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愛與恨_第二章 我真是個蠢貨啊
我真是個蠢貨啊!為了一文不值的愛情傷了父母的心。
我更加堅定了自己的想法,我要想辦法獲得父母的原諒,也要讓熊媛媛付出代價。
我要報復她,讓所有人都知道她真實的面目,有多麼可恨。
現在網路這麼發達,只要我曝光,她這輩子都別想安生。
我又找到了王旭,讓他幫我聯絡幾個大 V,再找幾個情感博主,我要曝光她。
王旭的眼神有些詫異,他給我開了一瓶酒,還嘆了口氣道。
「劉洋,咱倆也認識十多年了,你跟她這幾年的事我也看在眼裡……」
王旭欲言又止。
「你想說什麼?該不會讓我放過她吧?」我抓起桌上的酒瓶對著嘴就狠狠灌了一大口,怒道。
「我替她坐了三年牢,說好的等我出來。她倒好,我前腳進去,她立馬就跟張棟樑那王八蛋好上了,你知道老子這三年怎麼過來的嗎?」
我越想越生氣,對著瓶子又灌了一大口。
王旭露出苦笑,又用牙齒給我開了一瓶遞給我。
「哎!曾經你們那麼相愛,現在又何必傷害呢?」
我身體一僵,愣住了。
是啊!我們曾經,真的很相愛。
我喝得爛醉如泥,醒來的時候在王旭的出租屋裡。
王旭在工地上班,早出晚歸,乾的體力活,掙的辛苦錢。
這傢伙沒什麼文化,高中是同桌,就上了一年,他就輟學了,跟著他二叔上了工地。
不過我倆一直沒斷聯絡,我上大學那會兒,他經常約我出來喝酒,媛媛也常跟著,所以他對我跟媛媛的事情很清楚。
可能是王旭的話觸動了我,曝光她確實能報復她,甚至讓她家破人亡。
但事已至此,對我又有什麼好處呢?旁觀者在抨擊熊媛媛毫無人性的時候,一定也會有人罵我。
罵我蠢,罵我活該,不值得同情。
想要透過網路來換取正義,自然也要承受其帶來的暴力。
若是我真的讓熊媛媛家破人亡了,我又會背上罪惡感,畢竟,孩子是無辜的。
禍,不及家人。
這個道理我還是懂的,特別是我們從監獄出來的人,更懂得規矩。
難道就這麼算了?我咽不下這口氣,也受不了這委屈。
連續好幾天,我偷偷跟蹤她,發現她過得也並不如意。她在超市當收銀員,一個月工資兩三千。還要幫著卸貨,幹體力活。
每天早上六點半就得上班,一直到下午五點下班,然後接孩子放學。
至於張棟樑,黃袍加身,送外賣,很晚才會回家,有時候一整天都在外面。
我猜測兩人關係並不好,這才結婚兩三年,男人就整夜不回家,寧願累死累活地在外面送外賣。
可漸漸地我發現,並非如此,他們的感情很好。
我心裡也更加地難受,她寧願跟著張棟樑過苦日子,也不願意等我。
我們在一起的時候,我生怕讓她受一點苦,為什麼不願意等我?
已經出來快半個月了,我也沒找到工作,像我們這種進去過的人,說實話,很難找工作。
不是我自暴自棄,也去嘗試過,我學的專業是銷售。去過房地產公司,也去過 4s 店。面試我的管理人員一看到我有案底,皺著眉頭就讓我回去等通知,這話什麼意思,面試過的人應該都很清楚。
嘴上說得冠冕堂皇,其實還是很在意。在大部分人眼中,我們這樣的人,永遠做不了好人。
其實我也不想上班,就我這樣的狀態,即便找到工作,也做不好。
三年的時光,外面發生的變化我也還沒適應。
最近我媽倒是一直給我打電話,讓我有空回家看看。但我爸的態度,還是恨不得我死在外面。
我媽勸我說,我爸就是刀子嘴豆腐心,嘴上說說而已,心裡還是盼著我回去。
聽我媽說,我爸知道我放出來後,把我房間收拾得乾乾淨淨,又買了很多我愛吃的菜放冰箱裡。
每次掛完電話,我哭得很難受。也讓我明白了一件事,只有親情才是真的,其他都是狗屁。
至少我知道她嫁人,有孩子,都沒有流過淚。
在我媽的勸說下,我還是決定回去看看,畢竟是親生父母,這份親情,無論如何都割捨不下。
我爸媽沒有住縣城,給我買的婚房到現在還空著,他倆還住著老家的房子。我五歲時候蓋的一層小平房,條件很差。
在監獄的時候,我媽來看我,我就讓他們搬到縣城裡去住。我媽說房子是給我結婚用的,他們就住老家。
見到我爸的時候,如我媽所說,我爸並沒有罵我,只是板著一張臉。
我媽怕我爸說刺激我的話,就讓我去廚房幫忙。有魚有肉,我媽做飯,我打下手。
我媽笑著跟我說,我爸知道我要回來,一大早就出去買菜了,全都是我爸給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