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結婚要我們A伴郎服,我絕交了_第九章 9兩個月後
第九章
9
兩個月後,案子開庭了。
我沒去。
大飛去了,回來給我發了條語音。
“李巖,陳旭在法庭上哭得不行。他說他知道錯了,說他會還錢,說他只是一時糊塗。法官問他有沒有能力償還,他說他沒工作,沒收入,老婆也不管他。法官問他那你之前借的錢怎麼辦,他說不出來。最後判了六個月緩刑一年,罰款一萬。”
大飛頓了頓,又說:“他爸也在,坐旁聽席上,一直在哭。陳旭出來的時候,他爸打了他一巴掌,說‘你把我臉都丟盡了’。”
我聽完,把手機放下。
窗外的天已經黑了。
我坐在沙發上,抱著靠枕,發了好久的呆。
七萬二。
十二年。
兩巴掌。
這段友誼,就值這些。
我以為事情就這樣結束了。
但我錯了。
陳旭從法庭出來之後,像是變了一個人。
他開始在網上發帖。
微博、小紅書、本地論壇,到處發。
標題寫著:“兄弟為七萬塊錢把我告上法庭,十二年友情毀於一旦。”
帖子很長,措辭很煽情。
他說他跟我大學室友,四年形影不離。
他說他結婚的時候我隨了兩萬,他很高興,覺得是最好的兄弟。
他說他因為家裡困難,暫時沒還上借我的錢,但一直在努力。
他說我把他告上法庭,讓他丟了工作,毀了婚姻,連家人都看不起他。
他沒說那一萬五的事。
他沒說借了七萬二隻還了兩千。
他沒說婚禮上當著所有人的面說“他借我好多錢都沒還”。
他什麼都沒說。
只說了“兄弟為錢把我告上法庭”。
帖子發出去之後,評論區炸了。
“天哪,這也太冷血了吧?”
“七萬塊錢就告朋友?什麼垃圾人?”
“十二年感情不值七萬?”
“這種人就不配有朋友。”
幾百條評論,百分之九十在罵我。
有人開始人肉搜尋。
我的名字、工作單位、住址,全被掛在網上。
有人給我公司打電話,說“你們公司有個叫李巖的人,人品有問題”。
有人加我微信,備註寫著“七萬哥,出來聊聊”。
還有人找到我家門口,在防盜門上貼了紙條:“冷血動物,滾出這個小區。”
我老婆下班回來,看到門上的紙條,臉色鐵青。
“你看到了?”我問。
“看到了。”
“你怎麼想?”
她把紙條撕下來,揉成一團,扔進垃圾桶。
“我想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