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友趁我出差,偷用我的社交賬號釣魚月入五萬_第十一章 11第二天一早
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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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我去派出所做了筆錄。
方晴和陸薇也來了。
陳警官分別跟她們聊了很久,出來的時候,兩個人的表情都比我第一次見她們的時候鬆弛了一些。
方晴走的時候跟我說了一句:“謝謝。”
陸薇什麼都沒說,只是抱了我一下。
接下來的事情走得很慢。
警方調取了周敏所有社交賬號的記錄,找到了她跟宋凱的完整聊天記錄,時間跨度將近兩年。
宋凱在三天後落網。
被捕的時候,他的住處搜出了七部手機、二十幾張SIM卡、一本手寫的操作手冊,記錄了四十多個受害者的身份資訊。
其中三十多個是沒有報過案的。
有人在看到新聞之後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打電話到派出所報案。
有人到現在都不願意承認,覺得丟人。
周敏被刑事拘留,罪名是詐騙罪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
宋凱的罪名更多,包括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和詐騙罪,因為他手下不止周敏一個人,還有十幾個像她一樣的“學員”,分佈在全國各地,用同樣的手法作案。
陳警官在案子告一段落後給我打了個電話。
“林曉,案子已經移交檢察院了。你那邊還好吧?”
“還好。”
“方晴和陸薇今天也給我打了電話,說謝謝你把她們拉出來。”
“我沒做什麼。”
“你做了。”陳警官的聲音很平靜,“很多人遇到這種事,會選擇忍。因為怕報復,怕麻煩,怕丟人。你能站出來,就已經幫了很多人了。”
掛了電話,我坐在家裡客廳的沙發上。
周敏的東西已經被她的家人搬走了。
她的房間空了,門開著,能看到裡面白色的牆壁和光禿禿的床板。
我站起來,走到她房間門口。
站了一會兒。
然後關上了門。
第二天,我在網上發了一個帖子,用了我自己的真名。
標題是《我室友用我的身份在網上騙了兩年,我是怎麼發現的》。
內容沒有添油加醋,只是把事情經過寫了一遍。
包括她怎麼操作的,用了哪些方法,受害者是怎麼被篩選出來的。
最後寫了一段話。
“如果你懷疑自己的身份被人盜用,第一步不是去找那個人理論,而是先儲存證據。截圖、錄音、錄影,越詳細越好。然後直接報警,不要給對方銷燬證據的時間。不要忍,不要怕,不要覺得自己不夠聰明玩不過對方。你不是法律,警察才是。”
帖子發出去之後,收到了幾百條評論。
大部分是支援和安慰的。
有人在下面分享了自己類似的經歷。
有人問具體的操作方法。
有人只是留了一個擁抱的表情。
我把帖子轉發給了方晴和陸薇。
方晴回了一個字:“好。”
陸薇回了一個笑臉。
當天晚上,我做了一個夢。
夢裡我又回到了那個高鐵上,手機螢幕上還是那個帖子。
但這次我沒有發抖。
我把帖子關了,戴上耳機,看著窗外的風景。
火車在往前開,旁邊的城市在往後退。
天快要黑了,遠處的雲被染成深紅色。
我沒有再往下翻那個帖子。
因為我知道那裡面寫的是什麼。
但我也知道,那只是一個人寫的東西。
不是所有人。
火車到站的時候,我站起來拿行李。
車廂裡有人在打電話,有人在聊天,有人在跟接站的人揮手。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
每個人都在往前走。
我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