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將軍女兒不好惹_第十章 九歲那年我馴服了烈馬

九歲那年我馴服了烈馬。

十歲練成了百步穿楊的箭法。

十八般兵器耍得虎虎生威。

十五歲隨父兄一起衝鋒陷陣,在屍山血海裡九死一生,成為令蠻夷人聞風喪膽的「鐵娘子。」

可即使這樣,我卻還是要被當做一個吉祥物。

不是擺在太子家,就是擺在豫王家。

聖上的決定著實奇妙。

他一直忌憚林家軍功高震主,才想出賜婚的點子。

可賜婚物件竟然不是太子,而是豫王。

原本豫王在群臣中就頗有口碑。

這下又跟林家攀上了關係。

很難說他不會有點別的想法。

聖上的這一步棋著實讓人猜不透。

他是生怕這兄弟倆掐不起來嗎?

我壓根懶得琢磨。

可你們瞎折騰憑啥拿我開刀啊?

我是一隻翱翔長空的鷹。

我是一壺燒刀子酒。

我甚至可以是君王手上殺人的刀。

但唯獨不可能是裝點門面的吉祥物!

我生來就是巍峨高山,而非涓涓溪流。

如果註定要成為君王權力制衡的棋子,我寧肯血灑疆場,馬革裹屍。

我沒有隨哥哥一起出徵。

當天夜裡,便帶著幾個府兵悄悄出了門。

剛出府門不遠,便看到了豫王的馬車。

它靜靜地隱沒在夜色裡,像是早就知道會遇見我。

車簾掀起,蕭慎緩步下了馬車,直直立在馬前。

我翻身下馬,對蕭慎躬身行禮。

「殿下,臣女言語粗俗,行事魯莽,並非良配。」

「且臣女已心有所屬,還望殿下能成人之美,主動退婚。」

蕭慎沉吟許久,忽然從懷中拿出一個物件。

竟然是我的一隻鞋子。

「玉言,公主府驚鴻一瞥,本王便一直對你念念不忘。」

「我知道你心有所屬,但我也相信精誠所至,金石為開。終有一日,你會被本王的深情所打動。」

這?

這人是不是有啥毛病?

感覺聽不懂人話的樣子。

我兩個指尖捏著豫王手中的鞋子,一抬手扔在一邊。

隨即嗤笑道:

「難為殿下還留著我的鞋子。」

「但這鞋子不合腳,再好也屁用沒有。」

不願與他多費口舌,我翻身上馬,準備離開。

四周忽然湧出十幾名壯漢,將我和隨從們團團包圍。

「再合腳又如何?你以為葉辰還能活著回來?」

我心中一痛,一股怒火直衝腦門。

「所以殿下是故意推薦葉辰去勸降董承憲的?」

「葉辰身為大齊臣子,理應為國君分憂。這是他應盡的本分。」

蕭慎面色如古井寒潭,平靜無波,說出的話卻直刺向我的心窩。

「能嫁入皇室,成為高貴的豫王妃,也是你作為女人最大的價值。」

「本王耐心有限,你不要不識抬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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