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一個上門女婿的自述_第三章 此後

此後,岳母透過她的同學關係竟然很真的找了一個正經工作,還是國企。

劉源有了工作,起初我還挺高興。

但之後岳母卻總是往我家跑,還幫著搞家務做飯,我立即提高了警惕。

一天吃飯的時候,岳母終於露出了狐狸尾巴。

「王巖,本來劉源的工作穩定了,不想再打擾你們了,可是中間人提出來要 30 萬的好處費!」

桌子下面我用力地掐大腿,以此來提醒自己要時刻保持清醒。

「媽,我們剛剛買了這個房子,手裡實在是沒錢了!」

「是啊,媽!您看這個舊房子,我們都沒錢裝修!」

妻子也在一邊幫腔。

「媽,當年彩禮我們不是給了您 30 萬嗎?您看能不能先用這錢!?」

「不行!你弟已經工作了,下一步就是買房結婚,這筆錢不能動!」

我去!你兒子結婚的錢不能動,就玩命搜刮我們?我有怨氣,但也只能心裡想想。

「王巖你看這樣行不行,你們這房子也挺小的,不如搬到我們那兒去吧!等我和你爸走了,那個房子就是你們的了。」

「媽!你是叫我們賣房子?」

「就算是媽求你們!」

「我們考慮一下吧!」妻子制止了即將爆發的我。

岳母走後,我的一口怨氣終於發洩了出來,當然發洩的物件是妻子。

「我知道你已經為我們家付出了很多,但我只有這麼一個弟弟!」

「我是他姐夫,不是他爹!」我咆哮著!

劉悅聽了沒有再勸我,而是開始打電話四處借錢。

看著妻子電話裡為了節前放棄自尊地一遍遍地祈求。

我還是妥協了。

房子賣了 70 萬,還了十幾萬的債和房貸 20 萬,就正好剩下了三十幾萬,自此我們再一次回到了「解放前」。

只是令我氣憤的是,付出了這麼多,我並沒有成為這個家庭的功臣,反而成了更不招待見的人,徹徹底底地成了個吃軟飯的上門女婿。

住在岳母家,每天我要負責岳母規定好的家務,吃飯也要按照標準算錢。

比如,早上吃的是豆漿油條,我吃兩根油條、一碗豆漿,就要掏 4 塊錢。

中午如果也在家裡吃,吃個炒菜,就要掏 20,加上米飯和其他配菜,就要掏 30。

晚上一碗粥和小菜,照樣需要掏 5 塊,這樣一天花銷是 39,岳母會拿一個本記上。

至於妻子也好不到哪裡去,雖然不算吃喝的錢,但是水電費是算在妻子頭上的。

這些錢都會在我們月初交的 2000 塊錢生活費裡面扣除,真可謂親閨女明算賬啊!

「咱不如辦一張飯卡,吃飯打卡算了?」

「別瞎說,讓媽聽見,媽就該傷心了!」妻子看我抱怨,急忙制止。

「那媽這錢算得也太細了,我可是沒見劉源出過一分錢啊!」

「我就這麼一個弟弟,剛參加工作能掙什麼錢?」

好吧!妻子一句「我就這麼一個弟弟」足夠了。

「媳婦兒!吃飯記賬我也就忍了,能不能跟媽說說,別隨便進我們的房間?」

「怎麼了?」

「還怎麼了?你沒有發現,咱們一想幹點兒壞事,媽就進來不是找到東西,就是提醒你吃藥嗎?」

「那還不是媽心疼我,知道我胃不好!再說了,也是你做賊心虛,一天天老想著幹壞事!?」

「我去!跟自己親媳婦兒幹壞事,我心虛啥?」

交涉再一次失敗,只能繼續忍著。

直到有一天,我竟然直接被拋棄了。

那天是岳父 60 歲生日,我早早地結束了一天的工作,用攢了很久的 2000 塊錢,去商場買了一部手機,想著作為送給岳父的禮物,還打電話定了一桌子菜送到家。

可是到家後,卻發現家裡沒有人。

給妻子打電話,妻子關機了。

給岳父打了電話,也關機了。

隨後不情願地又打了岳母和劉源的電話,也關機了。

我的第一反應,是不是出事了?,

我趕緊給親朋好友打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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