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風流殺手:流竄 4. 省娶 8. 個老婆專殺女性的惡魔_第四章 2
2、對女性有十分扭曲的敵意
前面也提到過,秦東明自己說,有三類女性會成為他的目標,而且有一個大前提,那就是這些女性都和秦東明發生過關係。基於這個條件,被秦東明殺害的大部分女性都是從事特殊職業的女性。即使有這樣的條件和範圍,也並不影響秦東明隨機殺人的事實。
唐豔麗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拋去她婚內出軌的事實,試想一名女性,在火車上遇見了一個外形較好的男性,兩人一番交談之後覺得有發展的可能,於是在接下來的幾天裡往來密切,甚至發生了關係,難道她就應該承擔被殺掉的風險嗎,如果是這樣,那很多關於一見鍾情和豔遇的愛情片,恐怕都會變成懸疑破案片了。
很顯然,秦東明以這三個條件作為殺人理由是毫無邏輯的。且不說在他殺的這些女性中有些人並沒有做錯什麼,不過是因為長得漂亮就被殺害,難道長得漂亮也是一種錯嗎?況且,就算這些女性有一些錯誤行為,這也不該是秦東明殺人的藉口。
從這一點上也能夠看出秦東明對於女性的厭惡,對女性,特別是對漂亮、主動、愛慕虛榮的女性有十分極端且扭曲的敵意。
3、對權力的渴望演變為享受殺人帶來的快感
前面說過,秦東明曾為了彌補公司的債款而去偷竊,是因為他熱愛公司嗎?顯然不是。秦東明之所以這樣做不過是為了升職。
90 年代初,東北是老重工業區,下崗潮大規模爆發,人人都有危機感。
秦東明作為一個虧損國企的底層的銷售人員,又幹著追賬這種苦差事,自然想要想辦法讓自己能保住這個鐵飯碗。
走捷徑是最方便的,人一旦走了捷徑便不會想要一步步腳踏實地去做事情。
秦東明是由於怎樣的原因幹起了偷竊之事我們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他發現偷竊能夠成為升職的捷徑。一旦追不回欠款,秦東明就將偷來的錢貼補公司,以此獲得了領導的認可,升了職。
跟著領導經常出入一些高檔場所,見到了紙醉金迷的腐朽、服務人員的卑躬屈膝,秦東明自然不願意再回到清苦平庸的生活。而這些所見所聞,讓他覺得:有了錢就有了權力,就有了掌控與操縱他人的能力。對權力的渴望,形成了他的權力型人格,讓他後來有著十分強的控制慾和支配欲。這一點和本專欄中另一個殺手:性奴案中的李浩很像,但不同的是,李浩的權力型人格是壓抑的,而秦東明是外放的。
實際上,靠偷竊得來的錢財並不能長久滿足秦東明的需求,他經常因為缺錢而感到窘迫。
於是,深諳風月場中規則的他,便偽裝有錢人去騙取性工作者,將對權力和金錢的需求轉移到她們身上。
對女性的侵犯和佔有,讓秦東明體驗到能夠支配和控制他人的快感,而殺死她們讓秦東明覺得自己就是人間的審判官,能夠隨意根據自己的喜好掌握別人的生死,這是他的幻想與自我滿足。
這種快感愈演愈烈後,秦東明開始對殺戮上癮,他開始享受殺人後的某種快感,特別是當這種快感和性掛鉤的時候,更讓他為此痴狂。
4、對自身的自信、對法律的蔑視
國家制定法律來規範人們的行為,以此來穩定社會,秦東明的所作所為不像是被法律約束的人,反而更像是在法律之中游刃有餘的人。
不同於一些因無知而犯罪的人,秦東明很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所作所為都是法律所禁止的。他也不同於諸如龍治民那些只顧宣洩自己殺人慾望而粗糙作案的連環殺人狂魔,秦東明的作案手法顯然要更為高明。
他挑選的殺害物件中,很多是性工作者,屬於流動性很強的人口。在戶籍登記管理不算完善的年代,這些人失蹤之後不會很快被發現。為了躲避警方的追捕,秦東明還制定出了一套精細的逃亡方式,這些都顯示出他並非一般的大眾,而是一個有著高智商、心思縝密的變態殺人魔。
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在搶劫被通緝之後秦東明不光沒有收斂一些,反而愈發猖狂作案,這些行為都充分顯示出他對於自己的自信,和對法律的蔑視。
他的內心是極度變態的,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滿足自己變態的慾望,罔顧法律和別人的生死,或許在他心中,他覺得自己在和法律做一場較量,看看誰才是最後的贏家。
當然了,在這場較量之中,秦東明最終沒能躲過法網恢恢,最後被依法判決了死刑。
秦東明本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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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東明本人照片
這是秦東明被槍決前的照片,他穿著白色襯衫和深色西裝,頭髮梳得整整齊齊,脖子上掛著一塊牌子,上面寫著他的名字。他目光迥然,昂首挺胸,從他臉上的神情中,絲毫看不出他有任何頹然和愧疚之意。或許在臨死前的那一刻,秦東明依舊沒有悔過之意。
然而法律的準繩容不得半點差錯,最終,他還是為自己的錯誤行為付出了應有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