廁所一分鐘罰款500元後,我在公司擺爛了_第5章 可比警察同志先到的
可比警察同志先到的,是前公司。
李經理尤其得意,覺得能讓我徹底消匿。
她首先打量了我,接著說:「李霜霜,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還是被我找到把柄了。」
「我早就說過,別太得意,容易樂極生悲。」
「這一次,你翻不了身了。」
「洩露機密,你猜能判多少年?」
我沒回答她的問題,而是重新提問:「李經理,報假警,誣衊別人,能判多少年呢?」
她收起笑容,「你得意不了多久了,我不進你圈套!」
我不說了,任憑警察同志將我帶走例行調查。
例行問話後,前公司依舊咬死我洩露機密,我被暫時留在看守所。
兩天裡,我只做了一件事,把所有證據在腦子裡過了三遍。
新老闆來看過我兩次,每次都說同一句話:「證據齊了,放心。」
開庭那天,直播鏡頭對準我的臉。
我深吸一口氣,走進了法庭。
開始後,前公司律師開始逐個列舉我的罪名。
「違反公司合約,在職期間擅離職守。
惡意競爭,為搏利益選擇對家公司進行背叛。
洩露公司機密,對公司造成重大損失。」
審判長說:「被告,你有什麼要說的?」
第一次打官司,我難免有些緊張,但,我不畏懼。
「審判長,針對原告所闡述的三項罪名,我都有證據,可以解釋。」
「請講。」
我泰然自若:「第一條,擅離職守。
它的意思應該是擅自離開公司崗位,沒有進行工作的行為。
但我在職期間,每天工作十小時,已經超過了官方時間,這算擅離職守?」
「這些工作,我都有留痕,時間一目瞭然。」
李經理有些急,「你工作時間上廁所摸魚呢!」
我笑了一下,「貴公司所制定的廁所一分鐘,罰款五百元,是否符合章程呢?更何況,上月監控中所統計的四十分鐘,真的不該成為正常的生理需求嗎?」
到這裡,網上其實已經有些炸了。
或許是平時打工人被公司壓榨了很多,又或者是同情,他們很氣憤,有意無意都倒向我這邊。
「一個月四十分鐘?這得是多負責啊!」
「被壓榨了這麼久,要我我也走。」
李經理憤怒地開口:「那其他兩條呢!」
我勾了勾嘴,那就更好說了。
09
「公司合約到期,我為什麼不能選擇更好的公司進行發展?
抱歉,我籤的是勞動合同,不是賣身契。」
「至於第三條嘛,」我頓了頓,而後接著說,「請大家看這些證據。」
「這些,可以證明我在工作時間的清白。」
第一個,是李歡歡為我寫的證明書,上面有簽字有手印,很正規。
第二個,是自專案開展後我的聊天記錄,上面很清楚地展示了我並未接觸到任何有關合作的資訊。
前公司老闆指著我一頓說,「你在公司地位那麼高,看這些檔案不是輕輕鬆鬆!」
說到這裡,我就更有話說了。
「請您注意,在職五年,為公司回款過億,但我的職位,從始至終都只是一個專案小組長。」
「除此之外,沒有別的。」
「您是覺得,我一個小組長能接觸公司最高機密?」
「我想,這些都是無稽之談。」
網上的訊息徹底瘋狂了。
「什麼?工作效率高,工作能力大,幹了五年居然只是個小小組長嗎?那很壞了。」
「被壓榨了這麼久,要我我也走。」
談判似乎已經全是對他們不利了,可前老闆卻在看到手機訊息後變了臉,絲毫不慌。
我有些疑惑,心裡暗暗感覺不對。
果然,只是休庭半小時後,他們便帶來了不速之客。
我的父母和弟弟。
已經休庭,但直播還在繼續。
爸媽哭訴著開口,「哎呦老天爺哎,我花了幾十萬養大的閨女呦,到了大城市就不認爹媽了,一分錢也不往家裡寄啊!」
「請法官評評理啊,她不贍養我們這老人,該罰多少錢嘞!」
原來,他想打的是這一招。
讓我的父母擾亂輿論,認定我是一個極其不堪的人。
然後,即使我再有證據,也會是被影響到。
他們不再關注這件事,而是被帶著走。
爸媽在這裡哭喊著,我感到一股深深的無力。
他們勸我不要理,可我還是沒忍住。
「憑良心說,我花的,對比我給你們的,你們少說拿走幾十萬吧!」
「拿著誣陷我的錢,是想逼我去死嗎?」
眼圈通紅,我聲音沙啞得厲害,
他們只愣了一瞬,便繼續開口罵:「今年你沒給,也不回家,還不如把嫁給大老闆換彩禮呢。」
我徹底死心了,對他們抱有期待,就是消磨自己。
我想開口,讓保安把他們請出去。
可這時,李經理卻先我一步開口了。
「保安,請把無關人員請走!」
10
這回,輪到我愣了。
什麼意思?一個疑問在我心裡展開。
但她沒解釋,即使旁邊有老闆施壓,也沒有動容。
庭審繼續,我的證據經查驗後無誤。
最後,審判長開口,「經查驗,被告在職期間清清白白,並無擅離職守、洩露公司機密的事件發生,故無罪。」
「原告公司因誣告他人,被判處罰款,即日結清。」
官司結束後,我身邊的朋友都在歡呼,慶祝我脫離苦海。
可我卻高興不起來。
不僅僅是因為家庭影響,還有一個,是我對李經理的疑問。
我本想開口,可她卻一臉平靜,絲毫沒覺得自己有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