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群那張照片後,我把237個人全送進去了_第2章 我盯着那行字
第2章
我盯著那行字,手指停在螢幕上方。
樓下那戶的陽臺燈,亮了。
不是那種昏黃的暖光,是慘白的LED燈,冷得像手術室。
我曾經站在那個陽臺上看過——蘇棠搬進來那天,我在電梯裡碰見她,她笑著說“表姐,以後我們就是鄰居了”,我當時還覺得,這孩子雖然心眼多,但好歹是親戚,能照應就照應。
現在想來,她選那間房,根本不是巧合。
房東告訴我,她在我搬進來的第二天就簽了合同,多付了兩個月房租,要求是“最好能跟樓上戶型同一朝向”。
我放下筷子,把那句“我出來了”反覆看了三遍。
一年的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不短。足夠一個公司完成一輪融資,足夠237個人的命運被重新洗牌,也足夠一個人在裡面學會她所謂的“東西”。
我媽端著第二碗湯出來,看我臉色不對:“怎麼了?”
“沒事,媽。垃圾資訊。”我把手機扣在桌上。
但我的手在抖。
不是因為害怕。是因為我知道,蘇棠這種人,出來以後不會消停。她在裡面待了一年,不是去反省的,是去進修的。那條訊息就是證據——她連微訊號都換了,頭像用純黑,說明她學會了隱藏。
吃過飯,我回到房間,把門反鎖。
手機震了,姜維的電話。
“收到訊息了?”他開門見山。
“你也收到了?”
“她給我發了一條。”姜維的聲音很冷靜,但我聽得出來,他咬緊了後槽牙,“她說,‘姜律師,謝謝您當年送我的證據打包,我在裡面反覆學習,收穫很大。’”
我閉上眼睛。
這就是蘇棠。她不會說“我恨你”,不會說“我要報復”,她只會用最體面的方式告訴你——我記住你了,我會加倍奉還。
“維哥,你建議怎麼做?”
“先別動。看她下一步動作。她現在處於假釋期,有任何違法行為都可以直接收監。她比我們更清楚這一點。”
“所以她不會違法。”我說。
“對。她會合法地噁心你。”
掛了電話,我開啟那個純黑頭像的朋友圈。
一條橫線,什麼都沒有。
但我注意到一個細節——微訊號是sugar_tang_1018。sugar,蘇棠的英文名。tang,唐。1018,她的生日。沒有任何偽裝,甚至帶著一點挑釁:我就是蘇棠,你能拿我怎麼樣?
我截了圖,存進加密資料夾。
這一年的經歷教會我一件事:證據不是用來嚇人的,是用來在最關鍵的時候一擊致命的。
第二天上班,公司門口的刷卡閘機換了新系統。
人臉識別。
我刷臉進去的時候,螢幕上跳出一行字:“許昭,歡迎回來。您已連續打卡187天。”
187天。正好是蘇棠進去的那天到現在。
我走進電梯,按下12樓。門剛要關,一隻手伸進來。
“等一下。”
我抬頭,看見一張陌生的臉。二十五六歲,短髮,戴著一副銀色細框眼鏡,穿著深灰色的西裝裙,手裡拿著一個牛皮紙檔案袋。
她看了我一眼,嘴角微微上揚:“許總監?久仰。”
“你是?”
“新來的法務總監,周晚。”她伸出手,“上週剛入職,孟總監——哦不對,現在應該叫孟經理了——跟我說過你的事。他說你是全公司最不好惹的人。”
我握了她的手。指尖冰涼,力道很足。
“那是他抬舉我。”
“不是抬舉。”周晚鬆開手,按下15樓,“是陳述事實。”
電梯到了12樓,我走出去。門關上的瞬間,我看見周晚從檔案袋裡抽出一份檔案,封面上印著幾個大字——“關於蘇棠案後續風險防控預案(密)”。
我愣了一下。
她朝我眨眨眼,電梯門合上了。
上午十點,部門例會。
會議室裡少了七個人。那七個被開除的位置,換上了新面孔。林小禾坐在我右手邊,給我發了一條微信:“昭姐,聽說蘇棠出來了?”
