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女兒的反攻:渣父來襲,絕不姑息_第七章 他臉色一陣紅一陣白

他臉色一陣紅一陣白,嘴唇哆嗦半天也沒說話,轉身朝我媽「哼」了一聲,摔上門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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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起身進了臥室,我跟進去。

她往床邊一坐,眼淚就下來了。

媽媽和著眼淚說起這些年的心酸,說我爸的樁樁件件,說那女人剛懷孕就來過家裡挑釁……

說起她不止一次想過離婚,但多年經營,她不忍心看這個家就這麼散了。

更重要的原因,是她都五十多歲了,離了婚怎麼生活呢?

「媽,」我目光堅定地看著她,「其實女人不用一輩子委屈隱忍的,時代變了,你可以換個活法。就算離婚也不怕,我和小珩會照顧你,而且家裡財產也有你一半。」

她若有所思,問我:「剛才你說法律承認家庭主婦的勞動價值,是真的嗎?」

我點頭:「新的《民法典》規定,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該給予補償。」

她放下心來,拿起手機,眼中閃出恨意,「我現在就把離婚倆字兒甩他臉上,出出這些年的糟心氣。」

「不著急。」我按住她。

到了離婚這步,利益遠大於情緒。

我已經見識過他的自私冷漠,所以在吹響離婚的號角前,我得做好萬全準備。

第一是要確保我媽該拿的財產不會被「人為縮水」。

第二,始亂終棄乃百渣之首,應該有個教訓!即便他是我爸!

12

我爸一走就是兩禮拜,這倆禮拜都去了哪,不言自明!

午休時間,我約了律師諮詢,律師告訴我:

像我家這種由我爸完全掌管財政大權的情況,我媽可以在離婚之前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這樣就可以有效避免夫妻共同財產被隱藏和轉移。

而申請財產保全需要一整套程式,首先要有能證明對方惡意侵害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據,還要準備能證明家庭資產的手續,比如房產憑證,對方名下的開戶銀行及帳號等,準備好了隨時可以交給他,他來幫我走程式。

我始終下不了決心,斟酌著說:「我再考慮一下。」

這時手機收到一條微信,點進去,是表妹小雨發來的。

「姐,我從堂叔叔那裡刷到的,這是怎麼了,那個人是姑父嗎?」

訊息底下的照片,是在一個飯店裡,我爸和小三笑意盈盈地抱著孩子,主座後的背景牆上裝飾著氣球,中間亮閃閃粘著三個大字:百天宴。

滿滿一大桌人,放大照片,我看見我奶奶、堂叔、堂伯都赫然在列!

我心底騰地竄起一股惡寒,渣男小三公然擺起了百天宴,當我媽是死的嗎?這得三觀多麼荒唐的一家人才能吃得下這桌飯?

尤其是我奶奶,虧她當初做手術時,我媽還寸步不離地伺候!

難怪我爸犯混犯得理直氣壯,原來是根上就有問題!

我沒回復表妹,默默地儲存了照片,抬起頭跟律師說:「我準備好資料跟您聯絡!」

律師還有事,很快走了。

我打開了堂伯的朋友圈,並沒看到那張照片,看來是遮蔽我了。

去年堂伯有事找表妹幫忙,還是我介紹她們認識的,如今他記得遮蔽我,卻把表妹給忘了。

我獨自坐在咖啡館裡,在微信上跟表妹說了整個來龍去脈,她氣得陪我罵了半天。

「這是重婚,去告他們!」

表妹是個爆脾氣,要不是這幾天社群防疫工作忙,她是真會當即拉著我殺到飯店撕一通的。

我又何嘗不想,但重婚罪的構成要件是他們對外宣稱是夫妻,或者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要找到這樣的證據太難了。

「……」我無奈地回覆了一串省略號,隨意翻看起表妹的朋友圈來。

表妹在社群物業上班,當我看到她發的防疫情工作日常時,突然靈光一閃。

或許,表妹真的可以幫我!

13

隔天,我整理了我爸名下的銀行卡和股票帳戶,跟律師陪著我媽一起,到法院申請了財產保全。

按照流程辦完所有手續後,法院做出了保全裁定,凍結了我爸所有個人帳戶。

然後,我媽以重婚罪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並要求離婚。

我爸年薪不過一百來萬,照他的說法,供完家用,剩不下多少。

但在法院出具調查令後,律師在調查中發現他除了房車之外,帳戶裡的錢零零總總加起來,差不多一千萬。

還有小三住的那套房子,是她懷孕後我爸瞞著我媽悄悄買下來的。

我猜得果然沒錯。

兩套房加一千萬,呵呵,友友們,突然發現自己家裡很有錢是種什麼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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