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梅養軟飯,我掀桌_第2章 我盯着那張照片看了三秒

青梅養軟飯,我掀桌發布時間:2026-07-17作者:寧汐

第2章

我盯著那張照片看了三秒,然後截了圖,儲存下來。

顧默以為拿著這張照片就能拿捏我?

他大概忘了,我是靠什麼在這個圈子裡活到現在的。

我把手機放到副駕駛座上,踩下油門,繼續開車。

回到家,我先給方遠打了個電話。

“幫我查一個人,顧默,最近三個月的行程,跟林蔓的所有互動記錄,越詳細越好。”

“江臨,你想做什麼?”

“他發了一張照片給我,林蔓的,不太體面。”

方遠沉默了兩秒,語氣沉下來:“他想威脅你?”

“嗯。”

“行,我馬上安排人去查。另外,要不要提前聯絡公關團隊?”

“暫時不用。”我說,“先看看他手裡還有什麼牌。”

掛了電話,我坐在沙發上,把那張照片又點開看了一遍。

照片裡的林蔓確實閉著眼睛,但那構圖和光線都刻意擺拍得很曖昧。

我對林蔓的瞭解比她自己還深,她睡著的時候,左手會本能地攥著被角,從小到大的習慣。

可照片裡她的手平放在身側,舒展自然。

這張照片拍的時候,她要麼醒著,要麼被人擺弄過。

我放大照片,背景裡有一個細節:窗簾的紋路。

那花紋我認識,是望江酒店行政套房的標配窗簾。

林蔓最近行程裡有沒有去過望江酒店?方遠查完就知道了。

第二天上午,方遠的訊息就來了。

“顧默三個月前租了一套望江酒店的行政套房,長租,從他跟林蔓走得近了之後開始的。”

“林蔓最近一個月去了那間套房至少五次。最後一次是三天前,也就是他們來餐廳找我那頓飯的前一天晚上。”

方遠頓了頓,語氣變得微妙:“監控拍到她晚上十點進去,凌晨兩點才出來。中間顧默也進去了,待了大概四十分鐘。”

“照片就是在那個房間拍的。”

“所以照片是真的,地點沒錯。”

“對。但是江臨,你要想清楚,這張照片一旦流出去,林蔓的演藝事業基本就完了。新人演員爆出這種照片,別說演戲了,以後連綜藝都沒人敢請她。”

“我知道。”

“那你打算怎麼辦?”

我沉默了一會兒,然後說:“你先把所有證據整理好,包括顧默長租套房的記錄、林蔓出入的記錄、還有那張照片的原始資料。我需要一個備份。”

“行。但你答應我,別衝動。”

“我不衝動。”我說,“我要讓他自己踩進來。”

顧默果然沒讓我等太久。

第二天傍晚,他又發來一條訊息,這次是一段文字。

“江臨,你考慮得怎麼樣了?我這個人耐心不太好。你要是不想看到蔓蔓的照片上熱搜,就把那個代言讓給我,然後在公開場合說一句“支援新人顧默”,這事就算完了。”

我看了那條訊息,沒回,開啟通訊錄翻到一個號碼。

林父的。

我撥過去,響了兩聲就接了。

“江臨?你怎麼打電話來了?”

“林叔叔,我有一件事要跟你說,關於蔓蔓的,有些東西你可能需要看一下。”

林父沉默了大概五秒鐘,然後聲音繃緊了:“你發過來吧。”

我把那張照片發給了他,截圖裡的臉部打了碼,但能看出是林蔓。

又附了一張文字說明:顧默發來的威脅資訊。

林父那邊安靜了整整一分鐘。

然後他的聲音傳來,沙啞得像被人掐住了喉嚨。

“這個畜生......”

“他手裡還有原圖。林叔叔,我建議你儘快處理這件事,一旦照片流出去,蔓蔓的前程就全毀了。”

“我知道了。江臨,謝謝你告訴我。”

“我應該的。不管我跟蔓蔓之間發生了什麼,這種事我不可能看著她被毀。”

林父吸了一口氣,聲音裡帶了一絲哽咽:“江臨,是我們林家對不起你。蔓蔓她......太不懂事了。”

“林叔叔,現在不是自責的時候。你先把蔓蔓叫回來,別讓她再跟顧默單獨見面了。”

“好。我馬上去辦。”

掛了電話,我靠在椅背上,看著窗外漸暗的天色。

那張照片,我不會讓它流出去。

不是因為我還念著林蔓,是因為她再蠢、再糊塗,也不該被這樣對待。

但顧默,該付出的代價,一分都不會少。

當天晚上,方遠又傳來新訊息。

“你猜我查到了什麼?顧默那個“零代言費”的方案,是林蔓幫他去談的。她親自跟品牌方的亞太區負責人聯絡的,用的是你的名號。”

“怎麼用的?”

