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後,我親手把他們的“神諭”變成了呈堂證供_第2章 匿名賬號
第2章
匿名賬號,註冊時間顯示為昨天,頭像預設,只發了這一條內容。
IP地址經過層層跳轉,最終定位在一個海外伺服器上——這是專業級別的隱匿手段,不是普通人能做到的。
我翻到評論區,有人說“這是受害者自己爆的吧”,有人猜“學校內部人員在施壓”,還有一個高贊評論直指核心:“不管誰發的,這段錄音證明沈棠不僅改了志願,還試圖串供。顧衍之作為知情者,沒有舉報,反而包庇,他的985名額是不是也該查查?”
顧衍之的名額。
上輩子,我幫他改回985,結果被告上法庭。這輩子,我沒有動他的志願,他順理成章地去了錦川學院——那是沈棠幫他選的“歸宿”。但現在,錄音曝光後,輿論開始質疑他的錄取資格是否合規。雖然他填的是民辦學院,沒有人頂替他,但“知情不報”“協助串供”這些字眼像蒼蠅一樣叮在他的名字上。
我開始意識到,這段錄音不是針對沈棠的,是針對顧衍之的。
江寧給我發訊息時,已經是凌晨。他說:“錄音不是我發的,但我有猜是誰。”我問是誰,他沒有直接回答,只是發了一個名字:溫以寧。
我的心跳漏了一拍。溫以寧——法學院的學姐,模擬法庭社社長,在我最需要幫助的時候給了我那本《民事證據規定》,還替我介紹了律所的資源。但她是江南人,和顧衍之、沈棠八竿子打不著,她為什麼要摻和這件事?
第二天,我在法學院的教學樓下等到了溫以寧。她剛從模擬法庭出來,手裡抱著一沓案卷材料,看到我時沒有意外,只說了一句:“我知道你會來找我。”
“錄音是你發的?”我開門見山。
她沉默了幾秒,把案卷放在花壇邊上,從口袋裡掏出煙,點上,深吸一口。“不是。但我認識發錄音的人。”
“誰?”
“江寧的高中同學,現在在網路安全公司工作。江寧拿到那段通話錄音後,發現自己的裝置被監控了,不敢直接發,就託他把錄音做了匿名處理,從海外伺服器釋出。”
我的心沉了一下。“江寧為什麼不敢發?”
“因為顧衍之前天找過他,說是‘聊聊’。聊了什麼不知道,但江寧回來以後把手機裡所有證據都刪了,哭著說‘我不能毀了別人的人生’。”溫以寧彈了彈菸灰,“錄音是他刪證據之前就傳出去的,他那個同學留了備份。”
“所以是江寧自己爆的?”
“準確地說,是他用匿名的方式,爆了自己都不敢留名的證據。”
我站在花壇邊,看著來來往往的學生。有些人步履匆匆,有些人三五成群,沒有人知道在他們平靜的校園生活之外,一場沒有硝煙的戰爭正在收尾。
溫以寧掐滅菸頭,看著我的眼睛。“林知予,你知道江寧為什麼不直接舉報嗎?”
“怕。”
“不全是怕。”她頓了頓,“是因為他發現,顧衍之知道沈棠改志願的事,從一開始就知道。”
我渾身一震。
“沈棠第一次在群裡發那條語音之前,就給顧衍之單獨發過一條長訊息,說‘奶奶託夢說你們六個人分開會有災難,你一定要信’。顧衍之回覆的是‘信,但別人不一定信,你先在群裡發,我帶頭跟’。”
我的手指開始發涼。上輩子,我以為顧衍之是被沈棠矇蔽的,以為他只是太善良、太容易相信別人。這輩子我才知道,他不是被騙,他是幫兇。他帶頭在群裡跟隊形,是為了讓其他五個人不敢質疑。他讓我改回985,又在我改完之後把我告上法庭,是因為他從一開始就知道——沈棠的“神諭”是假的,但他的985名額是真的。
“你怎麼知道這些?”我問溫以寧。
“江寧告訴我的。顧衍之找他的那天,以為他被說動了,親口承認了‘當初在群裡我是故意跟的隊形,不然他們不信’。江寧那晚整夜沒睡,第二天來找我,說想把證據給我,讓我替他做點什麼。”
“所以你幫了。”
“我幫不了他,我只是替他指了條路。”她看著我,“我告訴他,如果你不敢站出來,就把證據交給敢站出來的人。”
她說完,拿起案卷,走了。
我站在花壇邊,直到手機震了。是江寧的訊息:“林知予,對不起。我之前跟你說我不知道是誰發的錄音,我騙了你。是我發的。我不敢用自己的名字,但我不能讓它爛在手裡。你不會怪我吧?”
