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女兒是個撒謊精,重生後我不慣了_第六章 6婆婆走了之後
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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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走了之後,我在沙發上坐了很久。
我腦子裡一直在轉一件事。
不對勁。
婆婆劉桂蘭,從一開始就反對我收養孩子。
五年前我去辦手續的時候,她當著我的面說:“領養的孩子養不熟,血濃於水,不是親的終究隔一層。”
她那麼在意“親生”的人,為什麼現在拼命要留下瑤瑤?
上輩子,她也是反對的。
可是當我說要解除收養關係的時候,她突然變成了瑤瑤最堅定的保護者。
這說不通。
除非——
除非瑤瑤跟她有關係。
不,不是跟婆婆有關係。
是跟陳家有關係。
我的腦子像被電擊了一下。
瑤瑤是收養的。
民政局的手續、福利院的檔案,全是真的。我親手辦的,不會有假。
但收養之前呢?
我翻出手機裡存的那張福利院接收記錄截圖——一直沒刪。
發現地點:城東人民公園西門。
發現時間:五年前,四月十七日。
我開啟陳旭的微信朋友圈,往前翻。
五年前,四月十八日,他發了一條:“加了一週的班,終於搞定了。”
配圖是他在辦公室的自拍,他的公司也在城東。
四月十七日,他沒有發任何東西。
但那天,我記得很清楚——他回來得很晚,凌晨一點多才到家,身上有股消毒水的味道。
我問他去哪了,他說陪客戶喝酒,不小心摔了一跤,去診所處理了一下。
我當時信了。
現在想想,哪有摔一跤需要去診所的?哪有陪客戶喝酒身上是消毒水味?
我把手機放下,深呼吸了三次。
不要猜。不要推理。要證據。
第二天,我請了半天假。
我先去了瑤瑤的房間,趁她還在睡覺,從她枕頭上撿了三根帶毛囊的頭髮,裝進密封袋。
然後我去廚房,從陳旭的牙刷上剪了幾根刷毛。
上午十點,我去了市裡一家司法鑑定所。
填表、繳費、採血。
我選了加急,三天出結果。
第三天下午,鑑定所打來電話。
“沈女士,報告出來了。您方便來取還是我們發電子版?”
“發電子版。”
五分鐘之後,郵箱裡多了一封新郵件。
我關上了辦公室的門。
深呼吸。
開啟。
報告第一頁,結論欄寫著:
“依據現有DNA遺傳標記分型結果,支援陳旭為瑤瑤的生物學父親。”
我盯著那行字看了很久。
瑤瑤,是陳旭的女兒。
是他跟別的女人生的。
他想讓這個孩子名正言順地進陳家的門,但又不讓我知道真相。
花我的錢,住我的房子,吃我做的飯,然後這個孩子每天都在我家裡撒潑打滾、誣陷我虐待、毀我的事業。
上輩子,她成功了。
我什麼都沒了。
而這輩子,陳旭看著這一切發生,從來沒有為我說過一句話。
我把報告打印出來,摺好,塞進檔案袋。
然後我拿起手機,給趙敏律師發了條訊息:
“趙姐,除了解除收養關係,我還要起訴離婚。另外,幫我查一下,偽造收養手續、隱瞞婚生子女事實,能不能追究刑責。”
回覆很快來了:“能。你掌握了什麼?”
“親子鑑定。他是生父。”
“明天到我辦公室來。帶上所有材料。”
我鎖了屏,靠在椅背上。
天花板上的燈管有一根暗了,閃了兩下,又亮了。
上輩子,我死之前都不知道這件事。
我一輩子都在想,瑤瑤為什麼這麼恨我。
現在我知道了。
她不恨我。
她只是跟她爸一樣,從頭到尾,就沒把我當成過家人。
手機震了一下。趙敏回了一條長的:
“沈琳,偽造收養手續這塊,如果能證明是他主動操作的,可以追究刑責。但你要想清楚——打刑事官司,週期長,曝光度高,你需要反覆出庭、反覆回憶那些事。你確定要把接下來的幾年,繼續耗在這上面?”
我盯著這段話看了很久。
然後打了一行字:
“不告了。離婚就行。”
趙敏問:“不追究了?”
我回:“不是不追究。是不值得。我要過我自己的日子了。”
她回了一個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