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處逢生:原配的復仇之路_第5章 周沉和他律師臉上的得意徹底消失
周沉和他律師臉上的得意徹底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惱羞成怒。
他們本想用『個人贈與』這把鎖封死我,卻沒想到,我從一開始,要的就是把整個棋盤都掀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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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沉的律師在片刻的驚愕後,立刻起身:
「尊敬的審判長,我堅決反對被告的申請!這完全是無理的揣測,混淆視聽!」
「首先,關於『贈與』的舉證,我方已經提供了購物發票,足以證明財物來源於父母,被告必須拿出證據證明這些贈與是給夫妻雙方的,而不是空口白牙地要求我方去證明一個『不存在』的否定事實。」
「其次,被告的申請屬於『釣魚取證』。她沒有任何實質性證據,僅憑猜測就要求法庭調查我方當事人父母乃至案外第三人的資產流水。這是對公民個人隱私的嚴重侵犯!」
「最後,被告已經當庭承認了變賣行為。至於原告父母的資產流向,與本案沒有直接的法律關聯。被告試圖將一起簡單的財產侵權糾紛,歪曲成複雜的家族資產調查,其目的不言而喻,請法庭明鑑,駁回其不合理的申請。」
對方律師的反對句句打在法律程式的要害上。
庭內的壓力瞬間湧回我這一側。
此時法槌輕落:
「就涉案財物性質,原告已完成初步舉證。被告主張為共同財產,需承擔進一步舉證責任。」
我的心驟然沉下。
「但,」
法官話鋒一轉:
「原告聲稱月入五千,卻維持遠超該水平的消費,此事存有合理疑點。鑑於家事案件中財產混同的特性,本院認為,確有查明必要。」
峰迴路轉!
「茲裁定:
一、駁回被告調查案外人的申請。
二、責令原告周沉,於七日內提交:其名下全部銀行、證券及電子支付流水;其家族企業為其繳納社保、公積金的記錄;其與父母近三年的全部轉賬記錄。
三、傳喚原告父母周某某、李某作為證人,下次開庭應詢。」
法槌再響。
「休庭。」
我長長吐出一口濁氣。
我愛華國司法,我愛偉大的法官!
剛踏出法院大門,周沉便快步追上來猛地攥住我手腕:
「江遙!你是不是瘋了?竟敢在法庭上信口雌黃?還把我父母拉進來,你哪來的膽子!」
我緩緩抽回手,拂了拂被他抓皺的袖口:
「信口雌黃?怎麼會呢?明明像條瘋狗的人是你啊。如果你能對兩個孩子一視同仁,又何必鬧上法庭?」
我聲音帶著嘲諷:
「還是說你們姓周的都是既想當婊子,又想立牌坊?」
周沉雙眼微瞇:
「我真沒想到你會這麼物質拜金,原形畢露了是吧?當年要不是看你單純,我會娶你這種鄉下來的野麻雀?」
我迎上他嫌惡的目光:
「沒錯,攤牌了,我就是物質虛榮你能奈我何?要怪就怪你眼瞎看上了我,咱們慢慢來,我一定會讓你知道得罪原配是什麼樣的下場!」
說完,我不再理會他的怒吼,轉身大步離開。
8
站在租來的倉庫裡,我看著從那些家裡運出來的全部家當。
沒敢一次性處理掉這些東西。
畢竟法院判決未下,我不能授人以柄。
這一倉庫的物件,是我最後的退路。
全部變現基本足夠帶女兒回老家買個小房子。
安安穩穩相伴一生。
可現在看來......
或許還有更大的驚喜。
我翻閱著周沉的書桌、資料櫃。
想搜尋一些下次開庭能用得上的東西。
但周家人行事極為謹慎。
所有涉及家族信託、保險單和基金檔案都被妥善收走,沒留下任何紙質痕跡。
正當我一無所獲、準備放棄時,角落一個金色筆筒吸引了我的注意。
那是女兒製作的筆筒。
之前我清洗衣物時,從周沉的口袋裡發現了幾張禮品卡片。
當時周沉一把奪過,冷冷警告:
「這是我父母的卡,你少動歪心思。裡面早就沒錢了,別整天惦記不屬於你的東西。」
女兒覺得這些卡片漂亮,希望爸爸可以送給她。
因此,才有了現在的機會。
我小心拆開膠帶,將六張卡片在燈光下仔細辨認。
每張面額從五千到一萬元不等,卡面印著本市最高階的百貨公司標誌。
人倒黴到一定程度,就連老天都會眷顧你。
事情很快出現了轉機。
一位法律援助李律師主動找到我。
他仔細研究了我的材料後,一針見血地指出了問題:
「江女士,如果按你現在的思路,在二審中死磕『個人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的定性,敗訴風險很高。對方早已做好了充分的財產隔離,法律形式上幾乎無懈可擊。」
他話鋒一轉:
「我們必須換個思路。不能只盯著周沉,要把他父母也拉進這個局裡。」
「核心思路是:將他父母給小三的所有『贈與』,在法律上重新定性為對周沉為家族企業工作的『非薪酬式勞動補償』。只是透過他父母的手,以『贈與』的形式發放出去。
」
「這樣一來,他父母贈與小三的每一筆錢、每一套房、每一輛車,就都成了惡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鐵證!你完全有權主張全部追回!」
我愣住了,大腦因這個全新的視角而劇烈震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