“嗯。”
“她找你了?”
“發了條訊息。”
林小禾的表情變得很複雜。她跟了我三年,從實習生做到高階客戶經理,蘇棠出事那天,是她第一個告訴我全員群的事,也是她幫我儲存了最完整的證據鏈。
“昭姐,我有個事得跟你說。”她壓低聲音,“上週五,有人透過領英加我好友。那個人顯示的工作經歷是......蘇棠之前實習的那家公司。”
我看著她。
“我通過了,但沒有回覆任何訊息。那個人發了一條打招呼的話,說‘好久不見,林經理,聽說你們部門去年業績很好,許總監一定很辛苦吧’。”
“你看過那個人的主頁嗎?”
“看過。照片是真人,工作經歷也對得上。但我查了一下,那個賬號是上週三剛註冊的,除了這條工作經歷,什麼都沒有。”
我點點頭:“截圖發我。然後把她遮蔽。”
“你不問問是不是蘇棠找人做的?”
“不用問。一定是。”我開啟筆記本,“但我們要想清楚一件事——蘇棠現在最想要的是什麼?”
林小禾想了想:“報復你?”
“不。”我搖頭,“她最想要的是證明自己沒錯。她發那張照片,她覺得是個玩笑。她裝攝像頭,她覺得是‘關心’我的生活。她建全員群,她覺得是‘分享’。她要的不是報復,是認同。她要所有人都說——許昭活該,蘇棠沒錯。”
“那不可能。”
“對,不可能。所以她只能換一種方式。”我頓了頓,“她會從我的軟肋下手。”
林小禾臉色變了:“你是說......”
“我媽。”
下班後,我沒有直接回家。
我先去了一趟物業,調了我家樓層的監控錄影。物業經理老張認識我,去年蘇棠出事之後,我讓他幫我升級了整棟樓的監控系統,每一層的電梯口、消防通道、走廊都裝了高畫質攝像頭,儲存週期三個月。
“許小姐,你要查哪天的?”老張開啟系統。
“這周的,全部。”
螢幕上的畫面快進。週一,沒人。週二,沒人。週三,下午三點十二分,一個穿灰色衛衣的女人出現在電梯口,戴黑色口罩,帽衫的帽子壓得很低。
她在我家門口站了大約十秒,然後彎腰,在門縫下面塞了什麼東西。
“停。”我指著螢幕,“能放大嗎?”
老張把畫面放大。那人的臉被口罩和帽子遮得嚴嚴實實,只露出一雙眼睛。但我認得那雙眼睛——蘇棠的眼睛。哪怕化成灰,我也認得。
她塞完東西,轉身走向消防通道,沒有坐電梯。
“老張,這一段拷給我。”
“沒問題。要不要報警?”
“先不用。”
回到家,我在門縫下面找到了那張東西——不是紙條,是一張照片。我穿著紫色睡衣的照片,角度是從下往上拍的,畫質模糊,一看就是攝像頭截圖。
背面有一行字,手寫的:
“表姐,你的新睡衣也很好看。是墨綠色的吧?很適合你。”
我握著那張照片,深吸一口氣。
沒有攝像頭。我確定。蘇棠進去之後,我讓劉師傅把整個房間翻了個遍,所有插座、開關、燈具、空調出風口都檢測過,沒有任何竊聽竊照裝置。而且她這一年在裡面,不可能有機會來裝。
所以這張照片是舊的。是她一年前拍的,一直留著,就是為了今天。
我開啟手機,給姜維發了一條訊息:“維哥,她開始行動了。”
然後撥通了韓警官的電話。
“韓警官,我是許昭。蘇棠出來了,你知道嗎?”
電話那頭沉默了兩秒:“知道。她假釋期到明年五月,期間需要定期報到,不得離開居住地,不得接觸被害人和證人。”
“她今天在我家門口塞了一張照片,一年前在我臥室拍的。這算接觸嗎?”