我回了一個字:“不。”
不是不怪。是不需要怪。因為他的猶豫、恐懼、退縮,我都懂。上輩子我被起訴的時候,也不敢在法庭上說“我幫他改回985是因為他求我”。我只是坐在被告席上,低著頭,聽著顧衍之冷靜地說“她毀了我的人生”。
他的背後,是五個同樣改了口供的室友。而我背後,什麼都沒有。
十一月底,沈棠的案子從學校移交到了公安機關。罪名從“違反校規”升級為“涉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和“破壞計算機資訊系統罪”。涉案金額不大——她沒有從中直接獲利,但五份被篡改的高考志願,改變了五個人的命運軌跡。這已經不只是道德問題,而是刑事責任。
檢方介入後,我收到了通知,希望我能作為證人提供材料。
去檢察院的那天,天很冷,風颳在臉上像刀子。我穿了一件黑色的大衣,頭髮紮起來,沒有化妝。我媽在電話裡說“穿厚點,別凍著”,我說好。她不知道我今天要去檢察院,也不知道這大半年我一直在收集證據。她只知道我和顧衍之分了手,以為是因為異地戀。
這樣挺好,有些事不需要讓她知道。
接待我的檢察官姓周,四十出頭,方臉,聲音沉穩。他翻著我提交的那份證據鏈,從第一頁翻到最後一頁,沒有漏掉任何一個附件。翻完以後,他摘下眼鏡,看著我的眼睛。
“這些證據,你從什麼時候開始收集的?”
“高考結束後第三天。”我如實回答。
“為什麼那麼早就開始?”
我沉默了幾秒。“因為我覺得,有人會害我。”
他沒有追問,點了點頭。“沈棠的案子已經立案了。你提供的這些證據,尤其是那段群語音、操作日誌截圖和公證檔案,對案件的定性非常關鍵。另外,顧衍之的涉案情況,我們也在同步調查。”
“顧衍之會被處理嗎?”
“如果他明知沈棠的計劃而配合實施,或者事後包庇、銷燬證據,同樣涉嫌共同犯罪。”
走出檢察院大門的時候,陽光刺得我眯起眼。我站在臺階上,深深吸了一口氣。空氣很冷,但很乾淨。
手機震了一下,是溫以寧發來的訊息:“聽說你去檢察院了?”
“嗯。”
“緊張嗎?”
“不緊張。”
“那就好。對了,下週模擬法庭校內賽,你做原告方主辯。準備好。”
十二月,沈棠的案子開了第一次庭。
我沒有去旁聽。溫以寧去了,回來告訴我細節:“沈棠在法庭上哭得很厲害,說她只是‘希望朋友都在一起’,沒有惡意。她媽也來了,一直在旁聽席上抹眼淚,法警提醒了兩次‘請保持安靜’。”
“法官信嗎?”
“不信。”溫以寧說,“因為檢方把她的操作日誌打印出來,貼在了螢幕上。五次登入,十四個字元的修改,每次都在凌晨。她說‘不小心’改錯了,但一個‘不小心’改不了十四個字元,更不會精準地只把北川大學改成錦川學院、只把計算機專業改成酒店管理。”
“顧衍之去了嗎?”
