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後我用假翡翠坑慘偏心親媽_第11章 兩個月後

重生後我用假翡翠坑慘偏心親媽發布時間:2026-07-01作者:美女愛寫作等更

第11章

兩個月後,法院作出了最終判決。

張建國,犯故意殺人罪(未遂),手段極其惡劣,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張翠平,犯故意殺人罪(未遂)、教唆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宣判的那天,我坐在旁聽席上,神色冷漠地看著站在被告席上的兩人。

退庭時,我媽戴著手銬,突然掙脫了法警的攙扶,撲通一聲跪在了我的面前。

她頭髮花白,短短幾個月老了十歲不止,眼神里充滿了絕望和悔恨。

“念念......媽錯了,媽真的知道錯了......”她哭得撕心裂肺,“媽不該偏心,不該算計你,你原諒媽好不好?你幫媽求求情,媽不想坐牢啊......”

我居高臨下地看著她,眼神平靜得像一潭死水。

“原諒你?”我冷冷地開口,聲音不大,卻字字誅心。

“上一世,你搶走救命的錢,害死冉冉,為了三十萬彩禮把我逼上絕路的時候,你怎麼不知道錯?”

“這一世,你偽造借條,想毀我前程,甚至不惜開車撞死我的時候,你怎麼不知道錯?”

我媽渾身一震,驚恐地看著我,似乎聽不懂我在說什麼。

“你從來沒有覺得錯,你只是後悔自己輸了,後悔沒有成功殺了我拿到錢。”

我微微傾身,湊到她耳邊,用只有我們兩個人能聽到的聲音說:

“張翠平,這十年的牢飯,你就好好在裡面吃吧。這輩子,我都不會再讓你有機會,傷害我和冉冉一分一毫。”

說完,我直起身,頭也不回地走出了法庭。

身後,傳來我媽絕望而淒厲的哀嚎聲,但在厚重的法庭大門關上的那一刻,一切都被隔絕在外。

外面的陽光很好,驅散了所有的陰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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