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惡魔現形記:中國版「熔爐」是怎樣煉成的?_第四章 接着
接著,威脅,利用影片資料長期持續要挾女童。
最後,建立利益共同體,共同維繫體系運轉。
每一步,王傑都死死地卡住了留守女童幾乎無法抗拒的關鍵點:從小長在深山的留守兒童,哪裡來的認知識破王傑的詭計?在被拖入賓館之後,只有十來歲的孩子又如何反抗一個成年男性的強迫?在被拍攝影片或者照片之後,女孩們已經被卡住了命門,徹底失去了反抗的力氣。緊接著,王傑透過威脅曝光,得以持續性侵犯女孩。最後,他還透過給大老闆介紹性服務物件的方式,為自己牢牢建立了利益聯盟,最終打造了銅牆鐵壁般的中國版熔爐。
而這套體系得以運轉的關鍵,微觀上說,是基於王傑對結構性暴力的純熟運用以及利用了女童的習得性無助心理,從宏觀上說,則是權力不受監管的惡果。這也是中國版熔爐和韓國熔爐得以鑄成的三個主因。
先來說說結構性暴力,這是王傑得以持續、大量控制女童的根本原因。
所謂結構性暴力,指的是一種寄生於結構的隱性暴力,由權力與資源分配的不平等而產生,這種暴力可導致弱者的生存或基本需求間接地遭受威脅,強勢者可以透過「掌控遊戲規則」而「殺人不見血地」對付被統治者。
韓國熔爐案原型中,校長和老師掌握了特殊學校的所有資源和絕對權威,得以利用權力壓迫學生,並且透過疏通法官、檢察官,取得了被害兒童監護人的和解,並最終以處罰最輕的緩刑避開了法律的實際懲罰。而中國版熔爐案,王傑恰恰是因為掌握了「助學金」這一資源及資源的分配規則,從而能對女童施加絕對性的掌控。
案件曝光後,總有人質疑被害女童:為什麼不站出來?為什麼不告訴家長?為什麼不報警?為什麼不逃跑?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
看客可以輕易問出無數個為什麼,只有身處其中的人才能明白有多絕望。發生在百色被侵害女童身上的不逃離、不發聲、不報警,就是十分典型的「習得性無助」。
「習得性無助」在心理學上的通俗解釋是「經過某事後學習得來的無助感」。當一個人得到習得無助感時,他們通常會認為問題是不可能被改變的。
還記得小梅對秋楚說過的那句話嗎?「我們說要告他,可是,都沒有用的。」小梅說。當她嘗試躲避、逃離最終都沒有用,習得性無助已經讓她確信狀況已不可能得到改變。直到超脫於當下環境的「天外來客」秋楚的到來。
最後說說韓國版熔爐和中國版熔爐得以鑄成的宏觀關鍵因素:不受監管的權力。
回顧王傑的人生履歷,可以發現,在王傑逼迫女朋友流產的時候,沒有法律約束到他。
在王傑開始侵犯女童的時候,沒有人來制止他。
在王傑以助學為名斂財的時候,外界給予的是歡呼與美譽。
在王傑一步步摸索規律打造出一套完美控制女童的流程的時候,他甚至無需承擔一切後果。
秋楚在事後回顧王傑犯罪軌跡的時候總結說,「當王傑開始做公益的時候,他發現,來錢太快了,簡直像自來水一樣,而且沒有人來監督他這些錢到底怎麼花。當他發現當地的孩子對上學的渴望和願意為了上學付出一切代價的時候,他就開始變質了。」
的確,在王傑自己的表述中,他做慈善的一開始的契機,就是因為偶然有一次,有人問他有無學生可以資助。當他開始募捐,他發現,社會各界的愛心源源不斷地湧來,這讓出身貧寒、從小就不被重視的王傑徹底瘋狂了:錢,滿目都是錢!還沒人管錢怎麼花!他只需要拍幾張照片傳上去,就會有更多的人捐錢!