“去了。但不是旁聽,是被叫去協助調查的。他被法警從另一個門帶進去的,沒坐旁聽席。”
我的心沒有起伏。不是因為不恨,是因為恨已經變成了更冷的東西——一種想看到結果的確信。
十二月底,沈棠的案子一審宣判。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破壞計算機資訊系統罪因證據不足不成立。五名受害者的賠償事宜另行民事調解。
判決結果出來的那天,江寧給我發了一條訊息:“林知予,你覺得這個結果公平嗎?她就判了個緩刑,連牢都不用坐。”
我想了很久,回了一段話:“公平不是沈棠坐牢,是她的謊言被當庭揭穿,是她修改志願的記錄被貼在螢幕上給所有人看,是她哭著說‘我沒有惡意’的時候,法官說‘證據顯示你有’。她這輩子身上都會揹著這個判決,沒有人會再信她的‘神諭’了。這比坐牢更讓她難受。”
江寧沒有回。但過了幾分鐘,他又發了一條:“謝謝你,林知予。不是因為你替我做了什麼,是因為你讓我知道,有人不低頭。”
宣判後的第三天,沈棠的律師給我打了一個電話,說沈棠想見我一面。我拒絕了。
不是不想見,是沒必要。見了面她說什麼?說對不起?說我不是故意的?說你能原諒我嗎?每一個字我都在上輩子的噩夢裡聽過無數遍,這輩子不想再聽一次了。
顧衍之沒有來找過我。但他的母親來過,在學校門口堵了我。她穿著一件深藍色棉襖,頭髮花白,眼眶通紅。她拉著我的胳膊,聲音發抖:“知予,阿姨求你了,你跟檢察官說說,衍之真的什麼都不知道,他是被沈棠騙的。”
我把胳膊抽出來,退了一步。“阿姨,這些話您應該跟法官說。”
她愣了一下,然後蹲在地上哭了起來。我站在旁邊,沒有走,也沒有扶。幾個路過的學生放慢腳步,有人投來好奇的目光。我等她哭完,遞了一包紙巾過去,然後轉身走了。
不是不心軟,是不能心軟。上輩子我爸媽死在去法院的路上,沒有人遞紙巾給我。那時候我蹲在醫院的走廊裡,哭得比她還大聲,但沒有人停下來。
一月初,學校放寒假。我回了老家。
家裡的暖氣片壞了,我媽裹著毯子在客廳看電視。看到我進門,她站起來,毯子滑到地上。她的目光在我臉上停了很久,然後笑了。“瘦了。”
“媽,沒瘦,胖了兩斤。”
“胖了好。”她彎腰撿起毯子,“餓了吧?媽給你下碗麵。”
我坐在客廳裡,看著廚房亮著的燈,聽著鍋裡的水咕嘟咕嘟響。牆上掛著我爸的照片,黑白的,他去世第三年拍的。我媽從來不摘,說是“他在那邊也得有個家”。
面端上來的時候,我低頭吃了一口,燙得眼淚直流。
“媽,好吃。”
她在我旁邊坐下,看著我吃,沒有說話。
過完年,我回到學校。模擬法庭校內賽的成績出來了,我們隊拿了亞軍,我的“證據展示”環節被評為全場最佳。溫以寧把獎狀遞給我的時候,說了一句:“你天生就是幹這行的料。”
我笑了笑。不是天生,是上輩子用命換的。
三月,沈棠的賠償調解結束。五個受害者每人獲得了數額不等的賠償,江寧拿到的那份最多,因為他的北川大學計算機專業和錦川學院酒店管理之間的差距最大。調解書上寫的是“沈棠家屬自願承擔賠償責任”,簽字的是沈棠母親,她簽字的時候手在抖,簽完就哭了。但沒有人心疼她——她的眼淚,和她女兒的眼淚一樣,來得太晚了。
顧衍之的處理結果也出來了:因包庇、協助串供、知情不報,被學校記大過處分,取消學位證申請資格。他的研究生申請被退回,之前聯絡好的導師發郵件說“名額已滿”。他在朋友圈發了一條動態,只有四個字:“從頭再來。”沒有人點贊。
那條動態下面,沈棠沒有留言。其他四個曾經的室友沒有留言。他們的“此生不離”維持了不到一年。
五月,溫以寧畢業了。她走的那天,我在法學院門口送她。她拖著一個行李箱,穿著一件淺灰色風衣,站在陽光下衝我揮手。
“林知予,明年這個時候就輪到你了。”
“嗯。”
“別回頭,往前走。”
“好。”
她轉身走了。行李箱的輪子碾過水泥地面,發出咕嚕咕嚕的聲響,漸漸遠了。我站在原地,風吹過來,有點熱。六月,南京的夏天到了。
期末考試結束後,我去了一個地方——錦川學院。不是去找誰,是去看一眼。校園不大,樓也不新,門口的保安在打盹。我站在馬路對面,看著這個沈棠用五條語音和十四個字元換來的“六人團圓”。
有人從校門裡走出來,穿著拖鞋,手裡拿著外賣。他經過我身邊的時候,看了我一眼,大概是覺得這個站在路邊發呆的女生有點奇怪。我沒有解釋。
九月初,新學期開始。我大二,課程多了民訴法和刑訴法。民法老師的板書還是那麼潦草,但我不需要抄了——我帶來的筆記本已經用到了第三本,每一頁都寫滿了案例分析和證據鏈的梳理。