“算。你把證據準備好,明天來分局做筆錄。”
“好。”
掛了電話,我坐在沙發上,看著茶几上那張照片。
墨綠色睡衣,上週剛買的,第一次穿。蘇棠怎麼可能知道?除非——她在我家還有別的東西,不是攝像頭,不是竊聽器,而是更隱秘的,更不容易被發現的。
我起身,把所有燈開啟,從臥室開始,一件一件地檢查。
衣櫃。梳妝檯。床頭櫃。床墊下面。枕頭裡面。窗簾軌道。空調出風口。每一個插座面板。每一個開關。每一個能想到的角落。
什麼都沒有。
但我還是不放心。
凌晨一點,我給劉師傅發了訊息:“劉師傅,明天能再過來一趟嗎?幫我做個全屋檢測。”
“沒問題,許小姐。還是老地方?”
“對。”
“明天上午九點。”
第二天一早,劉師傅來了。這次他帶了更先進的裝置——非線性結點檢測器,可以探測電子元器件,不管是不是在通電狀態,只要有半導體器件就能找到。
他花了整整兩個小時,把每個房間都掃了一遍。
最後,在客廳的吊燈裡面,找到了一個東西。
不是攝像頭,不是竊聽器。是一個微型的藍牙訊號發射器,只有米粒大小,沒有儲存功能,只能發射訊號。它的作用是——如果有人帶著匹配的接收裝置靠近,它會發射一個訊號,告訴接收端“這個房間有人”。
劉師傅把它拆下來,放在手心裡給我看:“這個不需要接電源,紐扣電池能用兩年。它的發射範圍只有十五米,也就是說,接收裝置必須在這個距離內才能收到訊號。”
十五米。
樓下到樓上,直線距離不到五米。
也就是說,蘇棠坐在她家客廳裡,就能知道我是不是在家。她不需要看到我,不需要聽到我,只需要知道“許昭在家”這個資訊,就夠了。
“能查出來她什麼時候裝的嗎?”我問。
“這個型號是去年的新款,市面上流通的時間大概在一年半以前。如果她是那個時候裝的,那她裝攝像頭的同時就布了這個局。”劉師傅頓了頓,“許小姐,這個人很聰明。她不是為了偷窺你,她是為了掌握你的規律。”
我握著那個米粒大小的發射器,突然想到一件事。
蘇棠給我發那條訊息的時間,是昨晚八點。我到家是七點半,也就是說,她收到了“許昭在家”的訊號,等了半個小時,然後發了那條訊息。
她不是隨便發的。她是在確認我在家,而且大機率是一個人——因為發射器只能探測到有沒有人,不能探測到有幾個人。
但她忽略了另一個資訊。
我媽每週二、四去老年大學上課,七點出門,九點回來。昨晚是週四。
蘇棠知道這個。
她知道我媽不在家,知道我一個人,所以選擇那個時間點發訊息,製造最大的心理壓迫。
她把一切都算進去了。
我深吸一口氣,撥通了周晚的電話。
“周總監,我需要跟你談談。”
“正好,我也有事找你。”她的聲音很平靜,“蘇棠的假釋監管人今天上午聯絡了公司,說蘇棠申請來公司‘取回個人物品’,需要公司出具同意函。你怎麼看?”
“她沒有什麼個人物品。她走的那天,所有東西都被HR打包寄回她老家了。”
“我知道。但她堅持說有一份‘重要檔案’落在辦公桌抽屜夾層裡,需要親自來取。”
我閉上眼睛。
這就是蘇棠的風格——每一件事都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每一件事都踩在灰色的邊界上。來公司取東西,不違法。但你讓她進來了,誰知道她會幹什麼?
“周總監,你打算怎麼回覆?”
“我想聽聽你的意見。”
“我的意見是——不同意。”我說,“但她會找別的辦法。她會透過假釋監管人施壓,會說公司侵犯她的合法權益,甚至會找律師發函。與其這樣,不如同意她來,但限定條件。”
“什麼條件?”
