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公寓大逃殺_第4章 芳芳往後退了一步
芳芳往後退了一步,一臉防備的看著我:「你是不是有什麼事瞞著我?」
6、
「沒有。」
「那你昨天晚上把我叫來,又問我樓下有沒有人,又發生巨響,現在還不讓我吃東西,你到底想幹什麼?」
面對芳芳的質問我慌了,如果我告訴她實情,她會不會認為我瘋了,或者直接離開。
如果我不告訴她實情,她會不會直接就走。
不管我說不說,結果都是死。
我一咬牙,狠狠掐了自己大腿一把,眼裡勉強有些眼淚。
「芳芳,昨晚我真的胃痛,也很想你,糾結了很久還是讓你過來了。你來了我很後怕,因為這裡治安不好,我怕你被尾隨,就問你樓下有沒有人。」
「晚上我不放心你一個人回去,就讓你住了下來,至於巨響我也不知道怎麼回事。不讓你吃飯是我想親手給你做一頓浪漫的晚餐,想讓你多吃點。」
最後我一臉真誠的看著她:「其實我是第一次談戀愛,沒什麼經驗。我只是想和你多待一會。」
說完我盯著芳芳,現在她一句話就可以決定我的生死。
她『撲哧』笑了。
「沒想到你內心還挺幼稚。」
幼稚嗎?隨便吧,眼下活命要緊,就算說我是弱智我都願意。
「其實我也是第一次談戀愛。」
原來我是芳芳的初戀,我內心狂喜。
「咱們換情侶頭像吧。」
芳芳說著拿出了手機。
「奇怪怎麼螢幕沒有反應。」
我奪下她的手機:「沒反應就是壞了,明天我給你買個新手機吧。」
「可我的手機才買了幾個月,你給我,我再看看。」
芳芳又要拿手機。
我假裝沒拿住,手機掉地上了,碰巧螢幕摔碎了。
我暗暗鬆了一口氣。
我連忙撿起來:「對不起,芳芳,明天我一定陪你部新手機。」
看著壞了的手機,芳芳嘆氣:「好吧,我該上班去了。」
我直接把她抱在懷裡:「親愛的,今天是咱們在一起的第一個520,你就不能陪陪我嗎?」
我接著軟磨硬泡,芳芳決定在家裡陪我。
「等一會我用你手機給公司打個電話。」
「好。」
我給芳芳講了我自己的故事,網上的段子,甚至瞎編了不少故事。
為的就是能吸引她的注意力。
芳芳聽得很入迷,忽然她想起來:「快把手機給我,我給公司打電話請假。」
7、
我拿出手機,按了兩下螢幕,不亮。
「不巧,我的手機也壞了,咱們今天過一個沒人打擾的二人世界,明天一起去買情侶手機好不好。」
「無故曠工會扣很多錢的。」
「我賠給你,不會讓你扣錢的。」
「只能這樣了。」
好險,還好我提前就把手機關機了。
「我有點渴,想喝水。」
「我去幫你倒。」
我起身去廚房,悄悄開啟手機,並把手機靜音。
群裡的人數不斷的在減少,看來已經有人違反規則了。
時間已經過半,我必須得想個辦法。
看著玻璃杯,我有了個主意。
拿起水杯,狠狠往地上摔。
「哎呦。」
「怎麼了?」
芳芳聞聲趕來,看見地上的碎了的玻璃杯和手指流血的我。
「杯子碎了,把手劃破了。」
「傷口有點深,得趕快處理。」
芳芳讓我坐在沙發上,找來藥箱給我包紮。
就這樣,她把喝水的事忘了,我纏著她陪著我,就這樣熬過了六小時,到了中午十二點。
第二條規則結束了。
我藉口去衛生間,開啟手機,群裡求救不斷:【我女朋友偷偷喝水了,我不想死。】
【她趁我不注意吃了麵包,怎麼辦。】
【我看見窗外有個吐著長舌頭的人要進……】
群裡的人數變成了108人。
匿名使用者準時發來了紅色字型的訊息:
