粘住的愛情_第7章 我可不能承認昨天趁他睡覺時
我可不能承認昨天趁他睡覺時, 把他包裡的不明液體灌入了 502。
晴晴冷笑一聲, 直接掏出手機開始錄影:「沈駿, 你最好給我解釋清楚,為什麼你會和劉意黏在一起?」
沈駿臉色鐵青, 試圖掙扎,結果一動就疼得齜牙咧嘴:「晴晴,你聽我解釋!不是你想的那樣!」
此時醫生突兀地咳嗽了一聲:「那個......家屬籤個字吧,我們得儘快手術。」
晴晴冷笑:「籤什麼字?讓他們黏著吧,我看挺合適的。」
沈駿急了:「晴晴!你別鬧!快簽字!」
「簽字?」
晴晴雙手抱胸:「行啊,先把離婚協議簽了,財產全歸我, 孩子撫養權也歸我,你淨身出戶。」
沈駿臉色鐵青:「你做夢!」
我插嘴:「那你們就繼續黏著唄,反正我看你們挺享受的。」
劉意咬牙切齒:「江遙!你他媽到底想幹什麼?!」
我笑瞇瞇地掏出一沓資料,甩在他們面前:「不幹什麼,就是想問問,這些照片裡的兄弟情,值多少錢?明天我去你們單位發發,讓大家幫我估個價。」
照片上, 劉意和沈駿的露骨聊天記錄以及各種不可描述的畫面,清晰可見。
晴晴的臉色瞬間煞白, 隨即暴怒:「沈駿!你他媽噁心!」
沈駿慌了:「晴晴, 你聽我解釋......」
晴晴一把抓起包,轉身就走, 「解釋個屁!律師明天會聯絡你,這婚離定了!」
只有我顧念舊情,在手術通知單上籤上了名字......
畢竟我可不想揹負遺棄罪名。
一週後,法院判決火速下達——
沈駿因婚內出軌及同性騙婚行為, 被認定存在重大過錯:
判決其淨身出戶,孩子撫養權歸晴晴,並需支付 50 萬元精神損害賠償。
劉意也被判淨身出戶,房子歸我, 還需賠償我 20 萬元精神損失費, 並承擔案件全部訴訟費用。
我倆之間相差 30 萬, 大概原因是缺個孩子。
後來, 聽說他們出院後, 因為皮膚粘連處留下了疤痕,不得不一起租了間小破屋,互相折磨。
而我和晴晴?
我們成了閨蜜, 聯手開了一家「鑑渣事務所」,專門幫原配抓三。
生意好到爆。
畢竟——
渣男的報應,永遠不嫌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