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韓國仁川女童碎屍案:愚昧無知_第四章 最後

最後,目標鎖定了垃圾桶附近的一個非常高檔小區,這裡的住客非富即貴。

隨著調查的深入,警方傳喚了一個名叫樸智鉉的 18 歲女生,面對那個玻璃罐,樸智鉉表現的驚愕又冤枉,聲稱自己以為是個普通垃圾袋,好心地扔進了垃圾桶裡。

由於沒有其他任何證據,樸智鉉被釋放了。

巧的是,在一兩個小時後,仁川警方打來電話請求協助調查,而鎖定的重大嫌疑人,就是首爾警方剛剛放走的那個女生,樸智鉉。

自此,兇手全部落網,關於兩位女生作案的更多細節也逐步被披露。

(被逮捕的兇手金智妍與樸智妍)

(五)權錢的爭奪

當證據鏈完整之後,金智妍與樸智鉉站在了審判席上。

本以為,各自獲罪便是這起案件的最終走向,誰知這場訴訟不是正義的宣判庭,而成為了權錢爭鬥的名利場。

(主犯金智妍(左)與樸智鉉(右))

當時金智妍的律師團人數高達 12 人,大家猜測她的家庭背景不普通,甚至有韓國媒體稱其背後有財閥勢力。

樸智鉉這邊就更為神秘,善於挖掘上層內幕的韓國媒體沒有找到關於其家庭背景的任何資訊。

6 月 15 日,仁川地方法院對該案件進行了首次審判。

金智妍的律師稱,當事人承認全部罪行,但否認殺人是預謀作案。

用來支撐此言論的,是金智妍患有「亞斯伯格症候群」,殺人行為是由於這些疾病引發的衝動與偶然的行為。

亞斯伯格症候群是自閉症的一種,得病患者的智力雖與常人無異,但缺乏社會溝通能力,往往對特定的領域較為執著與痴迷。

律師還一再強調,精神鑑定結果表明,金智妍在作案前後都處於精神疾病發作狀態。

顯然,熟知金智妍作案細節的仁川警方,並不認同這一點。

從金智妍換上媽媽的衣服,拎行李箱、戴墨鏡,到 13 層下電梯、拋屍水箱、變裝去地鐵站等行為,都可以看出金智妍殺害喜美絕不是「一時興起」,而是有預謀、有規劃的。

一審判決中,因為金智妍犯案時未滿 18 歲,所以按照《少年法》判處 20 年有期徒刑,而已經成年的樸智鉉被依法判處無期徒刑。

當然,擁有強大背景的二人對於審判結果表示了極大不滿。

在後續庭審中,金智妍拿出了更多「精神診斷證明」,說明自己在國小時就有憂鬱症的求診紀錄,一直未痊癒。

這一行為在韓國國內掀起軒然大波,民眾對於「精神病」開始產生了質疑,什麼時候「精神病」可以隨時成為犯罪分子脫罪的保護傘了。

針對金智妍的說辭,韓國知名犯罪分析專家出身的國會議員表蒼園曾在 2017 年 8 月 22 日,親自上 MBC 的節目《Video Star》分析了整個案件。

他認為金智妍根本不可能因為精神疾病發作才犯下這慘無人道的罪行。

第一,從種種證據顯示整起案件是計劃型犯案,兇手的縝密思維和做法令人驚歎。

第二,兇手完全清楚和了解被害者承受的痛苦。

第三,兇手在法庭上意識清晰,口齒伶俐,只是在希望利用精神疾病的理由來減緩刑期。

(韓國國會議員表蒼園)

2018 年 9 月 13 日,南韓大法院(最高法院)維持二審判決,依誘拐未成年人罪、殺人與屍體毀損罪各判金智妍 20 年徒刑、配戴電子腳鐐 30 年。

而樸智鉉則是一再強調自己的從犯,並未參與實際殺人行動,所以從無期徒刑減刑至 13 年徒刑。

這一判決結果在韓國國內掀起軒然大波。

兩個兇手背後的家庭卻自始至終都在沉默,也許在黑暗的背後,依舊是無盡的黑暗。

(六)犯罪分析

對於金智妍的殺人動機,其實至今都不太明朗。

試問,一個高中生真的會因為樓下的孩子吵她睡午覺,就痛下殺手嗎?

在我看來,金智妍之所以殺人,其實受到了自身成長、生活環境的極大影響,她只是在透過殺人的方式來獲取來自親密的人的「認可」,來體驗被「重視」的滋味。

1.金玉其外的家庭

金智妍家境優渥,母親是當地醫院的醫生,父親職業雖然被未披露,但從後續庭審過程中的蛛絲馬跡來看,金智妍具有強大的家庭背景。

然而,這個看似光鮮亮麗的家庭,實際上卻是個沒有溫暖的「空殼」。

由於父母工作繁忙,金智妍的成長過程被孤獨填充,再加上與生俱來的內向性格,她在上學後開始變得孤僻和古怪。

自然而然,擁有這種性格的金智妍成了校園冷暴力的受害者,經常被同學欺凌和嘲諷。

見女兒在學校很是痛苦,寵溺她的父母當即為她辦理了退學,並計劃尋求心理醫生的幫助。

然而,這一做法不僅讓金智妍失去了與人群面對面溝通的機會,也讓她的心理狀態在大把大把的獨處時間裡,發生了質的改變,為之後的殺人分屍行徑埋下了一顆種子。

2.茫然走失的少女

金智妍在退學後就完全脫離了大眾生活,大部分時間都把自己關在家中,享受獨自相處的生活。

虛擬的網路遊戲,成了她的生活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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