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給閨蜜當伴娘被婚鬧後,我殺瘋了_第2章 2

國慶給閨蜜當伴娘被婚鬧後,我殺瘋了發布時間:2026-04-28作者:莫問何時歸

第二天,我是在頭痛中醒來的。

陽光透過窗簾縫隙照進來,有些刺眼。

手機上有幾十個未接來電,全是沈哲和林曉曉的。

微信裡,林曉曉給我發了幾十條訊息。

“佳雯,你到底在哪?你這樣我很擔心。”

“我知道你生氣,可婚禮一輩子就一次,你不能體諒我一下嗎?”

“你再不回訊息,我就報警了!”

緊接著是沈哲的。

“付佳雯,你玩夠了沒有?趕緊給我滾回來!”

“為了這麼點小事,你至於嗎?你什麼時候變得這麼小心眼了?”

“我告訴你,我的耐心是有限的。”

我面無表情地看著這些文字,心裡沒有一點波瀾。

哀莫大於心死,大概就是這種感覺。

我點開林曉曉的頭像,選擇,刪除。

然後是沈哲,刪除。

那些婚鬧的伴郎,還有我們圈子裡所有共同的好友,我一個一個,全部拉黑刪除。

世界清靜了。

我開啟電腦,給公司發了一封辭職郵件,沒寫原因,只說即日生效。

然後,我收拾行李。

這個住了三年的公寓,屬於我的東西其實並不多。

幾件衣服,幾本書,還有一個存錢罐。

我把所有沈哲送的東西,從名牌包到小發卡,全都打包扔進了樓下的垃圾桶。

做完這一切,我拔出手機卡,掰成兩半,扔進了垃圾桶最深處。

我攔了一輛車,去了火車站。

買了一張最早出發,去往最遠南方的票。

坐在候車廳裡,我看著人來人往,第一次感到如此輕鬆。

過去二十幾年,我一直活在別人的期待裡。

做父母的乖女兒,做老師的好學生,做林曉曉的“好閨蜜”,做沈哲的“賢內助”。

我好像從來沒有為自己活過。

火車開動的時候,我看著窗外飛速倒退的城市,心裡只有一個念頭:付佳雯,從現在起,你自由了。

我在一個靠海的小鎮停了下來。

租了一間能看到海的房子,每天聽著海浪聲醒來,聽著海浪聲睡去。

我換了新的手機號,只告訴了我的父母,並囑咐他們不要告訴任何人。

我媽在電話裡小心翼翼地問:“佳雯,你和沈哲吵架了?”

“分了。”

“那曉曉呢?她給你打電話,說你伴娘當到一半就跑了,不像話。”

我沉默了片刻,說:“媽,以後別再提這兩個人了。”

我媽察覺到了不對勁,但她沒多問,只是嘆了口氣:“行,你一個人在外面,照顧好自己。”

我在這裡找了份在圖書館整理書籍的工作,清閒,自在。

下班後,我就去海邊散步,撿貝殼,或者坐在沙灘上看來來往往的人。

我以為這樣的日子會一直持續下去。

直到半個月後,我在一個本地新聞的公眾號上,看到了我的照片。

標題是:“全城尋人!付佳雯,你的男友沈哲在等你回家!”

照片是我大學畢業時拍的證件照,笑得很傻。

文章寫得聲情並茂,把沈哲塑造成了一個痴情男友的形象。

說我們因為一點小誤會吵架,我負氣離家出走,他心急如焚,找遍了所有我可能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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