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騙婚後,怒送男友一對鐵手鐲_第7章 的表情回道

被騙婚後,怒送男友一對鐵手鐲發布時間:2026-05-26作者:摸勿

的表情回道。

「當然不夠啊,你們騙錢騙婚都不夠,還不忘惦記著我的小命,才這點報應哪裡夠啊?」

「怎麼?你還沒收到法院傳票嗎?那你得先去查一下重婚罪怎麼判了,好有個心理準備。」

林澍瞬間慌了,連說話都結巴起來。

「怎、怎麼可能?不對,我、我還沒有跟你結婚,不可能算重婚罪。」

看他這樣,我笑了起來。

「你以為我辛辛苦苦跑你老家花錢辦酒席,就只為了放那段錄音?不是隻有領了兩次證才算重婚,只要有證據證明我們是事實婚姻,同樣可以算。」

「那麼多親朋好友一起參加的婚宴,怎麼不能算事實婚姻呢?你說是吧?」

林澍聽完,整個人彷彿置身冰川雪地,僵硬得動彈不得。

半晌,他才反應過來,一下子跪在我面前。

「妍妍,我們相處了整整四年,你對我不會一點感情都沒有,對不對?我錯了,我真的知道錯了,我只是一時貪心,被我媽洗腦了。」

「你就看在我們這四年感情的份上,放過我這一次,好不好?我會把裝修款還有上次辦婚禮的錢全都還給你,你還要多少錢我也都可以給你,你撤訴好不好?」

「求求你,一旦進去我這輩子都完了啊!」

說到最後,林澍幾乎是哭著求我。

可是,如果不是我運氣好,在婚前發現了端倪。

那麼,要完的就是我的一輩子!

所以我笑了笑,問他:「你真的還有錢還嗎?你要不要先回去問問你媽,這些年你交給她的錢,她都存到哪裡去了?」

「畢竟除了養老頭,還要養老頭的兒子一家,還是要花費不少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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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在錄音裡,聽到林母打電話後。

我就找人幫我去調查了一下。

原來早在五年前,林母就和一個老頭看對了眼。

老頭早年喪妻,如今跟著兒子一家生活。

這些年,她打著為林澍攢錢的旗號,讓林澍把工資上交給她。

實際上,這些錢,包括那五十萬的裝修款,都被她拿去哄老頭和老頭兒子一家開心了。

第二天,盧姍就興致勃勃地帶來了一手吃瓜資料。

「我有個同事跟林澍一個小區,說昨晚林澍回家跟他媽大吵一架,小區很多人都出來圍觀,就看到林澍把他媽打得鼻青臉腫,他媽邊哭邊求饒。」

我嫌棄:「親媽都能下得去手?果然是個畜生。」

然而我罵得太早,更畜生的事還在後面。

林澍被判了一年半。

出來後。

他才發現林母早就已經賣掉房子,揣著錢住進了老頭家裡。

這一年半的牢獄生活已經徹底改變了他的脾性。

極端氣憤之下,林澍拖著一把刀衝進老頭家裡。

林母和老頭當場被砍身亡。

老頭兒子也在和林澍的鬥爭中失去一隻手。

而林澍,連夜被抓捕歸案。

他的餘生,都會在監獄裡度過。

16

當然這都是後話。

當下,我很快升了職,從專案總變成了合夥人。

等事情差不多結束,我終於有空實現諾言帶盧姍和梁頌出來吃大餐。

吃飯的時候盧姍有些納悶地問。

「其實我還是想不通,為啥林渣男沒跟於萌萌離婚,還敢跟你結婚啊?真就法盲成這樣?」

「又法盲又貪心吧,他覺得他隨時可以跟於萌萌離了再跟我扯證。

也是之前於萌萌看到網上的新聞,回來接樂樂,我才知道更完整的故事。

於萌萌說當初確實是她遇到了別人。

但她並沒有捲走家裡一分錢,因為那些錢都被林母扣得死死的, 拿去接濟老頭一家了。

她走之前跟林澍提出了離婚,並且想帶著孩子一起走。

但林澍死活不願意, 林母更不願意孫子被帶走。

所以最後於萌萌留下籤了字的離婚協議, 自己一個人走了。

「林澍覺得於萌萌是受人矇騙,以後會回來找他, 所以一直不願意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

「而且他覺得,就算我要跟他領證,他有於萌萌簽了字的協議書在, 隨時可以去離掉。」

很離譜又可笑的想法, 但偏偏當事人察覺不到。

還自以為一切都在自己的掌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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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算了,不提這個渣男了,」盧姍自己提起的話題,又自己終結,「那你以後怎麼打算的,叔叔阿姨那邊還催嗎?」

「暫時是沒催, 不過依我對他們的瞭解,只是時間問題, 以後該催還是會催的。」

「哎, 愁人,」盧姍嘆了口氣,又有些好奇,「那你自己會想談戀愛嗎?以後還打算結婚不?」

我不是很有所謂:「順其自然吧,遇到想談的就談, 遇不到那就一直不談。」

盧姍認可地點了點頭,給了個「姐妹我懂」的表情。

倒是一直在旁邊充當背景板的梁頌, 突然開口。

「那如果現在有人......」

我「嗐」了一聲, 語氣自然地打斷他:「現在的話就是天王老子來了也不行。」

「我剛出了一片苦海, 當然要先瀟灑夠了再說。」

盧姍端著酒杯,後知後覺地發現好像有那麼點不對勁兒。

不過她當然是無條件站姐妹, 於是伸出酒杯跟我一碰:「說得對!姐妹現在有錢有事業,瀟灑著呢, 臭男人別來沾邊!」

梁頌見狀沉默了兩秒, 隨即搖搖頭, 笑得很沒有辦法的樣子。

他也端著酒杯一碰:「那就祝筱妍遠離臭男人, 開心最重要。」

我聞言笑了笑:「那我就感謝兩位助我脫離苦海, 以後大事小事隨便喊,我隨叫隨到!」

18

後來的日子裡, 梁頌偶爾會約我吃飯。

盧珊在的話我會去,盧珊不在我就找藉口推掉。

次數多了,他應該是知道了我的態度,漸漸不再單獨約我。

盧珊這個單細胞,也終於看懂了梁頌的心思。

她問:「其實梁頌真的還不錯,家裡條件好, 本人外形能力也都可以,你真的不考慮嗎?」

我想了想, 認真回答:「如果只是因為對方不錯這個理由,我不會考慮。不管是梁頌,還是其他人。」

我知道我的一生不算長, 又有很多世俗意義上的必要流程需要進行。

但人活一世,總要讓自己過得不算虧。

前三十年我為了滿足世俗的期望而活。

那三十歲後,就只剩下順心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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