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惡毒女配_第二章 根本不需要小皇帝的許可
根本不需要小皇帝的許可。
蕭景承大概是被我氣得狠了,聽說當晚因為小太監上的茶稍微燙嘴了些,便發脾氣砸了御書房。
「嘖嘖嘖,自以為自己魅力無邊,沒想到我會讓他在心上人面前這麼丟臉是嗎?」
按照書中所寫,我會被他迷得五迷三道含羞帶怯,一副情竇初開小女兒模樣,扭捏造作令人作嘔。
跟他你來我往欲拒還迎,被秦瑤看幾個月笑話之後,再心動難耐恬不知恥的明示暗示蕭景承,趕緊下旨提親,哭著喊著嫁給他。
蕭景承會在我主動投懷送抱的時候,一次次以尊重守禮為由拒絕碰我,其實是為女主守身如玉,對我光撩不負責。
按照他策劃的劇本,我被他拿捏的死死的,主動權全在他手裡,我爹都要看他幾分臉色。
可我偏不,因為我不想在蕭景承身上浪費時間,他不配。
但皇后之位還是配得上我的。
前路兇險?結局已定?我不在乎。
這個皇后,我做定了。
回到家之後,我立刻通知了我爹和小叔叔,「聖上今兒找我私下說話,說是願以鳳印為信,天地為鑑,以半壁江山為聘禮,迎娶我做他的皇后。」
「我已經答應了,婚期嘛一年半載之後為宜,我要盛大熱鬧,萬萬倉促不得,所以麻煩小叔叔幫我挑個好日子。」
「另外,我說了大婚的鳳袍我自己負責,麻煩爹爹幫我找些繡娘來,時間緊迫,我想法多,要抓緊著些才是。」
「成親之後我就是皇后了,以後自然是要常住後宮,所以爹爹,麻煩您操操心,好好整頓一下宮中治安,禁軍守衛什麼的,該練就練,該換就換。」
「以後皇宮是我家,女兒想過的舒心些,爹爹不會不同意的吧?」
我爹一臉沉思,一時說不出話來。
還是我小叔叔先開了口,「皇后雖然尊崇,但是久居深宮不得自由,只怕日子久了嫣兒會不喜歡。」
「沒關係,宮外我也玩兒膩了,皇宮那麼大,總能找到樂子出來!」
我爹深思之後,對蕭景承要做自己女婿這件事,也是有點看不上的,「你真要嫁給他?不挑挑別人嗎?」
我搖了搖頭,「不挑了,女兒想做皇后。」
跟嫁哪個男人沒一點關係,我就是單純的有個皇后夢,僅此而已。
我這輩子也不會找到比我爹和我小叔叔更寵愛我的男人了,所以,我不會為了任何一個男人害了他們倆,那種自取滅亡的行為太智障了,我堅決不幹。
我的婚事就這麼定下來了,一切以我的意見為主。
哪怕將來我這個惡毒女配輸了,哪怕我死在了男女主的手上,這一場婚禮,也將是他們倆心中永遠的陰影,是秦瑤心頭永遠的刺。
他們的婚禮,無論如何也不可能超過我去!
我說了整頓神衛營的事,我爹就真的親自整頓去了,氣得蕭景承差點不能繼續裝傻,不過他還是繼續裝了,問題不大。
至於我婚禮的安排和我的鳳冠鳳袍,則是我小叔叔一手包辦。
以前的皇后大婚,坐轎是十六人抬,而我小叔叔為我設計了三十二人抬的大轎。
規矩?祖制?在他心愛的侄女面前,都是狗屁。
我爹,和我的小叔叔,他們要把自己對我所有的寵愛傾注在這樣一場盛大的帝后大婚之中,任何人任何事都不能阻擋。
而我依舊每日只需要開開心心享受生活,最大的配合,就是老實站著給裁縫們量尺寸。
3
我爹其實有一個義子,他叫霍明煜,是當年在瓦涼收養的孤兒。
霍明煜自幼習武身材賊棒,五官英武不凡,身高快一米九了,兩條修長大長腿,身材比例非常完美。
除了我以外,我家沒養過一個閒人,霍明煜是我家三千護衛的首領。
按照小說裡寫的,霍明煜一直把自己當慕家的準上門女婿。
他愛我。
一個畢恭畢敬沒什麼存在感的人,深愛著那個從不把他放在眼裡的千金小姐。
小說裡寫,他是屬於那種哪怕我把他臉踩在地上,他也會努力放鬆臉頰,避免肌肉硌了我腳的終極痴漢。
怪不好意思的。
在霍明煜的眼裡,我就是他的神,神無所不能隨心所欲,愛做什麼做什麼。
而他作為我最虔誠的信徒,那就是聽我號令指哪兒打哪兒。
只要我是開心的,叫霍明煜做什麼都行,可是我到死都不知道他愛我。
劇情裡,他只有最後死的時候,才分了幾段筆墨親自出場,其他時候都是出現在別人口中。
誰想刺殺丞相府的時候,都必罵幾句,「慕家走狗霍明煜。」
充分說明,他這個護院首領做的有多盡職盡責,把我們家保護的有多滴水不漏。
他死的挺慘,蕭景承用計讓我爹和小叔叔連夜進宮護我之後,齊大將軍就帶兵圍了丞相府。
兩萬人打三千人,還是圍的密不透風甕中捉鱉的方式。
霍明煜拒不投降負隅頑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