開學第一週,我收到一份快遞。寄件人沒有署名,裡面是一張照片和一封信。照片上是顧衍之和沈棠,站在一個我沒見過的建築前,兩個人都穿著學士服——不對,不是學士服,是某個培訓機構的結業服。信只有一句話:“她已經沒有‘神諭’了。”
我把照片翻過來,背面寫著一個日期。今年七月。我把照片和信放回信封,收進抽屜。不是收藏,是不想讓它散落在外面。
十一月,沈棠的案子上了電視。不是新聞,是某個普法欄目的專題片,標題叫《“神諭”背後的罪與罰》。節目裡採訪了受害者,聲音做了處理,臉打了馬賽克。江寧的聲音我聽出來了,他說“我現在每天晚上還會做噩夢,夢到自己沒學上”。
記者問他“你恨沈棠嗎”,他說“不恨,但她應該受到懲罰”。
記者又問“你對未來的自己有什麼想說的”,他沉默了很久。“別再做懦夫。”
那一集播出後,我的手機被訊息轟炸了。有大學同學問“那個人是不是你前男友”,有高中同學問“那個沈棠是不是你們班的”。我一個都沒回。凌晨三點,收到顧衍之的簡訊:“你現在滿意了?”
我看了三秒鐘,把手機放回床頭櫃,翻了個身。
滿意?不。我只是把欠我的,拿回來了。
臘月二十三,小年。我爸生前最喜歡過的日子。
我媽包了餃子,韭菜雞蛋餡的。我吃了一盤,又吃了半盤,撐得躺在沙發上不想動。她一邊收拾碗筷一邊唸叨:“吃這麼多也不怕積食。”我說:“一年就吃這一次。”
電視裡在放春晚彩排的新聞,外面的鞭炮聲此起彼伏。我閉上眼,忽然想起上輩子的今天。那天我媽給我發了條訊息:“今天降溫,記得穿外套。”傳送時間比事故時間早了四十分鐘。那件外套,她前一天晚上幫我從櫃子裡翻出來的,疊好放在床頭,說“明天冷,穿這個”。
那條訊息,這輩子我沒收到過。
因為這輩子,她沒有死。
我睜開眼,看著廚房裡亮著的燈,聽著水流的聲音,還有我媽哼著的老歌。我站起來,走到廚房門口。“媽。”
“嗯?”
“明年我幫你包餃子。”
她愣了一下,笑了。“行。你先把皮擀圓了再說。”
大年初一,我跟著我媽去燒香。廟不大,在山腳下,香火很旺。她跪在蒲團上,閉著眼,嘴裡唸叨著什麼。我站在旁邊,沒有跪,不信這個。但等她站起來,我還是學著旁邊人的樣子,雙手合十,在心裡說了一句:這輩子,我誰都不求。
春去秋來,大三開學,我開始準備法考。每天泡在圖書館裡,早上六點起,晚上十一點回。手機放在寢室充電,不帶。溫以寧說我是“備考機器”,我說“機器不會累,我會,但不重要”。
有一次在圖書館翻到一本舊書,扉頁上有人寫了一行字:“正義可能會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我盯著那行字看了很久,然後拿起筆,在下面寫了一行:“但遲到太久的正義,不是正義,是補償。我想要的不是補償。”
書放回書架,不再翻。
九月,我收到了溫以寧寄來的明信片,她在北京的一家律所實習了,說“忙到沒時間吃飯,但很充實”。明信片背面是她拍的一張照片,夕陽下的國貿CBD,玻璃幕牆反射著橘紅色的光。她寫道:“等你來北京,我請你吃飯。”
我回:“好。”
十月,法考客觀題成績公佈,我過了。十一月,主觀題,也過了。查分那天我一個人在宿舍,看到“119分”的時候沒有激動,只是覺得,該做的都做了,這個分數是順理成章的事。我媽打電話來問,我說過了,她問多少分,我說一百一十九。她說“滿分多少”,我說“一百八”。她沉默了一下:“那也沒多高。”我笑了。“媽,過了就行。”
十二月,沈棠的緩刑期滿了。我不知道她這一年是怎麼過的,也不想打聽。那個在她夢裡託夢的奶奶,大概再也沒有出現過。因為她的“神諭”已經失效了——不是神諭失效,是沒有人再信了。
大四,畢業。拿到畢業證那天,我去了一個地方——我爸媽當年出車禍的那條路。
那條路在城郊,雙向四車道,兩邊是農田。五年前,一輛超載的貨車闖紅燈,撞上了他們打的那輛計程車。路口的紅綠燈換了新的,路邊的樹也長高了。我站在人行道上,看著來來往往的車流,想象著那天下午的光線和溫度。
我媽最後發的那條訊息——“今天降溫,記得穿外套”,傳送時間是三點二十一分。事故發生時間是四點整。她多活了三十九分鐘。
我在那裡站了一刻鐘,然後轉身走了。
沒有哭。不是不想,是不需要了。
畢業後,我沒有考公檢法,而是進了一家律所做實習律師。溫以寧在北京的那家律所,合夥人是她帶教律師的同學,面試的時候問了我一個問題:“你為什麼想做律師?”
