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一張空卡騙了6年後,我放下了_第7章 聞言

被一張空卡騙了6年後,我放下了發布時間:2026-07-23作者:又被強制愛惹

第7章

聞言,我的眼神瞬間冷了下來。

剛到大廳,就看到林美倩舉著幾張打印出來的照片,對著周圍看熱鬧的同事大聲嚷嚷:

“大家別被林巧欣騙了,她根本不是什麼好學生!”

“她高中的時候就偷家裡的錢,整整十萬塊啊!”

“現在她能進你們這種大公司,全都是靠睡出來的!她被老男人包養了!”

周圍的同事交頭接耳,眼神里滿是探究。

看到我出來,林美倩的眼睛裡閃過一絲瘋狂的快意。

“林巧欣,你這個不要臉的賤貨!”

“在爸媽面前裝清高,在外面幹這種見不得人的勾當!我今天就要讓你的同事看看你的真面目!”

她以為,只要在我的公司大鬧一場,敗壞我的名聲,我就又會被公司拋棄。

可惜,她太蠢了。

我沒有像她預想的那樣驚慌失措或者哭泣辯解,只是冷冷地看著她:“說完了嗎?”

我轉頭看向前臺保安:“保安,把門禁系統關上,不要讓她跑了。”

“另外,馬上報警,就說有人在公司尋釁滋事,誹謗造謠。”

林美倩愣了一下,隨即更加囂張地大笑起來:

“報警?好啊!讓警察來看看你這個做臺的......”

啪!

沒等她說完,我反手就給了她一個耳光。

她捂著紅腫的臉,不可置信地看著我:“你敢打我?!”

“打的就是你這個蠢貨。”我居高臨下地看著她,從口袋裡掏出手機,點開了一段影片。

那是老家的同學之前跟我八卦時發來的,那影片在林美倩學校小範圍火了。

“大家看清楚了。”我把手機螢幕轉向周圍的同事。

“這位自稱是我姐姐的人,就讀於某三本院校。”

“因為長期曠課、夜不歸宿,上個月已經被學校記大過處分。”

“而她手裡拿的所謂我被包養的照片,其實是她在夜店和各種社會閒散人員鬼混的影片截圖,只不過被她用拙劣的PS技術換成了我的臉。”

影片裡,林美倩穿著暴露,在酒吧裡和幾個男人摟摟抱抱,畫面不堪入目。

見狀,林美倩臉色慘白,尖叫著撲上來想搶我的手機:“關掉!你這個賤人,你從哪裡弄來的!”

保安眼疾手快,一把將她按在了地上。

看著她驚恐扭曲的臉,我蹲下身:

“你公然在我的工作場所誹謗我,造成惡劣影響。”

“按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你猜,等你進了看守所,爸媽還能把你撈出來嗎?”

這下林美倩是真害怕了,她渾身發抖,眼淚鼻涕糊了一臉。

警察很快到了現場,將涉嫌尋釁滋事的林美倩戴上手銬,押上了警車。

我理了理衣袖,轉身對總監和同事們微微鞠了一躬:

“抱歉,家裡的私事驚擾到大家了,我已經處理好了,路演可以準時開始。”

看了半天戲的總監,眼中閃過對我的讚賞。

在這個弱肉強食的金融圈,眼淚是最不值錢的東西。

只有雷厲風行的手段,才能贏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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