“第一,全程錄影。第二,由HR和法務共同陪同。第三,只允許她去她的工位,不許去任何其他區域。第四,時間限定在十分鐘以內。”
周晚笑了:“許總監,你果然名不虛傳。”
“彼此彼此。”
掛了電話,我坐在沙發上,盯著天花板。
吊燈已經被劉師傅重新裝好了,那個藍牙發射器被取走,作為證據交給了韓警官。但我知道,蘇棠一定還有別的。
她說了,她在裡面學了一年。
學什麼?學法律。學程式。學怎麼在不違法的情況下,把一個人逼到絕路。
第二天,蘇棠來了。
上午十點整,公司前臺打電話上來:“許總監,蘇棠到了。”
我站在12樓的落地窗前,往下看。她穿著一件駝色大衣,頭髮比以前長了一些,紮成低馬尾,臉上畫著淡妝。她走路的姿勢變了——以前是蹦蹦跳跳的,像個小女孩,現在是穩穩當當的,每一步都踩得很實。
她在前臺簽了到,然後被周晚和HR主管周姐一起帶著,坐電梯上15樓。
我回到工位,開啟監控系統。
畫面裡,蘇棠走進曾經的辦公區。她的工位現在坐著一個新來的實習生,看見她愣了一下。蘇棠笑了笑,說:“不好意思,我去年有個東西落在這兒了,麻煩讓一下。”
實習生看向周晚,周晚點頭。
蘇棠蹲下去,把手伸進抽屜最裡面,摸了好一會兒,拿出一個信封。黃色的牛皮紙信封,有些舊了,邊角都磨毛了。
她把信封放進包裡,站起來,對周晚說:“謝謝。”
然後她轉過頭,看了一眼走廊盡頭的監控攝像頭。
她知道我在看。
她對著攝像頭笑了笑,嘴唇動了動,說了一句話。
我不會唇語,但我讀出了那個口型——
“表姐,我還沒開始。”
下午兩點,姜維給我打電話。
“許昭,我收到蘇棠律師的信了。”
“什麼內容?”
“她說你侵犯她的名譽權,要求你刪除所有關於她的社交媒體內容,並在公司內部公開道歉。”
我氣笑了:“她說什麼?我侵犯她名譽權?”
“對。她說你‘在沒有確鑿證據的情況下,惡意指控她傳播淫穢物品和非法安裝竊聽竊照裝置’,導致她被‘錯誤羈押和判刑’。她說她保留追究你誹謗的權利。”
“維哥,她這是倒打一耙。”
“我知道。但她的律師是業內很有名的一個,專門做名譽權案件的,勝訴率很高。他的策略不是打贏,而是拖。拖訴訟週期,拖證據交換,拖開庭。一拖就是一年半載,你的精力、時間、訴訟費,都會被消耗。”
“她沒錢請這種律師。”
“她沒錢,但有人有。”姜維頓了頓,“我查了一下,這個律師的代理費是五十萬起步。蘇棠的父母都是普通工人,拿不出這個錢。”
“你是說,有人幫她出錢?”
“我在查。”
掛了電話,我想了很久。
誰會幫蘇棠出這筆錢?她在公司得罪的人不少,但願意為她花五十萬的人,不多。甚至可以說,沒有。
除非——這個人不是為了幫她,而是為了對付我。
我突然想起一個細節。
蘇棠進去之後,孟總監被調離崗位,去了集團下屬的一個虧損子公司做副總。表面上是平調,實際上是貶職。他走的那天,在辦公室裡收拾東西,我跟他在走廊上遇見了。
他看著我,眼神很複雜,說了一句:“許昭,你會後悔的。”
我當時以為他只是一時氣話。
現在想來,孟總監在集團有關係。他的姐夫是集團副總裁,去年剛升上去的。孟總監被調離,他姐夫不可能不記恨。
五十萬,對孟總監來說不多。對他姐夫來說,更不算什麼。
我拿起手機,給林小禾發了一條訊息:“幫我查一下,孟總監現在的聯絡方式。”
她很快回過來:“他三個月前從子公司離職了,現在在一家同行公司做總經理。需要他的電話嗎?”
“發給我。”
拿到電話,我沒有馬上打。我先想清楚要說什麼——孟總監這個人,好面子,重利益,不記仇但記恨。他對我的恨,不是因為蘇棠,而是因為我在他面前說過那句話:“您確定要我現在去跟警方說‘把影響控制在最小範圍’?”
