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出100份免單後,經理讓我全額賠償_第7章 7
結束休假回到國內,我沒有回公司,而是應邀和H集團的餐飲總裁見了面。
對方是一位優雅幹練的女士,她直接開出了讓我無法拒絕的條件。
餐飲事業部總經理,年薪是我之前的五倍,另加集團股份。
唯一的任務,就是打造一個全新的、能與星海閣抗衡的高階餐飲品牌。
我幾乎沒有猶豫就答應了。
簽約的當天,我收到了前同事慧慧發來的訊息。
【棠姐,你快看公司群!吳志宇瘋了!】
我點開已經遮蔽的群聊,看到了堪稱魔幻的一幕。
吳志宇為了“挽回公司名譽”,居然把我告上了法庭。
罪名是:惡意誹謗、洩露公司商業機密、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他向我索賠一個億。
他在群裡義正言辭地宣佈:【對於紀棠這種沒有職業道德、背叛公司的蛀蟲,我們絕不姑息!一定要讓她付出慘痛的代價!】
我看著這條通告,笑了。
這是狗急跳牆,想用訴訟來潑我一身髒水,逼我就範。
可惜,他打錯了算盤。
我直接聯絡了H集團最頂尖的法務團隊。
開庭那天,吳志宇請來的律師在法庭上口若懸河,將我描繪成一個心機深沉、為了報復公司不擇手段的惡毒女人。
他聲稱,我利用美食博主,一手策劃了整場輿論危機。
輪到我方陳述時,我的律師只是平靜地播放了幾段錄音。
第一段,是吳志宇咆哮著讓我賠償十幾萬,並揚言要讓我去通廁所的錄音。
第二段,是我拒絕接待米其林任務時,他氣急敗壞威脅我的錄音。
第三段,是他哭著求我回來,讓我幫忙平息輿論的錄音。
證據面前,吳志宇的謊言不堪一擊。
他的律師臉色煞白,額頭全是冷汗。
接著,我的律師當庭提起反訴。
“法官,我方當事人要求反訴被告吳志宇及他所在的公司。”
“第一,非法剋扣員工工資。”
“第二,無故對員工進行降職降薪,且降薪後薪資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嚴重違法。”
“第三,對員工進行人格侮辱和職場霸凌。”
“第四,惡意提起訴訟,對我方當事人的名譽造成嚴重損害。”
“我們要求對方公開道歉,並賠償我方當事人精神損失費、誤工費、名譽損失費共計五百萬元。”
法庭上一片譁然。
吳志宇像被抽走了所有力氣,癱坐在被告席上。
他大概做夢也想不到,他用來對付我的手段,最終會加倍奉還到自己身上。
最終,法院判決,吳志宇的全部指控不成立。
而我的反訴,得到了法院的全面支援。
吳志宇所在的公司,不僅要賠償我五百萬,還要在全國性的報紙上連續三天刊登道歉宣告。
這場官司在網上引起了軒然大波。
“神仙總監維權成功”的話題衝上熱搜。
吳志宇和他背後的餐廳,徹底成了業內笑柄。
總公司連夜發表宣告,宣佈與吳志宇解除勞動合同,並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分公司因為聲譽掃地,經營不善,在一個月後宣佈破產清算。
我以這種方式,拿到了我的N+1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