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的我在街邊賣元宵,爸媽悔瘋了_第二章 05我躺在重症監護室
第二章
05
我躺在重症監護室,像個被拆解後又胡亂拼湊起來的木偶。
各種儀器的滴答聲,是這個慘白房間裡唯一鮮活的東西。
醫生說,我能活下來是個奇蹟。
但高強度電流穿過大腦,留下的損傷是永久性的。
我的未來,可能要永遠與頭痛、顫抖和藥物為伴。
療養院被連夜查封,院長和涉事醫生全部被控制。
明宏和沈華,則被帶進了不同的審訊室。
那棟曾經囚禁我的別墅,此刻正被警察仔細搜查。
槐樹下的泥土被翻開,那個包裹著真相的牛皮紙袋,重見天日。
審訊室內,燈光刺眼。
沈華的頭髮散亂,高定的套裝皺巴巴地貼在身上,她保養得宜的臉上第一次出現了龜裂的痕跡。
她反覆強調自己是無辜的。
“我什麼都不知道!都是明宏安排的!我只是一個聽丈夫話的家庭主婦!”
“我愛我的女兒!我怎麼會害她?!”
她試圖用眼淚和柔弱來博取同情。
一名老警察將那個牛皮紙袋推到她面前,裡面的東西一件件擺開。
“沈華女士,這是從你家後院找到的。”
首先是那份DNA報告。
“明宏,明雅,親子關係機率99.99%。”
警察的聲音平靜,卻像重錘砸在沈華心上。
她的哭聲戛然而止,眼睛死死地盯著那張紙。
“不可能......這不可能!這是偽造的!明雅是我們在福利院領養的孤兒!”
她的聲音變得尖利,充滿了不信和恐慌。
“那這些信呢?”
警察將那一沓泛黃的信紙鋪開。
林清娟秀的筆跡,像一根根毒針,刺進沈華的眼睛裡。
“阿宏,雅雅會叫爸爸了,她第一個叫的竟然是你。”
“阿宏,我好想你,你什麼時候能來看看我們?沈華她......沒有懷疑什麼吧?”
“阿宏,你說會給我和雅雅一個名分,我等到頭髮都白了,還能等到那一天嗎?”
每一封信,都是一把刀。
沈華的呼吸變得急促,臉色由白轉青,再由青轉紫。
她為之奮鬥一生、甚至不惜虐待親生女兒去維繫的婚姻,原來從頭到尾就是一個笑話。
她只是個擋箭牌,一個免費保姆,一個替別人養孩子的蠢貨。
“啊——!!!”
她發出不似人聲的尖叫,猛地撲過去,想把那些信撕得粉碎。
手腕被警察牢牢銬住。
“明宏!你這個畜生!你不得好死!”
她瘋狂地掙扎,對著牆壁嘶吼,“我要見他!我現在就要見他!我要親手撕了他!”
隔壁審訊室的門開了。
明宏被帶了進來。
他一夜之間彷彿老了十歲,眼神空洞,毫無焦距。
沈華像一頭髮瘋的母獅,掙脫警察的鉗制,衝過去一巴掌狠狠扇在他臉上。
“你這個王八蛋!你騙得我好苦!我幫你養著野種,幫你虐待我親生的女兒!我就是全世界最大的傻逼!”
她用盡全身力氣,又抓又打。
明宏沒有還手,甚至沒有躲閃。
他的目光越過癲狂的沈華,落在桌上那張薄薄的病危通知書上。
“患者明晞,重度電擊損傷,腦神經嚴重受創,多器官衰竭......”
每一個字,都像烙鐵一樣燙在他的心上。
他的精神防線,在這一刻,徹底瓦解。
他沒有理會沈華的撕打和咒罵,只是失魂落魄地跪倒在地,對著那張紙,流下了渾濁的眼淚。
曾經的利益共同體,在真相面前,只剩下仇恨和背叛。
這場豪門醜聞,透過無數記者的鏡頭,傳遍了全國。
遠在韓國的明雅,在手機上看到了這一切。
也看到了電視上,她那個從未謀面的親生母親,林清。
此刻的她,在媒體面前哭的像個淚人。
06
警局安排的會客室裡,氣氛壓抑。
明雅和林清相對而坐。
這個突然出現的“親生母親”,讓她感到陌生又恐懼。
“雅雅,跟媽媽走吧。”林清哭得雙眼紅腫,“這些年是媽媽對不起你,媽媽不該把你交給他們。”
明雅的世界已經顛覆。
從被千嬌百寵的明家養女,到人人喊打的私生女,只用了一天。
她曾經擁有的一切——名牌、豪車、無盡的寵愛,都建立在一個巨大的謊言之上。
現在,謊言破了。
“你為什麼要這麼做?”明雅的聲音帶著顫抖,“你為什麼要把我扔給他們?!”