那句話讓他覺得被冒犯了。不是被下屬冒犯,是被一個“不懂規矩”的女人冒犯。
所以我打這個電話,不是道歉,也不是求和。我要給他一個臺階,一個讓他覺得“退一步也有好處”的臺階。
我撥通了他的電話。
響了三聲,接了。
“喂?”
“孟總,我是許昭。”
電話那頭沉默了很久。
“什麼事?”
“我想跟你聊聊蘇棠的事。”
“我跟她沒關係。”
“我知道。但她請的律師,跟你有關係。”
又是一陣沉默。
“許昭,你這是在威脅我?”
“不是威脅,是提醒。”我的語氣很平靜,“孟總,你在公司幹了十五年,從銷售做到總監,你比任何人都清楚,有些事做不得。五十萬對你來說不算什麼,但對你姐夫來說,五十萬買一個‘打擊報復’的嫌疑,值得嗎?”
“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你知道的。蘇棠的律師,是你姐夫介紹的,對吧?錢也是你姐夫出的。你們的目的不是幫她翻案,是噁心我。但你有沒有想過,如果這件事被媒體知道了,標題會怎麼寫?‘集團副總裁為小舅子出頭,出資五十萬僱律師報復原下屬’。你覺得你姐夫扛得住嗎?”
電話那頭傳來一聲沉重的呼吸。
“許昭,你到底想幹什麼?”
“我想讓你告訴蘇棠——省省吧。她假釋期還有大半年,再折騰下去,連這點自由都沒了。”
“你以為她會聽我的?”
“她不會聽任何人的。但你姐夫可以撤銷對她的資助。沒有律師,沒有錢,她什麼都做不了。”
孟總監沉默了很長時間。
最後他說了一句:“我考慮考慮。”
掛了電話。
我知道他不會馬上答應,但他會去想。他混了這麼多年,最擅長的就是算賬——算清楚利弊,算清楚得失。當他發現為蘇棠出頭這件事的代價大於收益的時候,他會停的。
但那需要時間。
而蘇棠不會給我時間。
當天晚上,我收到了第二條訊息。
不是純黑頭像了。蘇棠換了新頭像——一張自拍。她站在陽臺上,背後是我家的窗戶。燈亮著,窗簾沒拉。
照片下面配了一行字:“表姐,你今晚吃的排骨湯吧?我聞到了。”
我站起來,走到窗前。
樓下那戶的陽臺燈亮著,窗簾拉開了一半。蘇棠就站在那裡,手裡拿著手機,抬頭看著我。
我們對視了五秒鐘。
她笑了,揮了揮手。
我沒有揮手。我拉上窗簾,坐回沙發上,心跳得很快。
不是怕。
是憤怒。
我媽端著水果出來:“怎麼了?臉色這麼難看?”
“媽,你明天開始,暫時別住這兒了。”
“為什麼?”
“樓下那個人出來了。我怕她找你麻煩。”
我媽放下果盤,看著我:“我不走。”
“媽——”
“你姥姥說過,咱老許家的人,可以讓路,但不能跪著走。你讓我躲,就是讓我跪。”她坐下來,拿起一個蘋果削皮,“她敢來,我就敢開門。我倒要看看,她能把我怎麼著。”
我看著我媽,突然覺得她很陌生。
不,不是陌生。是強大。
一種我從未見過的強大。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翻來覆去睡不著。
手機亮了。
不是蘇棠的訊息,是周晚發來的。
“許總監,我剛拿到一份檔案,你可能需要看一下。”
附件是一份PDF,標題是《許昭女士個人資訊調查報告》。
發件人:唐某某。
唐。蘇棠的母親。
我點開,一頁一頁地往下翻。
這份報告裡,有我的身份證號、家庭住址、車輛資訊、銀行賬戶、信用卡賬單、通話記錄、微信好友列表、淘寶購物記錄、外賣地址、航班資訊、酒店入住記錄......甚至還有我的體檢報告。
每一條資訊後面都標註了來源:“透過關係查詢”“透過技術手段獲取”“透過社會工程學手段獲取”。
整整四十七頁。
最後一行字是:“以上資訊僅供內部參考,不得外傳。”
我握著手機的手在發抖。
不是因為害怕。是因為我終於明白了蘇棠那句話的意思——“我這一年在裡面,學會了什麼”。
她學會了怎麼系統性地毀掉一個人。
不靠暴力,不靠違法,靠的是資訊。她知道你的每一個弱點,每一個習慣,每一個軟肋。她知道你什麼時候在家,什麼時候出門,什麼時候一個人。她知道你吃什麼東西,穿什麼衣服,買什麼藥。她知道你跟誰打電話,跟誰發訊息,跟誰見面。
她不需要傷害你。她只需要讓你知道——我知道你的一切。
這就夠了。
我撥通了韓警官的電話。
“韓警官,我需要報案。”
“什麼事?”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涉案資訊量巨大,手段惡劣,後果嚴重。”
“你現在在哪?”