“她跟品牌方說,“江臨很看重顧默,願意讓出這個機會,只是不方便公開表態”。品牌方以為這是你的人情交換,才願意給顧默一個談的機會。”

我笑了一聲,果然。

林蔓不是被顧默利用了才做這些事的,她是主動參與進去的。

她覺得理所當然。

我覺得我的東西就是她的,她的東西可以隨便給誰。

多諷刺,那個說“你的資源我有權分配”的人,背地裡連我的名字都拿去給別人鋪路了。

“把這段記錄也存好。”我說。

“存了。另外還有一個有意思的事。”

“什麼?”

“顧默最近在接觸一個營銷號團隊,專門做藝人黑料起家的,圈內臭名昭著。他打算買熱搜,文案我都搞到手了,標題是“三料影帝江臨背後不為人知的交易”。”

“內容是什麼?”

“說你為了資源跟品牌方高層有不正當關係,還說你打壓新人,把顧默的代言機會搶回去了。通稿裡還暗搓搓提到“某林姓新人演員”,暗示你是靠關係把人家女朋友搶走的。”

我聽完,沉默了一會兒。

這個顧默,手段不算高明,但夠髒。

他打算把我、林蔓、品牌方三個人同時拖下水,把水攪渾,然後渾水摸魚。

“那篇通稿,他們打算什麼時候發?”

“三天後,凌晨流量最低的時候發,讓營銷號帶節奏。”

“幫我盯住那個營銷號團隊。另外,幫我約一下那家營銷號的老闆。”

方遠愣了一下:“你要幹嘛?”

“買斷。”

“買斷他們的通稿?”

“不是買斷。讓他們把通稿按時發出去,但我提前拿到他們的首發許可權。你幫我準備一份宣告,到時候同步發。”

方遠沉默了一會兒,然後說:“你想把他釘死。”

“對。”

三天時間過得很快。

這三天裡,我讓方遠把所有證據分門別類整理好。

林蔓出入套房的監控截圖、顧默長租酒店的合同、那張照片的原始後設資料、品牌方那邊的往來郵件記錄、以及顧默接觸營銷號團隊的聊天記錄。

每一份都像一片拼圖。

等最後一塊拼上去,顧默這張臉就會徹底垮掉。

而林蔓那邊,林父當天就把她叫回了家。

她哭了一場,鬧了一場,但林父這次沒讓著她。

據說他把照片和顧默的威脅資訊甩在她面前的時候,林蔓臉都白了,整個人像被抽空了力氣,坐在那裡半天沒說出一個字。

林父讓她把所有和顧默的聯絡方式全部拉黑,近一個月內不準出門。

林蔓沒有反抗,她也沒力氣反抗了。

第三天凌晨,那篇通稿準時發出了。

標題和我拿到的一模一樣:“三料影帝江臨背後不為人知的交易。”

內容也絲毫不差,滿篇含沙射影、真假參半,把一個影帝塑造成了靠不正當手段上位的偽君子。

凌晨兩點,通稿開始被幾個大V轉發,評論區迅速湧入水軍,節奏帶得飛起。

凌晨兩點十分,我的個人賬號釋出了方遠提前準備好的宣告。

聲明裡沒有長篇大論的解釋,只有三份檔案截圖。

第一份是顧默長租望江酒店套房的合同截圖。

第二份是林蔓出入套房的時間記錄。

第三份是一段文字說明:那張所謂“豔照”的拍攝時間、地點、以及林蔓出入記錄時間比對,證明拍攝時林蔓是清醒狀態。

附了一句話:“圖片不公開展示,以免對當事人造成二次傷害。已儲存原始檔案並公證。”

宣告最後一句是:“對於顧默先生捏造不實資訊、惡意造謠誹謗一事,已委託律師事務所提起訴訟。”

凌晨兩點十五分,輿論徹底反轉。

原本跟著罵的網友開始瘋狂刪除自己的評論,取而代之的是鋪天蓋地的質問。

【顧默發這種照片來威脅別人??他是人嗎??】

【拿女生的照片當籌碼,這已經不是道德問題了,是犯罪吧??】

【江臨太沉得住氣了,被人這樣搞還先護著林蔓的名聲】

【顧默滾出娛樂圈吧,這種人不配】

凌晨三點,顧默的經紀公司緊急發了一條宣告。

措辭倉促,語氣敷衍,說“關於網路上的不實傳言正在核實中”。

但沒人信了。

凌晨四點,品牌方D&G亞太區官號釋出了一條簡短的宣告:“我司與江臨先生的合作正常推進中,從未與顧默先生達成任何合作意向。”

