎?”
“順利。”我靠著座椅,“韓序,我想把長命鎖給她。”
電話那頭沉默了一瞬:“你確定?那枚鎖,你留了這麼多年。”
“是她的東西。她應該拿著。”我看著窗外流動的雲,“而且她現在有劉秀英護著她,有林大強守著她。她比我更需要那枚鎖。”
韓序沒再多問:“好。需要我做什麼?”
“幫我約個日子。過完年,我再去一趟。把鎖親手交給她。”
“行。”
掛了電話,我翻開手機相簿,找到那張三歲的小女孩站在玉蘭樹下的照片。
她笑得那麼天真。那時候她不知道,自己的路會那麼長,那麼彎。
她也不知道,有一天她會坐在一個縣城包子鋪裡,被兩個媽媽搶著愛。
我輕輕點了一下螢幕上的小女孩:“寧寧,那枚鎖,你收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