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兒子是個撒謊精,重生後我不慣了_第六章 6岳父走了之後

我的兒子是個撒謊精,重生後我不慣了發布時間:2026-07-24作者:明昔

第六章

6

岳父走了之後,我在沙發上坐了很久。

我腦子裡一直在轉一件事。

不對勁。

岳父陳建國,從一開始就反對我收養孩子。

五年前我去辦手續的時候,他當著我的面說:“領養的孩子養不熟,血濃於水,不是親的終究隔一層。”

他那麼在意“親生”的人,為什麼現在拼命要留下陽陽?

上輩子,他也是反對的。

可是當我說要解除收養關係的時候,他突然變成了陽陽最堅定的保護者。

這說不通。

除非——

除非陽陽跟他有關係。

不,不是跟岳父有關係。

是跟陳家有關係。

我的腦子像被電擊了一下。

陽陽是收養的。

民政局的手續、福利院的檔案,全是真的。

我親手辦的,不會有假。

發現地點:城東人民公園西門。

發現時間:五年前,四月十七日。

那個公園,離陳月老家住處只有兩站路。

我想起一件事。

五年多前,我們的婚姻剛進入第二年,陳月突然說孃家母親身體不好,要回老家照顧一段時間。她走了將近一年。

她說家裡有事,具體什麼事,每次問都含糊帶過。

我工作忙,想著夫妻之間要信任,沒有多問。

她回來之後,整個人瘦了一圈,氣色也差。

我問她是不是身體不舒服,她說沒事,就是照顧母親累的。

後來日子照常過,她就再也沒提過那一年的事。

現在想想——那一年,她不是在照顧母親。

她是去生孩子了。

還有陽陽的長相。

他的眉眼,跟陳月有五六分像。

我以前沒在意,覺得養著養著就親了,像也不奇怪。

但如果那本來就是像呢?

如果陽陽根本不是什麼福利院的棄嬰,而是陳月跟別人生的孩子呢?

第二天,我請了半天假。

我先去了陽陽的房間,趁他還在睡覺,從他枕頭上撿了三根帶毛囊的頭髮,裝進密封袋。

然後我去衛生間,從陳月的牙刷上剪了幾根刷毛。

上午十點,我去了市裡一家司法鑑定所。

填表、繳費、採血。

我選了加急,三天出結果。

第三天下午,鑑定所打來電話。

“沈先生,報告出來了。您方便來取還是我們發電子版?”

“發電子版。”

五分鐘之後,郵箱裡多了一封新郵件。

我關上了辦公室的門。

深呼吸。

開啟。

報告第一頁,結論欄寫著:

“依據現有DNA遺傳標記分型結果,支援陳月為陽陽的生物學母親。”

我盯著那行字看了很久。

陽陽,是陳月的兒子。

是她跟別的男人生的。

她想讓這個孩子名正言順地進沈家的門,但又不讓我知道真相。

花我的錢,住我的房子,吃我做的飯,然後這個孩子每天都在我家裡撒潑打滾、誣陷我虐待、毀我的事業。

上輩子,她成功了。

我什麼都沒了。

而這輩子,陳月看著這一切發生,從來沒有為我說過一句話。

我把報告打印出來,摺好,塞進檔案袋。

然後我拿起手機,給趙律師發了條訊息:

“趙哥,除了解除收養關係,我還要起訴離婚。另外,幫我查一下,偽造收養手續、隱瞞婚生子女事實,能不能追究刑責。”

回覆很快來了:“能。你掌握了什麼?”

“親子鑑定。她是生母。”

“明天到我辦公室來。帶上所有材料。”

我鎖了屏,靠在椅背上。

天花板上的燈管有一根暗了,閃了兩下,又亮了。

上輩子,我死之前都不知道這件事。

我一輩子都在想,陽陽為什麼這麼恨我。

現在我知道了。

他不恨我。

他只是跟他媽一樣,從頭到尾,就沒把我當成過家人。

手機震了一下。

趙律師回了一條長的:

“沈林,偽造收養手續這塊,如果能證明是她主動操作的,可以追究刑責。但你要想清楚——打刑事官司,週期長,曝光度高,你需要反覆出庭、反覆回憶那些事。你確定要把接下來的幾年,繼續耗在這上面?”

我盯著這段話看了很久。

然後打了一行字:

“不告了。離婚就行。”

趙律師問:“不追究了?”

我回:“不是不追究。是不值得。我要過我自己的日子了。”

他回了一個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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