這條宣告像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顧默的社交賬號在凌晨五點時顯示異常,無法訪問。

隨後官方通報:顧默涉嫌侵犯他人隱私、惡意誹謗,已被立案調查。

天亮的時候,我坐在陽臺上,看著太陽從城市邊際線升起來。

手機裡全是未接來電和訊息,方遠打來的、爺爺打來的、林父打來的。

我一個都沒接,都回了條“沒事,放心”。

然後我開啟通訊錄,找到林蔓的號碼,沒有刪,但也沒再看。

有些人,留著號碼不代表還留著感情。

只是提醒自己,曾經有過那麼一段路。

又過了兩天,林蔓給我打了最後一通電話。

我接起來的時候,她的聲音啞得像砂紙,像是哭了很久。

“江臨,對不起。”

“嗯。”

“那張照片的事,我欠你一句謝謝。”

“不用謝,換了別人我也會這麼做。”

電話那頭安靜了很久,然後她說:“我們真的回不去了嗎?”

“蔓蔓,”我說,“你有沒有想過,你喜歡的其實不是我,是那個“江臨哥哥”的身份,是你未婚夫的資源,是你以為永遠屬於你的保護殼。”

“如果我只是一個普通人,你還會多看我一眼嗎?”

她沒回答。

我也沒等她回答。

“好好休息吧,以後別再輕信別人了。顧默那種人,你值得更好的,但更重要的,是你要先學會怎麼珍惜自己。”

我掛了電話。

那是我和林蔓的最後一通電話。

後來顧默被判了刑,緩刑,但娛樂圈這條路徹底斷了。

他退出圈子的時候,最後一個通告是公開道歉。

影片裡他瘦了一大圈,對著鏡頭鞠了一躬又一躬,像一臺壞掉的機器。

評論區有一條被頂到了最上面:“你毀了別人沒毀成,反而毀了自己,活該。”

我看了一眼,就划過去了。

我的生活還在繼續,拍戲、進組、拿獎、做自己想做的事。

D&G的代言廣告拍得很順利,廣告片上線那天,我站在戶外廣告牌下看了看。

巨幅海報上,我穿了一件黑色大衣,手裡端著一杯咖啡,表情很淡。

路過的行人有人停下來拍了兩張照片。

我壓低帽簷,轉身走了。

一個月後,我接了一部新戲,劇本剛拿到手的時候翻了幾頁,就決定接了。

一個很普通的故事,講一個男人離開家鄉、一個人在城市裡生活了很多年。

沒有大起大落,沒有撕心裂肺,就是慢慢地、一件一件地過。

有一場戲,他坐在出租屋裡拆一箇舊箱子,箱子裡是初戀寫的信,他已經好幾年沒打開了。

他把信重新封好,沒有扔,但也沒有翻開。

然後他站起身,把箱子放回櫃子最頂層,關上門,出門上班。

看到那場戲的劇本的時候,我沒說話,只是把那一頁折了一下。

方遠在旁邊問:“你覺得行?”

“行。”

開機那天,天氣很好。

我站在片場,陽光從背後照過來,工作人員在調燈光、架機器、拉線。

副導演跑過來喊:“江臨老師,第一場戲準備。”

我走到鏡頭前,低頭整理了一下袖口。

對面坐著演我初戀的女演員,年輕,清純,笑起來有一點點怯意。

我抬眼看了她一下,忽然想起很多年前,有個小女孩追在我後面喊“江臨哥哥”。

那聲音清脆又篤定,像這輩子都不會變。

可這世上,唯一不會變的,就是一切都會變。

導演喊了一聲“開始”。

我收回思緒,對著鏡頭,開始說臺詞。

那場戲拍得很順,一條過。

收工的時候,方遠遞給我一瓶水,欲言又止地看了我一眼。

“江臨,你最近狀態不錯。”

“嗯。”

“以前那些事,都過去了?”

我擰開水瓶喝了一口,看著遠處正在收工的工作人員。

“過不過去不重要,重要的是我還在往前走。”

方遠笑了一下,沒再問了。

我站在片場邊上,傍晚的風吹過來,涼涼的。

遠處城市的燈光一盞一盞亮起來,暖黃色的,密密匝匝的。

我把水瓶放下,活動了一下肩膀,朝停車場走去。

那二十年的時光,那條走了無數遍的青梅竹馬的路。

到了該轉彎的地方,我轉過來了。

沒有猶豫,沒有回頭。

路還在腳下,筆直地伸向前面,看不到盡頭,但我知道,那盡頭是我自己選的。

車燈亮起的時候,後視鏡裡倒映出一張很平靜的臉。

是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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