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死士_第二章 嚴仲子沒有因為聶政不同意為他報仇
嚴仲子沒有因為聶政不同意為他報仇,就再也不理聶政。相反的,他真的像對待朋友一樣對待他,有空就去和聶政玩,這讓聶政非常感動。殺人犯,流亡者,狗屠,人人畏而遠之,可是,一個溫文爾雅的貴族,竟真的數年如一日地尊重他,給他至高無上的禮遇。這樣不對等的關係,是另一方捨身之外,無法報答的。
幾年後,聶政的母親死了。喪事結束後,他立即想到了自己的朋友嚴仲子。
他要為嚴仲子報仇。
他找到嚴仲子,問,你的仇家到底是誰?
嚴仲子說,韓國的國相,國君的季父,俠累。又說,這些年來,他派了許多刺客去刺殺,都沒有成功,因為俠累宗族繁盛,守備森嚴。他說,如果足下想去,就請讓我送你車騎和壯士,助你一臂之力吧!
聶政說,不行。他不是意氣用事,給出的理由很簡單:像這種刺殺,人越多,反而越壞事。一群外來人去接近國相,必然引起人們的注意。人多,還要費心管理,搞不好哪個走露了訊息,讓國相知道是嚴仲子要殺他,不就完了嗎?
於是,聶政一個人到了韓國。
至於他如何潛入國相府,如何掩人耳目,接近目標的,史書無載,實在是個遺憾。但這很真實,所有人都不知道聶政是怎麼弄的,只有他自己知道,而他在這次刺殺成功後「消失」了。
不過,我們可以從《史記》中的另外一名刺客豫讓的故事中,猜測刺客接近目標所需要做的工作。
趙、魏、韓,合謀滅了晉國,瓜分了智伯的土地。趙襄子對智伯最為怨恨,把智伯的頭骨當酒壺用。智伯喜愛的僕人豫讓逃到山裡,發誓為主人復仇。
於是竟然自宮,成了宮裡的一名太監,想辦法爭取到了打掃廁所的任務。這地方髒,隱蔽,空間小,是很好的動手地點。最重要的是,國君也要上廁所。就這樣,豫讓完成了自己的第一次刺殺。
想來,聶政混入相府,應該也有自己的一套方法。
總之,當時,俠累正在府上坐著,四周守備的人非常多。聶政直接衝了進去,踏上臺階,電光石火之間,俠累已死。左右這才反應過來,堂上居然衝進來一個刺客,都來殺聶政。
聶政大吼著作戰,一時間血肉橫飛,又死了幾十個人。
隻身犯險,完成任務後,一個打幾十個,當真勇猛無敵!這就是嚴仲子認定此事非聶政做不可的原因,面對森嚴護衛,數十高手,聶政用實力對他們進行技術和力量上的碾壓。
可是,護衛源源不斷地來,聶政受傷過重,逃不出去了。突然,他開始用匕首劃自己的臉,隨後剝掉了自己的麵皮,又挖出了自己的眼睛,劃開肚子,挑出腸子。眾人阻止不及,在驚愕和錯亂中,眼睜睜看著聶政死去。
靠近,翻看,所有人一臉懵圈,面面相覷:這人誰啊?!
沒人知道。
為了研究這人到底是誰,韓國人把聶政的屍體扔到了大街上,懸賞一千金,讓市民認,可是沒人認出來。很久過去了,依然沒人知道聶政的身份。
訊息傳到齊國,聶政的姐姐聶荌聽說有個人殺了韓國國相,又以一己之力幹掉了幾十名守衛,立即知道,除了自己的弟弟,不會是別人。
弟弟已經消失了很久,只說要出一趟遠門。但是,來自韓國的大夫嚴仲子,是弟弟的朋友,弟弟總說要幫他報仇。
這一刻,她明白,聶政是去殺人了。
他最後的毀容,非但是為了保護嚴仲子,也是為了保護她。
死士,是不能有家人的!
如果有,就要讓所有人搞不清自己的身份。他毀掉自己的容顏,剝開自己的腸胃,為的還是還活著的人。
她決定辜負弟弟的好意,於是,豁然而起,走去韓國,到了曝屍的地方。
在街上,她一眼就認出那具屍體就是聶政。
她趴在弟弟的身上,哭得快要昏死過去,不停喊弟弟的名字,好讓所有人知道死者的身份。
街上的行人都駐足觀看,紛紛說:「這個人是殺死我們國相的殺手,你沒聽說過嗎?怎麼敢來認親?!」
她大聲說,就是不願淹沒我賢弟的名聲!
於是,呼天三聲,最終哭死在了聶政的身旁。
士之如此,天下能有幾人?!
聶政和他的姐姐聶荌的所作所為,震驚了天下。
晉、楚、齊、衛等國的人聽說這件事後,無不感慨,稱讚他們的壯烈。可又都說,如果聶政知道姐姐不是那種隱忍的人,是無論如何不會答應嚴仲子幫他報仇的,如今姐姐越過千里艱險,同他一起死在韓國的街市,不是他願意看到的啊!
聶政刺殺韓相俠累,從一開始就是嚴仲子精心策劃的,他試圖百金買命,奈何聶政不受,直至他找到了解鎖聶政的正確方法,利用聶政孝順、仗義的特點,以交友的方式,使得聶政主動為之復仇。
事實上,最好的死士,也只能用交心的方式獲得,別無他法。
至於歷史上那些蓄養大批死士的貴族,一般很難和四公子及嚴仲子相提並論。他們時間緊,任務重,所需要蓄養的死士人數也太多,只能採取大水漫灌的形式。
譬如呂布與王允蓄養的死士,其實就是宮內淪為奴隸的罪犯家屬,訓練的地點是地下室(窟室)。
嚴世蕃蓄養的死士,則是藉著大宅大興土木的時機,招納的孔武有力的光棍。平時閒養著,給的待遇高到讓人羞愧,著急報答。於是,主人說什麼,大家就做什麼。就算是謀反,也跟著幹。而事實上,豪強謀反,從來不跟下頭的人說要謀反,他們的理由比誰都「正義」,對大頭兵,只會下達非常具體的指令,就和平時讓他們執行任務一個樣。
袁紹喜歡養死士,一般就是讓幾個死士把一個什麼長相、叫什麼名的人給辦了,死士當然照常執行。又比方說司馬師偷偷豢養散落在民間的三千死士,政變的時候只是接到通知要去哪裡集合,等到地方,繼續按照命令列動。以為和平常一樣,結果是把兵器庫給佔了。
死士,作為一個群體,構成是複雜的,他們多數都是窮困潦倒的亡命之徒,有自己的行規、自己的信仰,或為情,或為財,去充當殺手,為達目標,不擇手段。其中可歌可泣者,皆是不為財死的仗義之士,感動了無數人。
之所以在那個年代裡輕死重義、捨命全交,是因為他們有生而為人,樸素又壯烈的道德情操。但我們也應該清醒地意識到,絕大多數死士,都是亡命天涯的不法徒,深受血頭剝削的賣命者,貴族犯案後的替罪羊。他們辦的絕大多數事情,都只是拿人錢財,替人消災的打手行為。
人應當為崇高的事業而奮鬥,不能成為私人洩慾的工具。那些能為國家興亡、百姓安樂,負重前行,雖九死猶未悔的人,才是真正的「俠之大者」。