【恭喜各位倖存者,貪嘴的人已經得到了懲罰。】
【第三條規則,從12點到18點之間,看見陽光者,死!】
【各位倖存者有半個小時準備。】
這次群裡沒有人發訊息了,看來大家都在忙著應對這條規則了。
第三條規則核心是陽光。
只要把陽光完全隔絕在外,那就安全了。
還好我租的是一室,相對於其他戶型窗戶少一些。
可半個小時還是很緊迫。
我把深色衣服全部找了出來。
「芳芳,快,和我一起把窗戶封上。」
「封窗戶幹嘛?」
「一會跟你解釋,先封上。」
我著急的樣子把芳芳嚇了一跳,她趕緊和我一起封窗戶。
我們把所有深色的東西全用來封窗戶,最後我把櫃子也推到臥室的窗戶前。
客廳、廚房、臥室的窗戶都封上了。
保險起見,我連燈都沒有開。
整個房間變成了一個深邃的黑洞。
「張旭,你到底有什麼事瞞著我。」
8、
黑暗中,我看不清芳芳的樣子,卻被她的話問的心虛。
都是因為我,她才捲進這場詭異的規則。
「芳芳,其實我第一次見到你,就喜歡你了。我想和你一輩子,網上說520這天,兩個相愛的人在黑暗中共度六個小時,就可以長長久久,所以我才要把窗戶都封上,隔絕陽光。」
「這種無聊的謊話你都信。」
我握住她的手:「信,只要和你有關的,在荒謬我都信。我是真的愛你。」
黑暗中,眼睛看不到,其他感官就會特別敏感。
我聽到芳芳的呼吸有些慌亂,我賭她信了我的話。
黑暗中,每一秒都顯得如此漫長。
她直接抱住了我:「張旭,我信你,我也想和你在一起。」
沒想到她還是個戀愛腦,我隨口胡謅的她都信。
不過也正是因為她戀愛腦,我才能平安地度過前兩條規則。
我讓她坐下,自己摸黑給她倒了水,拿了些吃的。
沒有了光亮,我的頭又有些暈。
不知道什麼時候,我躺在芳芳的腿上睡著了。
咚咚咚!
哐哐哐!
我被一陣吵鬧聲驚醒。
睜開腫脹發疼的雙眼,耳畔全是密密麻麻的敲擊聲。
芳芳的腿動了動。
我坐了起來。
她顫抖著聲音問:「這聲音哪來的?」
「我也不清楚,可能是鄰居在敲什麼東西吧。」
有好幾道凌亂的腳步聲,如同幽靈般,在樓道里亂竄。
敲門聲,踹門聲源源不斷。
隱隱的還有嗚咽聲、哀怨聲、怒罵聲。
一股驚悚感爬上後背。
身邊的芳芳直接站了起來,跌跌撞撞的向大門口走去。
我直接給芳芳撲倒在地。
「芳芳,再堅持一會,千萬不要開門。」
芳芳嚇哭了:「我要回家,我不想待在這了,快讓我回家。」
我把她抱在懷裡,擦著她的眼淚,我感受到她整個人都怕的發抖。
「芳芳,你聽我說,再過一會兒就好了,相信我,我會一直陪著你。」
芳芳還是哭,我沒有辦法,只能緊緊抱著她,防止她做了什麼讓陽光照進來。
直到我口袋裡的手機震動了一下,我知道這第三條規則,應該是熬過了。
芳芳哭累了,我把她抱到床上。
自己走到客廳,開啟手機,時間顯示已經到了晚上六點。
這次沒有其他人發訊息。
而群裡人數減少到了49人,又有一半的人沒熬過第三條規則死了。
匿名使用者用發來紅色字型的訊息:【恭喜各位倖存者,看見陽光的人已經受到懲罰。】
【第四條規則,從18點到24點之間,把廚房的食材吃掉,享受浪漫的520晚餐。違者,死!】
9、
終於可以離開黑暗了。
我先把封在客廳窗戶上的東西撕下來。
再次看到陽光,竟然覺得如此美好。
我又把臥室,廁所窗戶上的東西全撕掉。
整個房子又重新亮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