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騙我肉粽過敏後,他後悔了_第8章 庭審過程異常順利
第8章
庭審過程異常順利,幾乎是一邊倒的碾壓。
老沈站起身,將一沓厚厚的證據提交給法官:
“審判長,被告江興德長期以‘代為保管’和‘存老婆本’為由,誘騙並侵佔原告江嶼安的個人合法勞動所得,共計人民幣六十萬元整。”
“在原告要求歸還款項時,被告江興德不僅偽造重度心臟病病歷進行欺詐,更是私自將該筆鉅款全額轉移,用於支付另一被告江錦心名下房產的首付。”
“這不僅構成了嚴重的不當得利,更涉嫌詐騙和侵佔!”
我爸急得直拍桌子,試圖辯解:
“法官大人,我是他爸!他賺的錢孝敬我不是天經地義的嗎?”
“那錢是他自願給我的贍養費,我拿去給我女兒買房怎麼了?誰家哥哥不幫襯妹妹呀!”
“反對!”老沈立刻厲聲反駁。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成年子女對父母有法定的贍養義務,但贍養費的標準應結合當地生活水平和被贍養人的實際需求。”
“原告每月按時繳納家庭生活費,已盡到基本義務。”
“這六十萬元的轉賬附言中,明確標註了‘代為保管’,絕非贈與或贍養費!”
接著,老沈展示了那份偽造的病歷,以及銀行流水中六十萬直接打入開發商賬戶的鐵證。
而一直低著頭的江錦心突然爆發了。
她指著我爸大喊:
“法官!不管我的事!錢是他給我的,我根本不知道那是江嶼安的錢!”
“是他硬塞給我付首付的!你們要錢找他要,他有老房子可以賣,別動我的新房子!我是無辜的!”
看著江錦心這副急於撇清關係的嘴臉,我爸的臉色瞬間慘白,彷彿被人當胸捅了一刀。
“心心......你、你怎麼能這麼說?爸可是為了你啊......”
江錦心根本不看他,只是一味地向法官求情保住自己的房子。
最終,法官宣判江興德與江錦心需在十五日內返還屬於我的六十萬。
若逾期未還,法院將強制拍賣江錦心名下的房產以償還債務。
至於那份高利貸擔保協議,因我提供了充分的證據,所以法院判定該擔保合同無效。
我不用承擔任何連帶清償責任。
走出法院大門的那一刻,我忽覺得渾身輕鬆。
“江嶼安!你站住!”江錦心氣急敗壞地衝出來,想要抓我的胳膊,卻被老沈一把擋住。
“你這個冷血動物!你把房子凍結了,高利貸的人天天找我要錢,你是想逼死我嗎!”
我冷冷地看著她,嘴角勾起一抹嘲諷的弧度:
“你死不死,跟我有什麼關係?”
“路是你自己選的,協議是你逼我籤的,錢是你自己虧的。”
“這是你們自己造的孽,自己慢慢受著吧。”
見我如此心狠冷漠,江錦心難以置信。
“可我們是親兄妹啊!就為了這點錢,你對我這麼狠?”
“你還有人性嗎?!”
親兄妹?
想到在我爸床下那個木箱裡找到的病歷本,以及偵探給我傳來的資料。
我差點沒忍住將真相脫口而出。
可我還是忍住了。
這個“孽”,我要留給她和我爸。
也算是我為我們三人之間那點稀薄的血脈,留下的最後一點溫柔。
“回去好好準備還錢吧,否則,你們就等著流落街頭。”
說完,我頭也不回地坐上了老沈的車,直奔機場。
當晚,我帶著簡單的行李,登上了飛往南方深城的航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