“因為我沒錢!我養不活你!”林清泣不成聲,“明宏答應我,他會給你最好的生活,會把你當成公主一樣疼愛!我以為......我以為這是對你最好的安排!”
“最好的安排?”明雅笑了,笑得比哭還難看,“最好的安排就是讓我頂著一個假身份,活在別人的屋簷下?就是讓我看著我姐姐被他們折磨,而我卻享受著本該屬於她的一切?”
她的質問,讓林清無言以對。
門外,記者們的閃光燈還在不停閃爍。
“私生女”這個標籤,會像烙印一樣,永遠刻在她身上。
如果繼續留在國內,她將永遠活在指指點點中。
林清抓住她的手,眼神里充滿了懇求。
“雅雅,跟媽媽去國外吧。我們換個地方,重新開始。媽媽現在有能力照顧你了,媽媽會把所有的一切都補償給你。”
明雅看著她,又想起了躺在重症監護室的我。
那個被她間接傷害到遍體鱗傷的姐姐。
留在這裡,她要面對的不僅是輿論,還有無盡的愧疚。
離開,是她唯一的選擇。
“好。”她終於開口,“我跟你走。”
在離開前,她去了一趟醫院。
隔著ICU厚厚的玻璃牆,她看到了躺在病床上的我。
我身上插滿了各種管子,心電圖上是平緩的波紋。
那張蒼白的臉,讓她感到一陣刺痛。
她曾嫉妒我擁有“親生女兒”這個名分,卻又慶幸自己才是被偏愛的那一個。
現在她才明白,她所得到的一切,都是從我身上剝奪的。
她的眼神里,嫉妒、愧疚、恐懼、解脫......各種情緒交織在一起。
最終,她轉過身,頭也不回地跟著林清走了。
與此同時,沈華在看守所裡,與她的律師見了面。
“想減刑,唯一的辦法就是和明宏徹底切割。”律師冷靜地分析,“把所有責任都推到他身上,你是被他矇蔽、被他脅迫的受害者。這樣,你才能爭取到最輕的判決。”
沈華眼中閃過一絲狠厲。
夫妻情分?早已在看到那些信的時候,就蕩然無存。
她立刻提出了離婚,並要求分割明宏婚後的一半財產。
她要讓他不僅坐牢,還要變得一無所有。
明宏徹底成了孤家寡人。
妻子反目,私生女離去,親生女兒躺在醫院生死未卜。
明氏集團股價連續跌停,董事會緊急召開會議,將他罷免。
他親手建立的商業帝國,正在以驚人的速度崩塌。
他所構建的那個虛偽的家庭,也徹底消亡。
我從漫長的昏迷中醒來。
睜開眼,首先映入眼簾的,是陌生的天花板。
一個穿著白大褂的中年女醫生正坐在我床邊,見我醒來,露出了溫和的笑容。
“孩子,你終於醒了。”
她遞給我一杯溫水。
“你安全了。”
“接下來,你想怎麼做?”
07
在主治醫生和那位正義記者的幫助下,我請了律師狀告明宏和沈華。
我的身體恢復得極其緩慢。
電擊的後遺症像附骨之疽,時常讓我頭痛到無法思考,雙手也會不受控制地顫抖,連握筆都困難。
但我撐了下來。
開庭那天,我坐著輪椅,被推進了法庭。
旁聽席上座無虛席,全國的媒體都聚焦於此。
我面色平靜,甚至有些漠然。
當我被推到原告席時,我平靜地陳述。
“我要求,依法追究被告人明宏、沈華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
“我要求,與二人徹底斷絕親子關係。”
“我要求,二人共同賠償我所遭受的一切精神與物質損失。”
我的律師,將我那個記錄了十幾年的賬本、電療中心的“治療”記錄、以及我手腕上因電擊留下的永久性疤痕照片,一一呈現在法庭上。
這些觸目驚心的證據使得全場寂靜,只有我的律師堅定有力的一句句話語在法庭上回蕩。
全場寂靜,只剩下相機快門的聲音。
當沈華被帶上被告席時,她一見到我,就立刻崩潰大哭。
“晞晞!媽媽錯了!媽媽真的錯了!”她聲淚俱下地表演著,“都是你爸爸!都是明宏那個畜生逼我的!他說如果我不聽他的,他就要把我趕出家門!我也是受害者啊!”
