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腦出血,女兒不肯回去簽字_第7章 7

公公腦出血,女兒不肯回去簽字發布時間:2026-04-27作者:放飛的二哈

工作的地方被網友圍堵。

走在大街上被記者和一眾網友追趕,謾罵採訪。

短短幾天,也是讓我體驗了一把明星的滋味。

期間,女兒給我打過電話,得意揚揚,“撤銷起訴,否則,你別怪我不客氣。”

“現在網友都站在我這邊,你沒有絲毫勝算。”

“不撤,法庭上見。”

我結束通話電話,將她拉黑。

自此,宣告著我們之間的較量正式拉開了帷幕。

之後幾天,她拼了命在網上抹黑我。

我的所有平臺賬號被黑掉,私信遭到大量的攻擊。

極端網友更是找到了我租房的地方,各種騷擾。

門口被潑上紅漆,寫上血字。

附近居民不堪其擾,聯名上報,我被房東趕了出去。

流落街頭。

幸好被他朋友收留。

幾天下來,我被折磨得面色憔悴。

終於,到了開庭這天。

女兒被眾人簇擁著進了法庭,周圍都是為她加油打氣的。

而我,則被極端網友扔菜葉子,臭雞蛋。

“像你這樣的人,根本不配當媽!”

“十幾年不聞不問,憑什麼回來搶人家房子?”

對於這些,我閉口不提。

法庭上,女兒故技重施,聲淚俱下,哭訴著她這些年的不易。

哭訴著她是如何跟爺爺相依為命。

而我這個母親,又是如何地不盡責任。

法庭上人人對我的憤怒都達到了極點。

法官更是一錘定音,“王春花,你還有什麼可講?”

“沒有盡到撫養責任的人,有什麼資格搶走女兒的房子?”

“做個人吧,老人家剛走,就這麼迫不及待搶房子,真不怕給自己積陰德啊。”

“這種父母根本不配生孩子!”

我沒有說話,我的律師站了起來。

“審判長,請容許我們澄清幾個事實,第一,我的當事人從未放棄過撫養她的女兒,反而,當事人嫁進張家時,丈夫早逝,只給她留下了一個女兒,和公公,十幾年來,是我的當事人一個人撐起了這個家。”

“孩子是由爺爺照顧大的沒錯,那是因為,王女士每天都要幹活,加班,給孩子賺錢,全家的所有費用都是由王女士一個人承擔的,包括孩子長大後哭著要上一年十萬的貴族學校。”

“王女士也是咬咬牙,掏空積蓄給孩子上了。”

“據調查,我當事人從未在吃穿用度方面少給過孩子,從來都是最好的。”

“孩子從小到大各種鋼琴課、騎馬,等一切孩子感興趣的補習班,王女士從來沒拒絕過孩子的要求。”

“房子更是由王女士在五年前全款買下的,因為老人家身體不好,王女士整日勞累也擔心自己有一天會離去,為了讓孩子有個保障,這才在半年前把房子挪到了女兒名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如果受贈人嚴重侵害了贈予人的合法權益,或對贈予人有撫養義務而不履行,不履行贈予合同約定的義務等,那麼贈予人有權撤銷贈與。”

“我的當事人被她的女兒趕出了家門,這就是典型地沒有履行合同義務,侵犯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所以,我方有權撤銷贈與。”

話落,法庭上寂靜了一秒。

緊接著,開始沸騰。

“合著剛剛她女兒說的話沒一句是真的?”

“真的假的啊?要是真的的話,這女兒真是個白眼狼啊。”

“還能反轉成這樣?”

女兒鎮定自若的臉上出現一絲龜裂。

她又哭了起來,“你說的這些,我完全沒有享受過,為什麼要這樣汙衊我。”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啊?”

“空口無憑,你們倒是先拿出點證據來啊。”

陳律師不慌不忙,“請審判長允許我在法庭上公佈一則影片。”

得到同意後,陳律師按下按鈕。

影片投屏到牆上。

是女兒將我趕出家門那天的監控影片。

之前為了照看公公,我特意在家裡安了監控。

影片中,女兒揚著下巴,那副盛氣凌人的模樣。

和法庭上楚楚可憐的人,判若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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