我說:“因為我想幫那些沒人幫的人。”
合夥人看了我一眼,又問:“你自己的案子呢?”
我說:“翻篇了。”
他不置可否地點了點頭,然後給我發了錄用通知。
入職第一天,溫以寧帶我去吃涮羊肉。銅鍋端上來的時候,她倒了兩杯啤酒,遞給我一杯。“敬你,敬你終於翻篇了。”我碰了碰杯,喝了一大口。啤酒是苦的,但喉嚨裡很涼快。
“溫以寧,你說,如果一個人在五年裡做了很多事,但這些事的起因是因為恨,那她算不算贏家?”
她放下杯子,看著我的眼睛。“你做的那些事,起因不是恨。是怕。你怕別人再受到同樣的傷害,所以你提前把刀收走了。這不是恨,是保護。”
我看著銅鍋裡翻滾的熱氣,忽然想起江寧說過的那句話——“別再做懦夫。”
我不是懦夫。這輩子,誰也別想讓我再做懦夫。
案子辦了一件又一件。離婚的、討薪的、被騙的。每一個當事人的眼睛都像五年前的我,迷茫、憤怒、不甘。我不說“我理解你”,因為理解沒有用,他們需要的是有人替他們把證據鏈串起來,把該說的話遞到法官面前。
有一個案子,當事人是個二十歲的女孩,被前男友用不雅影片勒索了一年。她不敢報警,不敢告訴家人,最後因為精神崩潰被學校勸退。她找到我的時候,手裡只有幾張聊天記錄的截圖。我用了一週時間,幫她整理出完整的證據鏈,從聊天記錄的公證、到IP地址的追溯、再到勒索資金的銀行流水。案子開庭那天,她在庭上哭了一次,是哭著說完最後一句話的:“我想回去上學。”
法官判了,前男友有期徒刑兩年。女孩拿到判決書的時候沒有哭,抱了我一下。
不是所有的“神諭”都來自夢裡,有些來自最親近的人的嘴裡。不是所有的證據都會被看見,但能看見的那一天,就不會太遠。
後來有一次,我在律所的案卷室翻舊檔案,翻到一本五年前的卷宗。封面上寫著“林知予”三個字——上輩子那個案子的卷宗,這輩子沒有發生過,但它以另一種方式存在於我的記憶裡。我把它放回去,關上了櫃門。
手機震了,江寧發來一條訊息,說他通過了計算機研究生的複試,導師是國內人工智慧領域的專家。他說:“林知予,我現在學的是人工智慧倫理,專門研究演算法歧視和資料安全。你以前說的對,技術可以被用來害人,也可以用來保護人。我選擇後者。”
我回:“恭喜。”
他回:“也恭喜你。我們都在往前走。”
我把手機放進口袋,走出案卷室。走廊盡頭,溫以寧端著一杯咖啡,衝我招了招手。“新案子,婚內財產轉移,證據鏈有缺口,你來補。”
我走過去,接過她遞來的材料,坐下來。
窗外的夕陽正好,光線落在辦公桌上,落在那沓厚厚的卷宗上,落在我握著筆的手背上。我低下頭,開始看。
外面的世界還在轉,有些人還在夢著“神諭”,有些人還在等遲到太久的正義。但我不等了。這輩子,我要親手把那句“遲到”劃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