她試圖將自己塑造成一個被丈夫矇騙、為家庭所困的可憐女人。
我冷眼看著她,一言不發。
輪到明宏。
他穿著囚服,頭髮在短短幾個月內全白了,整個人佝僂著,再也沒有了往日的意氣風發。
他的律師還在做著最後的掙扎,試圖用“教育方式不當”來為他開脫。
但他卻緩緩搖了搖頭,制止了律師。
他站了起來,沒有看歇斯底里的沈華,也沒有看義憤填膺的旁聽席。
他的目光,穿過整個法庭,深深地、專注地看著輪椅上的我。
那眼神里,是無法言說的悔恨和痛苦,像一片死寂的海。
他張了張嘴,聲音沙啞得幾乎聽不見。
“我......無異議。”
整個法庭一片譁然。
“我承認......一切指控。”他繼續說道,每一個字都像從喉嚨裡擠出來,“一切都是我的錯。”
“我同意......明晞的所有訴求。”
沈華尖叫起來:“明宏!你瘋了!你想拉著我一起死嗎?!”
明宏對她的怒罵充耳不聞,只是看著我,眼神里帶著一絲哀求。
他似乎想求得我的原諒,但又知道自己罪無可赦。
最終,法官落槌。
判決明宏犯有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沈華作為從犯,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法院同時支援了我所有的民事訴求,判決他們支付我高額的賠償金,並當庭宣佈,我與他們,再無任何法律上的親子關係。
庭審結束。
明宏被法警帶離法庭。
在即將走出大門的那一刻,他最後一次回頭,深深地看了我一眼。
他的嘴唇翕動,卻沒有發出任何聲音。
我沒有回頭。
我推動輪椅,在醫生的陪伴下,徑直走向法院外那片刺眼的陽光。
過去,已經死了。
08
時光飛逝。
八年後,沈華出獄。
她一無所有,曾經光鮮亮麗的貴婦,如今只是一個為生計發愁的中年女人。她在一個小餐館裡洗盤子,每天被油汙和洗潔精浸泡著雙手。
又過了幾年,明宏也出獄了。
他蒼老得不成樣子,在一家工廠看大門,靠著微薄的薪水度日。
他們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在街上偶然遇見,也只會像躲避瘟疫一樣避開對方。悔恨和互相怨懟,是他們餘生的全部。
而我,沒有被過去吞噬。
我用那筆鉅額賠償金,成立了一個名為“新生”的公益基金會。
我走遍全國,致力於揭露和打擊那些隱藏在角落裡的、非法的“行為矯正中心”,為無數像我一樣,被以“愛”為名傷害的孩子提供法律援助和心理支援。
我的身體在漫長的康復中逐漸好轉,雖然雙手偶爾的顫抖還在提醒著我那段過去,但我的內心,已經足夠強大。
在基金會成立五週年的年度晚宴上。
我作為創始人,站在聚光燈下發表演講。
我自信、從容,光芒萬丈。
“愛,是尊重,是理解,是支援。”我的聲音透過麥克風傳遍整個會場,“它從來,都不需要明碼標價。”
臺下掌聲雷動。
在會場一個不起眼的角落裡。
一個穿著服務生制服的婦人,端著托盤,呆呆地看著臺上的我。
是沈華。
她看著那個被她親手推入地獄,如今卻光芒萬丈的女兒,渾濁的淚水無聲地滑落。
她想上前,哪怕只是說一句話,可雙腳卻沉重得無法移動。
她沒有資格。
而在會場外的凜冽寒風中。
一個頭發花白、身形佝僂的男人,站了很久很久。
是明宏。
他沒有進去,只是透過巨大的落地窗,貪婪地看著那個他再也無法觸及的身影。
他從破舊的口袋裡,掏出一張被摩挲得起了毛邊的基金會宣傳單。
上面印著我堅定的側臉。
他用粗糙的手指,輕輕撫過那句宣傳語:“愛,從不需要明碼標價。”
他轉過身,蹣跚地、徹底地消失在無盡的夜色中。
會場內,晚宴還在繼續。
我微笑著,與身邊那些真正關心我、愛護我的朋友們舉杯。
酒杯碰撞,發出清脆的聲響。
敬我的新生,敬這片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