令人悲傷的是,山區女童並不是因為想不勞而獲才上當,很多人恰恰是因為善良。
有一位被害人,她是在親眼目睹了父母在有毒的工作環境中賺取稀薄的工資之後,才毅然決定接受王傑的資助繼續唸書,「我想減輕爸媽的負擔」。而父母曾對她說:「你就是我們全家的希望」。
就這樣,在結構性暴力、習得性無助和權力監管失控的三方合力下,邪惡欺騙了善良,糟踐了希望。
原本可以避免的二次傷害
「你有多遠走多遠!」
王傑被抓了,但後續的偵破工作進展並不順利,一方面是由於案件時間跨度長,關鍵物證大多已經缺失,另一方面,則是因為被王傑性侵的女生不願意站出來指證他。
以小梅為例,她沒有證據證明,當初導致她懷孕的人是王傑,再者,在小診所墮胎的單據均已遺失,幾乎已經找不到任何物證。
秋楚給警方提供了一些受害女孩的名單,辦案民警也三番五次地找這些女孩,但到最後,站出來的女孩只有 3 個。
女孩們的顧慮是有原因的。
還是以小梅為例,她作為最早站出來配合秋楚的被害女生,後續也積極配合警方調查,但是警方多次去她的工作地錄口供,還去找她的家人詢問相關情況,沒過多久,當地人就都知道小梅曾經被性侵過了。
她的叔叔和爸爸覺得她丟了家裡人的臉,叔叔更是直接打來電話讓她「有多遠走多遠!」那天晚上,小梅一個人跑到了山裡,消失了整整一個晚上。
獲知情況的秋楚十分內疚,連續給小梅的家人打了五六次電話,做她們的思想工作,和他們講現階段無論你們怎麼想,任何人都不許罵孩子。
把孩子逼到了絕境,她自殺都有可能!作為家人要想辦法安慰她,這不是你們抱怨的時候!
原本秋楚已經做通了幾個女孩的思想工作,可她們目睹小梅的遭遇後紛紛改口了。很多被害人之間都是有聯絡的,在那個小縣城,在街上走幾步都能看到親戚熟人,只要有點什麼事情,就必然盡人皆知。再後來,甚至知情人也拒絕再和警方有任何溝通:「你們不要再來了,你們一來,別人就會說我也被強姦過!」
「如果我是那些女孩,我也不會輕易站出來,我相信所有人到受害者家裡去了之後,看到她們實際生活狀態和精神狀態,都會理解她們為什麼那麼做。」秋楚說。
那麼,女童站出來作證揹負的遭遇,是真的不可避免的嗎?
秋楚不這麼認為。事實上,有些二次傷害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比如對女童做筆錄時,應該由女警察詢問,而不是留女童和男性警察單獨待在一個空間。做筆錄時,應該一次性做完筆錄,而不是幾次三番上門反覆打擾被害人。另外,即便需要去到被害人家中調查,也應該考慮到孩子的隱私,在獲得資訊的同時,最大限度地保護孩子的隱私。即便調查必然暴露一些事情,也應該在調查前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避免給孩子帶來二次傷害……這些工作,也應該是案件調查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但很可惜,在本案中,二次傷害在重複發生。最終站出來指證王傑的受害女生只有 3 個。連鎖反應下,直接影響了王傑的量刑結果。
在案件審判之前,有律師細數了王傑涉嫌的「三宗罪」:
第一,王傑以「百色助學網」為募捐平臺,偽造貧困生資料,且募捐得來的助學金並未全部發放定向貧困生,而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將募捐款項部分或全部據為己有,其行為已涉嫌刑事詐騙。
第二,他強迫受捐女學生與其發生性關係後才給予助學捐贈款,涉嫌強姦罪。
第三,他利用金錢誘惑或不予發放助學金為由,拉攏、勸導、誘惑這些貧困女生接受外地老闆嫖宿或包養,實質已涉嫌介紹賣淫罪。
但這些罪名要成立,除了需要警方調查取證外,被害人的指證也是關鍵因素。
強姦罪屬於結果犯,即實施這個行為即構成犯罪。強姦人數多,姦淫幼女,屬於情節加重犯,依法應在法定刑基礎上加重處罰。但如果只有其本人供述和性侵影片,沒有當事人出來指證的話,將給案件偵查工作帶來困難,對量刑也會帶來影響。
果然,經過漫長的補充偵查和審理之後,2016 年 10 月 13 日,廣西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原「百色助學網」負責人王傑強姦、詐騙一案,以強姦罪判處被告人王傑有期徒刑 15 年,以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 1 年零 6 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 16 年。
王傑在法庭上
…
王傑在法庭上
在多重因素的疊加效應下,本案最終獲得了一個差強人意的結果。
未解決的問題
「王傑壞,但他幫了很多孩子上學;秋楚好,但讓孩子們沒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