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讓你毛骨悚然的真實案件。? - 知乎_第三章 61997年
6.1997年,夏天。
晚上9點多鐘,南方的天早已經黑透了。
一對年輕的大學生情侶,趁著夜色,在湖邊談情說愛,氣氛旖旎。
遠處湖邊,晃晃悠悠地走來了三個人。
酒氣濃烈,不知道喝了多少,他們路過這對小情侶身後的時候,小情侶不約而同地捂住了鼻子,停下了竊竊私語的聲音。
三個人卻沒有離開,反而藉著酒勁,蹲到了小情侶的邊上,跟他們搭起話來。
三個人年紀都不大,說起話來流裡流氣,甚至還動手動腳。
他們語氣輕浮地問這對情侶有沒有結婚,知不知道光天化日之下,這麼做有傷風化,還自稱是什麼風氣糾察大隊的,要把小情侶帶去樹林裡「處理」。
這種一聽就是酒話,小情侶沒有當真,十分厭惡地站起身來,準備離開。
可其中一個人卻伸出手來,拉住了那個女生。
男友血氣方剛,哪能讓女朋友受這種委屈?
當場揮著拳頭,跟他們打在一起。
可學生終究不是這些流氓的對手,加上三人喝了酒,沒輕沒重,很快,男生就頭破血流地倒在了地上。
女生想要尖叫求救,卻被捂住了嘴巴,拖進了湖邊的小樹林裡。
三人本來不打算管倒在地上的男生,但是其中一人提議,說「當著這軟蛋的面搞他女朋友更刺激,而且留他在外頭可能報警」,於是他們拖著男生的腿,把他拖進了樹林裡。
就這樣,當著男生的面,他們開始撕扯女孩的衣服……男生目眥欲裂,想要反抗,卻被反覆打倒在地上。
那天晚上,男生不知道到底受到了多少凌辱。
據後來的屍檢報告顯示,他身上光割裂傷就超過15處,其中3處傷口極深,身體各個部位都有被鈍器毆打過的痕跡,雙臂骨斷折,手掌上有貫穿傷,後腦勺亦被重擊,腦袋上開了一個大口子。
三人就這麼一邊折磨男生,一邊在女生身上發洩著無恥的獸慾……天色,越來越黑了。
幾個小時之後,他們終於徹底精疲力竭。
酒勁散去,理智漸漸平復。
看著躺在地上已經被折磨到幾乎不成人形的年輕情侶,三人對視一眼,做了一個最殘忍的決定。
他們活生生地扼死了女生。
然後,把這對小情侶的屍體,一起扔進了湖裡。
三人趁著夜色,匆匆離開,從此遠走高飛。
7.幾天之後,學校發現二人失蹤,這才報警。
那個年代裡,沒有鋪天蓋地的攝像頭,沒有完善的資訊查詢裝置,等到警方從湖中打撈出他們的屍體的時候,事情已經過去了一個多禮拜了。
屍體在湖裡受到嚴重的破壞,幾乎沒有留下任何能指認兇手的痕跡。
這起案件性質極為惡劣,加上受害人又都是學生,省裡高度重視,成立了專項調查小組,開始對案件進行偵破。
一個多月後,第一個犯罪嫌疑人落網。
他就是本地的一個混混,犯罪後懷有僥倖心理,躲了一段時間後,發現風聲似乎沒那麼大了,於是又回到了家裡,卻不知道警方早已經將他列入了高度懷疑的名單,經過逮捕審訊,他很快承認了罪行。
根據他的證詞,警方鎖定了另外兩個犯罪嫌疑人。
然而就在抓捕的時候,警方發現,另外二人早已經逃之夭夭。
警方立刻下發了通緝令,將二人列為在逃嫌疑犯,進行全國範圍內的通緝。
可二人彷彿人間蒸發了一樣,始終杳無音訊。
警方數次排查,最後懷疑,二人可能隱姓埋名,換了假的身份,躲起來開始新的生活。
年,其中一名在逃人員落網。
被逮捕之後,他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可他也不知道最後那個人究竟逃去了哪兒。
他的口供和之前的第一名犯人吻合。
除了他們兩個之外,最後的那名一起犯案的逃犯,是當地的一個大混混,叫林中。
林中,1975年生人,小學學歷,無業,平時在本地混跡,靠收保護費和幫人打架為生,父母都是普通的農民,家中還有一個姐姐,也沒有讀書,在家幫忙務農。
事發之後,警方對其家人進行了問詢,得知當天晚上,林中匆匆忙忙地回到家裡過一趟,拿了2000塊錢和一些換洗的衣服,也沒說什麼事情,就匆匆忙忙地離開了。
從此,林中再也沒有回來過,也沒有跟家人有過任何聯絡。
之後的十幾年間,林中一直在警方的通緝庫中,可是他像是徹底失蹤了一樣,沒有留下任何線索。
一年又一年,連許多當時辦案的民警都放棄了希望,覺得林中大概是在逃亡的時候已經死了。
而這起案件,也成為了公安部門的一門懸案,被放進了深深的檔案室裡,鮮少有人再提起了。
8.在得到這一結論之後,警方當即和林中的家人取得了聯絡,將獄中「王明偉」的日常照片和書信拿去給他們辨認。
經過辨認,其父母確認,這就是他們失蹤多年的兒子,林中。
而此時,距離「王明偉」刑滿釋放,還有不到10天的時間。
為了防止他在真相暴露之後,在獄內進行過激行為,也為了程式上的方便,經過商議決定,公安部門將在他刑滿釋放當天,在監獄門口布下天羅地網,趁著他刑滿鬆懈的時候,對他實施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