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社恐小神醫_第十四章 既然幼薇她是穿書者

既然幼薇她是穿書者,我是覺醒者。

是不是這兩個因素在一起,可以與規則抗衡。

可現實卻是,時間一到。

我就會一次又一次地被規則束縛,自我無意識地回到了劇情當中。

當我又一次清醒時,發現懷中抱著我那所謂的官配。

而不遠處,易了容的幼薇只是靜靜地看著我們。

我突然覺得無比地苦澀。

苦澀得不知該如何向她解釋。

而是她一個整日里只愛吃吃喝喝、沒事罵罵街的小姑娘,卻要因為我強裝鎮定地接受一切。

因為她清楚地知道,我根本毫無意識,以她的性子根本無法怨我。

我從未感到如此地無能為力。

我開始忙碌於尋找破解之法。

可無論我是將自己鎖住,還是躲藏到根本出不來的地牢。

到了時間,我總是會自動地出現在我該出現的地方。

我只好兩點一線地奔跑。

無意識時,出現在書中的地方。

清醒時,回到她的竹林。

她沒好氣地踹了我一腳,又給了我一針,讓我哪來回哪去。

這我怎麼可能會聽話,當即死皮賴臉地從身後抱住她,試圖靠臉上位。

直到她有一天突然很沮喪地跟我說:

「怎麼辦啊顧此生。

「我感覺自己真的要戀愛腦了。

「都怪你!」

我沒聽懂什麼意思,問她也不說,只是氣呼呼的,沒事就打我一下,裝作惡狠狠地踢我一腳。

後來我才知道。

我的這位小神醫呀,看似膽小怕事,實則膽子大極了。

原本沒有我可以安穩過一生的她。

為了我,去挑釁了規則。

也被規則毫不留情地抹殺。

我跟著她去了。

在全書結局後的那天。

因為只有那天,我試了無數次的劍,才終於抹透了我的脖子。

臨死前的虛幻裡,我似乎又看見了她的身影。

坐在板凳上嗑著瓜子地嘲笑我:「都怪你!看吧,我們兩個都死了吧!」

27

再睜開眼時,我重生了。

回到了一切的開始。

從床上坐起時我笑到不能自已。

我明白了,規則只能限制到我在全文結局之前!

只要在那之前我們都不反抗。

一切結束後,我們便能脫離所有的控制!

我迫不及待地想去見她!

可在這之前,我還有事情要做。

趁著時間線還未開始,我找到那個人,我的官配。

我用了些手段,提前斷了我們的一切可能。

然後靜靜地在竹院外徘徊,等待著林子修的第一次負傷。

我不敢輕易靠近,我怕我的行為會影響到她穿書的軌跡。

直到我按照第一次那樣,將劍架在了她的脖子上。

透過薄紗感受著她憤憤的視線。

我強忍住要輕笑出聲的嘴角,沒有告訴她,我這劍根本就沒開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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