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女友帶學弟住一間房,我當場提分手_第十二章 12她秒回

五一女友帶學弟住一間房,我當場提分手發布時間:2026-06-18作者:年年

第十二章

12

她秒回:“你終於願意跟我說話了。”

“回答我的問題。”

“我就是在乎你。我看見你跟別的女人在一起,我受不了。”

“我們分手了。”

“我沒同意。”

“分手不需要你同意。”

“陳一川,你給我一次機會。我真的改了。”

我看著螢幕上的字,覺得荒謬極了。

“你改了什麼?你改了去威脅別人?”

“我不是威脅他,我就是跟她說一聲。他要是有自知之明,就該離你遠點。”

我閉上眼睛,深呼吸了三次。

然後我打了三個字發過去:“你等著。”

我拿起手機,走出了公司。

我沒去找蘇晚,我去了派出所。

我把蘇晚威脅江臨的事情說了一遍,趙警官聽完,在本子上記了幾筆。

“她具體怎麼說的?”

“她說認識道上的人,讓江臨小心點。”

“有錄音嗎?”

“沒有。”

“聊天記錄呢?”

“她是在咖啡廳當面說的,沒有聊天記錄。”

趙警官放下筆,看著我。

“小夥子,這種情況,沒有證據,我們不太好處理。而且她這個話,你說她是威脅吧,也可以算,但真要較真起來,她不一定承認。”

“所以呢?”

“所以建議你保留證據。如果她再發這種訊息,截圖儲存。如果她在公共場合說這種話,偷偷錄音。有了證據再來。”

我從派出所出來的時候,天已經快黑了。

站在路邊等紅燈,手機震了。

蘇晚又發訊息來了:“一川,我知道你心裡還有我。你別騙自己了。”

我想起以前那些年,每次吵架都是我低頭,每次冷戰都是我主動說話,每次她做錯事都是我先說對不起。

我說對不起什麼呢?

對不起我太敏感?對不起我想太多?對不起我不夠大度?

我沒回蘇晚的訊息。

但蘇晚沒有消停。

她開始給我媽打電話。

我不知道她從那裡找到的我媽的號碼,也許是以前存的,也許是從別人那裡問的。

我媽打電話給我的時候,聲音有點慌。

“一川,那個蘇晚給我打電話了。”

“她跟你說什麼了?”

“她說她錯了,想跟你和好,讓我勸勸你。”

“媽,你別理她。”

“我沒理她,我說你們年輕人的事自己處理,我不摻和。但她後來又打了兩次,我把他拉黑了。”

“她又打了?”

“打了,換了個號碼打的。她說要來找我,說要跟我當面談談。”

我握著手機的手開始發抖。

不是害怕,是憤怒。

“媽,你別怕。她要是敢來,你就報警。”

“我怕倒是不怕,就是覺得這個人怎麼跟狗皮膏藥一樣。你們不是已經分手了嗎?她老纏著你幹什麼?”

“因為她有病。”

我媽沉默了一會兒,說:“一川,你要不要換個城市?”

“什麼?”

“換個城市,離她遠一點。你在那邊一個人,媽不放心。”

我靠在陽臺上,看著遠處那一小截江面。

江面上有燈光的倒影,一閃一閃的。

“媽,我不走。我好不容易才安定下來,房子也租了,工作也穩定了,我不能因為她一個人就把自己的生活全打亂。”

“可是她......”

“我會處理好的。”

掛了電話,我在陽臺上站了很久。

然後我做了一個決定。

我找了律師。

是趙磊介紹給我的,他大學同學的哥們兒,姓沈,在一家律師事務所上班。

“你這個情況,目前還沒有構成刑事犯罪的標準。”沈律師摘下眼鏡擦了擦,“但是,可以考慮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那個不是針對家庭暴力的嗎?”

“主要是針對家庭暴力,但根據反家庭暴力法,也可以適用於戀愛關係中的暴力行為。你這個前女友的行為,騷擾、威脅、跟蹤,已經構成了精神暴力。”

他給我解釋了半天,最後說:“不過,人身安全保護令需要法院裁定,流程比較長。還有一個更快的辦法。”

“什麼辦法?”

“發律師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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