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說永遠也不要考驗人性? - 知乎_第二章 從小在城市長大的我在後來去過很多貧困的地

從小在城市長大的我在後來去過很多貧困的地方之前,還對這些東西沒有概念,就覺得這個人挺有意思的,開始什麼都不說,現在沒人讓她說話,她什麼都說。

後來她聊到了她的男朋友,是個黑人,帶她去很多地方玩,給她買了很多東西,後來他們去越南、柬埔寨、緬甸,讓她帶東西回中國,帶一趟就能得不少錢。

我當時就好奇,終於看了看她然後問她,帶了幾次了,一次多少錢啊?

她說三次了,一次2萬。

我當時心理一驚,不是因為她說她帶了幾次,而是兩公斤海洛因才給2萬塊錢,要知道已萬!而冒著生命危險運毒的人,才得區區2萬塊錢,我當時估摸著怎麼著也要8萬塊才值得幹。

後來她又一遍說他們山區的貧困、廣州的打工、東南亞的旅途,她甚至說到她要立功贖罪,她說她要把東西帶去長沙,又說以後一定好好生活。

我和戰士們已經陡然沒什麼興趣了,就漸漸睡著了,然後好像她又開始哭起來了。

第二天一早,習科帶著兩個人來,哭紅了眼的她抓著鐵柵欄說,我什麼都告訴你!我什麼都說!我什麼都說!查私科來人後,我就回宿舍補覺去了,後來我知道她真的什麼都說了,從家裡人的性格到如何運毒的細節。

後來我又知道習科給她媽打電話說,你女兒要被槍斃了,讓她找時間來見見她。

習科沒有在騙她和她的媽媽,司法實踐如果抓不到毒品的下線,所有罪責都要由這個人承擔,而這個人如果不配合執法機關的調查工作,將沒有任何從輕或減輕情節。

中國法律50克毒品可以判死刑,十餘年前,對於2.23公斤海洛因已經無所質疑地要死刑了。

你們說第二天她不都招了嗎?

但是大家都知道,如果她的上線或下線30或者60分鐘聯絡不上她,那麼這些人將會永遠地消失,以現有的偵查手段幾乎不可能再找到他們了。

於是,走私海洛因2.23公斤並抗拒執法部門調查所有的罪行都壓在了她身上。

這是我最後一次見她,我忘不了她第一次給我講越南故事時候的靈動的眼睛,忘不了她傷心的哭,忘不了那個夜裡她在鐵窗裡面像寫故事一樣給我回憶她的一生,也忘不了她紅著眼瘋著說我全都招時候的樣子,這些樣子一直刻在我的腦子裡。

我嘆息生活的貧困將一個人變成了這個樣子,也嘆息她的法律意識的淡薄和對物質生活不切實際的幻想。

這一年10月份,我在一則通告上又看到了她:我局移交防城港市檢察院4.3走私毒品案犯罪嫌疑人唐某英,女,23歲,因走私毒品罪被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後來一起喝酒,我問習科,這個人女的關進去以後怎麼了?

她家裡人來看她了嗎?

習科說:這種人都差不多一個樣,開始就是哭,去提審一次哭一次;後來法院一審判了,讓她家裡人來,也沒人過來,後面的事情也跟我們沒啥關係了,不知道等死的那段時間什麼樣子。

最終她的父母也沒有走出深山來這個他們肯定不知道的地方看她最後一面,或許是因為沒錢還是不想見她呢,到現在,我也不知道,但是我知道的是,他們一定也哭的很傷心吧。

就像我那天見到她哭一樣。

協助參與東興歷史上第一期海洛因案件,使我又收穫了一個嘉獎,但是我卻高興不起來,因為這次我見證的是一個生命的離去——而且,直到現在,遇到小姑娘哭我都沒什麼感覺,因為還沒見過像她一樣哭的這麼慘的……釋出於202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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