“在家。”
“不要動。我馬上過來。”
掛了電話,我起身穿上外套,走到窗前,拉開窗簾。
樓下那戶的陽臺燈還亮著。
蘇棠還站在那裡。
她看見我,又笑了。
這一次,我沒有拉窗簾。
我拿出手機,開啟相機,對著她拍了一張照片。
閃光燈亮了。
她眯了眯眼,笑容僵在臉上。
我把照片發給韓警官,附了一行字:“嫌疑人現位於北京市朝陽區XX小區X號樓203室,請出警。”
十五分鐘後,警車到了。
樓下傳來敲門聲,然後是蘇棠的聲音:“你們幹什麼?我什麼都沒做!”
然後是韓警官的聲音:“蘇棠,你涉嫌違反假釋期間監督管理規定,現在依法對你進行傳喚。”
“我沒有!我什麼都沒做!”
“你接觸了被害人許昭,而且有繼續騷擾和恐嚇的行為。這違反了假釋監督規定第三款——‘不得接觸被害人及其家屬’。請你配合。”
樓下安靜了。
我站在窗前,看著警車的紅藍燈閃爍。
門鈴響了。
我去開門,我媽也出來了。
門外站著韓警官,手裡拿著一個筆記本:“許昭,我們需要你做一份詳細的陳述。另外,你手裡的那份《個人資訊調查報告》需要作為證據提交。”
“沒問題。”
我穿好衣服,跟著韓警官下樓。
經過203的時候,門開著。裡面空空蕩蕩,只有一張床、一張桌子、一把椅子。桌子上放著一臺筆記型電腦和幾本法律書。
蘇棠被兩個警察押著,從裡面走出來。
她看見我,眼神變了。
不是恨,不是憤怒,是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東西。
“表姐。”她叫我。
我沒有應。
“你真的好狠。”
我看著她的眼睛:“蘇棠,不是我狠。是你從一開始就選錯了路。”
她愣了一下。
然後笑了。
那笑容裡有一絲釋然,也有一絲不甘。
“也許吧。”她說。
她被押上警車。
車門關上的瞬間,我看見她回過頭,隔著車窗看著我。
嘴唇動了動。
這一次,我讀懂了。
她說的是:“表姐,再見。”
再見。
不是永別。是再一次見。
我知道,對於蘇棠這樣的人,這不是結局。她會出來,會再來,會用新的方式,新的手段。她學了一年,學會了怎麼不留下證據。她再進去,會學更多。
但我不怕了。
因為我學會了比她更重要的事——不跪著走。
警車開走了。
我站在樓下,冬夜的風很冷。
手機震了。
姜維的訊息:“搞定了?”
“搞定了。”
“這次她能判多久?”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情節嚴重,三年以下。加上她違反假釋規定,合併執行,至少兩年。”
“夠你寫本書了。”
我笑了。
回到家,我媽還在客廳等我。
湯已經涼了,她重新熱了一遍,端上來。
“喝湯。”她說。
我坐下,端起碗。
湯很燙,燙得舌尖發麻。
但心裡很暖。
窗外,樓下那戶的陽臺燈,滅了。
這一次,再也沒有亮過。
手機螢幕亮起,一條新訊息。
不是蘇棠,是林小禾。
“昭姐,明天的會改到九點半了。你別遲到。”
我回復:“收到。”
放下手機,喝完最後一口湯。
窗外的天,快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