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巷口撿到宋聞昭時,他已經凍硬了。
我用僅有的三十文錢,救活了他。
那以後,我起早貪黑賣豆腐,掙三五銅板省吃儉用,供他讀書。
無數個夜晚,我們都依偎在一起,暢想未來。
我將剛烤好的紅薯遞給他,他捧著我凍得開裂的手,紅了眼眶,
「芝芝,我一定為你掙誥命,讓你當夫人,讓無數人伺候你,再不吃苦。」
我吃著紅薯,彷彿吃著山珍海味。
去年,他果真高中,還入了翰林院做了編修。
不過,門子刷喜報時沒來我們家門口,宋聞昭說,咱們家門頭破,會被同僚看輕。
年初,他說家裡離翰林院太遠,他來回太累,於是他搬了出去,已有一個月沒回來。
我念著他,怕他吃不好,攢了一百文錢早早去等他。
卻看到他牽著李小姐的手,脈脈含情。
他道,「阿姐,你讀書少見識短淺,不懂我的籌謀。」
他的籌謀我是不懂,於是,我將新做的包子丟給路邊的男人,轉身離開。
1.
鑼鼓喧天,宋聞昭仰頭望著繡樓上的美麗女子。
眼裡,都是濃情蜜意。
我垂眸,望著手裡捧著的包子。
包子是我早上起來新包的。
怕冷了,所以用棉襖左一層右一層地裹著,抱在懷中。
宋聞昭回頭看了我一眼,有一瞬的驚訝,但隨即,他彷彿沒看到我,擠在人群中,等著劉小姐的繡球。
宋聞昭喜歡吃豆腐包子。
豆腐剁碎,摻著細粉條,拌勻了撒上一點辣椒油,一口下去,又嫩又香齒尖還裹著辣味。
剛剛好。
以前,每次我做的時候,他都會圍著我打轉,一齣鍋就迫不及待地吃。
有一次,嘴上還燙了個泡,他笑著湊在我面前撒嬌,
「阿姐,好痛啊,幫我吹吹。」
他動情時會喊我芝芝,平時他都會喊我阿姐。
其實我還小他一個月,但可能我自小勞苦,顯老吧。不過也不重要,只要他高興,喊我什麼都行。
不過,他現在肯定不喜歡吃豆腐包子了。
畢竟,從遇到他,到今天,整整五年,一千多個日日夜夜,他吃了無數個豆腐包子。
也該吃膩了。
劉小姐是名門之後,她拋繡球招親,幾乎半個京城的男人都來了。
所以,搶到繡球的宋聞昭成了眾矢之的。
有人冷不丁推了他一下,沉浸在喜悅中的他,摔在了地上。
其他人一擁而上,去搶他懷裡的繡球。
他死死將球護在身下,任由人踢打。
他素來最怕疼了,受了一點傷,也會嚷著疼。
如今被人打罵,卻是這般能忍。
我苦笑,無視正被人打的宋聞昭,將包子遞給靠在牆邊的男人。
男人眉眼很清秀,看著不像是要飯的,不知道為什麼會在外流浪。
但如今的我,是不可能再好心,撿個人回家去了。
「慢慢吃!」
男人靜靜看著我,聲音沙啞,但說的卻是字正腔圓的官腔,
「多謝。」
我與他說不客氣,便起身走了。
身後,宋聞昭被人救了出來,他一瘸一拐地衝到劉小姐面前,獻寶似的,將繡球遞了出去。
2.
回到家,我將宋聞昭留在家裡的東西都包了起來。
這才發現,他視為珍貴的東西早就帶走了。
留下來的,只有我去年給他納的三雙布鞋,磨得一支木簪子,還有前年去城隍廟時,買的一對泥人。
他說這對泥人像我和他。
他一直襬在他的書桌上,還親自在我的泥人左眼角,點了一顆黑痣,小小的,很可愛。
「阿姐的這顆痣真好看,多了一份楚楚動人。」
我噗嗤笑了,
「我這哪是黑痣,其實是小時候我爹拿燒紅的木炭戳的。」
「阿姐,不管這顆痣怎麼來的,總之,現在它讓你變美了。」
我不喜歡這顆黑痣,但他喜歡,我看它也順眼了。
我將男泥人放在他包袱裡,女泥人則丟了。
收拾完了,家裡的東西其實沒有變少,但就覺得四壁都空了。
空蕩蕩的,像極了宋聞昭來前的感覺。
我出門,花了十文錢打了半斤酒,買了一包花生米。
活了二十一年,這還是我第一次喝酒。
我討厭喝酒的人,小時候我爹成天喝酒,喝了就醉,醉了不是打我就是睡覺。
我娘在家時,她會做飯給我吃。
但她出去替人家生孩子的那幾年,我幾乎天天餓肚子。
後來長大,我去給隔壁做豆腐的阿婆幫工,她收工時,會給我一碗碎豆腐充飢。
十歲那年五月初四,我娘在給第六戶人家生孩子的時候大出血死了。
我娘靈堂上,我爹滿院子敬酒喝多了,一頭扎進燒紙的火盆裡,早上發現他時,臉燻得黢黑,早斷氣了。
自那後,我就一個人住在這裡。
直到十六歲那年的臘月初八,我撿到了宋聞昭。
他是清溪人。
清溪距京六百里,他來投奔親戚,卻不料親戚一家搬走了。
他說他家沒親人了,問我能不能收留他。
那時我窮困潦倒,最後的錢也給他治病了。
可最終我還是答應了。
大約是,我太想要一個家人了吧。
他性子很好,脾氣溫和,說話也輕聲細語的。
那年我們賣豆腐路過書院時,發現他看著讀書人時,很羨慕。
於是我便讓他去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