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結婚要我們A伴郎服,我絕交了_第九章 9兩個月後

兄弟結婚要我們A伴郎服,我絕交了發布時間:2026-07-09作者:大六

第九章

9

兩個月後,案子開庭了。

我沒去。

大飛去了,回來給我發了條語音。

“李巖,陳旭在法庭上哭得不行。他說他知道錯了,說他會還錢,說他只是一時糊塗。法官問他有沒有能力償還,他說他沒工作,沒收入,老婆也不管他。法官問他那你之前借的錢怎麼辦,他說不出來。最後判了六個月緩刑一年,罰款一萬。”

大飛頓了頓,又說:“他爸也在,坐旁聽席上,一直在哭。陳旭出來的時候,他爸打了他一巴掌,說‘你把我臉都丟盡了’。”

我聽完,把手機放下。

窗外的天已經黑了。

我坐在沙發上,抱著靠枕,發了好久的呆。

七萬二。

十二年。

兩巴掌。

這段友誼,就值這些。

我以為事情就這樣結束了。

但我錯了。

陳旭從法庭出來之後,像是變了一個人。

他開始在網上發帖。

微博、小紅書、本地論壇,到處發。

標題寫著:“兄弟為七萬塊錢把我告上法庭,十二年友情毀於一旦。”

帖子很長,措辭很煽情。

他說他跟我大學室友,四年形影不離。

他說他結婚的時候我隨了兩萬,他很高興,覺得是最好的兄弟。

他說他因為家裡困難,暫時沒還上借我的錢,但一直在努力。

他說我把他告上法庭,讓他丟了工作,毀了婚姻,連家人都看不起他。

他沒說那一萬五的事。

他沒說借了七萬二隻還了兩千。

他沒說婚禮上當著所有人的面說“他借我好多錢都沒還”。

他什麼都沒說。

只說了“兄弟為錢把我告上法庭”。

帖子發出去之後,評論區炸了。

“天哪,這也太冷血了吧?”

“七萬塊錢就告朋友?什麼垃圾人?”

“十二年感情不值七萬?”

“這種人就不配有朋友。”

幾百條評論,百分之九十在罵我。

有人開始人肉搜尋。

我的名字、工作單位、住址,全被掛在網上。

有人給我公司打電話,說“你們公司有個叫李巖的人,人品有問題”。

有人加我微信,備註寫著“七萬哥,出來聊聊”。

還有人找到我家門口,在防盜門上貼了紙條:“冷血動物,滾出這個小區。”

我老婆下班回來,看到門上的紙條,臉色鐵青。

“你看到了?”我問。

“看到了。”

“你怎麼想?”

她把紙條撕下來,揉成一團,扔進垃圾桶。

“我想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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