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女野王的野區你別碰_第十一章 誰還不想當一回爽文女主呢
誰還不想當一回爽文女主呢?
我哥為我紳士地開了車門,我挽著他的胳膊一進入內場,就看到今日的絕對主角裴翊站在我的正前方。
他換掉了平日在學校的休閒裝扮,穿了一身白色正裝,筆直而長的雙腿尤其顯眼。
最重要的是,他的領帶夾是 SY 的周邊——我畫的那個 logo。
糟糕,我的心臟又漏拍了。
裴翊朝我們兄妹走過來,十分自然地把手肘伸到我面前,有些霸道。
「我的女伴是不是該挽著我?」
我哥笑出聲,等著看我的反應。
我吐吐舌,放下我哥的胳膊,乖乖上去挽裴翊的胳膊。
我本想虛虛地一挽,裴翊卻用另一隻手拽了拽我的手,然後緊緊夾住我的手。
我的耳朵有點兒紅。
他這才滿意。
「今天穿得很漂亮。還好像長高了?」他說著低頭看了一眼我的鞋。
我今天為了隆重出場,可是最後決定穿上了我的十釐米恨天高。
在學校沒什麼機會穿這種鞋,所以突然穿上還有些不適應,下樓時好幾次差點崴腳。
我本身在女生裡就不算矮,穿平底鞋有一米七,穿上恨天高就有一米八了。
我還沒說話,裴翊就狀似不經意間補充了一句:「那你得找個般配的男朋友,要夠高才行。」
噗。
我抬頭看他。
注意,是抬頭動作。
「那像你一樣高你覺得夠了嗎?」
裴翊沒想到我也會打直球,愣了兩秒。
然後他點點頭,看向旁邊,手卻拍了拍我挽著他的手背:「嗯,我覺得正好。」
他的耳朵有點兒紅。
他的手掌很大,拍我的時候整隻手包裹住我的小手,熱乎乎的,我才後知後覺我剛才……調戲了我的男神!
呼,上天吶,這個會場怎麼這麼熱。
酒會結束的時候,我的兩隻腳已經酸得不行了。
恨天高穿上美則美矣,真的是酷刑。
離場的時候,我一晚上擔心崴腳的緊張情緒一下子放了下來,結果樂極生悲,在離我哥車十米的地方,右腳腳後跟插到了雨水井的縫裡,卡住了。
人也狠狠地崴了一下。
要不是我哥正好在旁邊扶住了我,我估計能當場去世。
我攙扶著我哥在原地努力了足足幾分鐘,才把我的鞋拔出來。
一輛中等價位的豪車從我們面前過去的時候,似乎放慢了車速,隔著窗膜我看不清車裡人的樣子,但是我的第六感卻感覺到裡面的人正在盯著我們兄妹。
那輛車有些眼熟。
我似乎在校門口見過。
是李靚靚家的車。
我萬萬沒想到,李靚靚轉移大家注意力的手段是那麼的下三濫。
在她打敗我加入 SY 後,卻遲遲兌現不了送大家皮膚的承諾。
事情愈演愈烈,加上她平日就行事作風囂張慣了,大家對於她的質疑聲越來越多。
現實世界就是這樣,像她這種行事張揚、性格跋扈的富二代,或許散財的時候、有好處可圖的時候,旁人還願意捧著她、遷就她,可是一旦她實現不了許諾的東西,被人發現是虛假繁榮後,人們只會更厭惡。
有匿名帖子發帖稱李靚靚逼她打假賽,事後還不給她錢。
還有匿名帖子說她平時背的包很多都是別人轉手的二手貨,染色、改色甚至是二手 A 貨。
不用猜,我都知道這些帖子都是誰寫的。
這一切使這幾日李靚靚在電競校花的神壇上搖搖欲墜,她走在路上,都會有人指指點點。
我週六參加完酒會,由於時間不早了,加上崴了腳,那個週末就沒有回學校,而是在我家別墅躺平養傷。
等我週一回學校的時候,輔導員一個電話就給我叫到了辦公室。
我去輔導員辦公室的路上,一路上所有認識我的同學都用異樣的眼光看我,看得我心裡不適。
「年紀輕輕的,為什麼做這種不要臉的事情?」
輔導員將手機往我面前一扔,說話難聽。
是校站的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